给某派出所指导员的一封劝善信

辛亚


【正见网2023年06月18日】

某某指导员您好:

今天写这封信,是因为有法轮功学员到您的管辖区发放真相资料被抓,从中我看到了对您存在的潜在危险。您可能会想这对我有什么危险?被抓的又不是我,我是抓人的。这就需要跟您聊聊炼法轮功到底犯不犯法、发真相资料违不违法的问题了;还有迫害法轮功触犯了哪些法律?您现在收入稳定,生活顺利,而这件事情处理不当就会影响到您未来的生活甚至是前途命运,而且法轮功的事也是一个关系到国家民族未来的大事,所以需要仔细斟酌,对吧?为此希望您耐心把信看完。

一、真实的法轮功

提起法轮功,您可能会说,打压法轮功都二十多年了,我怎么会不知道法轮功呢?其实,您所知道的法轮功,是被江泽民集团抹黑了的法轮功,而并不是真实的法轮功。

熟悉中国近代史的人都知道,中共自产生之日起,特别是49年中共建政以后进行的历次政治运动,制造了无数的冤假错案,大到把国家主席刘少奇说成是叛徒、内奸、工贼,然后活活整死,小到把各个阶层的知识分子打成右派,含冤受难二十年才给平反(而且每一次的迫害结束后中共都会找积极参与的人为其所犯下的罪行当替罪羊)。1989年6.4在天安门广场用坦克碾压大学生,1999年7月20日又开始迫害修心向善的法轮功修炼者。

单说法轮功,又称法轮大法,是一种佛家的高德修炼大法。法轮功教人向善,要求修炼人从做好人做起,按照真善忍的标准修炼自己的心性,提升自己的道德境界,从而获得心灵的净化和身体的健康。法轮功一经传出,因其教人向善的法理和神奇的祛病健身效果,立即受到人们的普遍欢迎,短短几年就传遍神州大地,传播到世界上的许多国家,到1999年,中国已有上亿人修炼法轮功。前人大委员长乔石在组织老干部经过近一年的深入调查了解后得出了“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结论。

您所听到的“围攻中南海”其实是得到当时的总理朱镕基充分肯定的,也是被世界各国高度赞扬的“最为和平理性的上访”。您所看到的“天安门自焚”是中共政法委漏洞百出的自编自导的栽赃剧,在2001年8月就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备案为国家迫害的证据。其它的各种造谣也是中共组织人员恶意编造歪曲抹黑的。

二、法轮功在中国一直都是合法的

1、咱们先从宪法上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都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国家意志的最高体现,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宪法赋予公民的信仰、言论、出版、结社等权利也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2、为什么有人认为法轮功不合法

有人说,国家已把法轮功定为x教,或者说国家已经给法轮功定性了。其实国家根本就没有把法轮功定为x教。“x教”之说是江泽民在1999年10月26日接受法国《费加罗报》记者的访谈时首先抛出的,第二天《人民日报》发表评论员文章,重复江泽民的诬蔑之辞。可是,江泽民个人跟记者的谈话内容和《人民日报》的文章不是法律。

我国《宪法》第八十条对国家主席的职权作了规定:“第八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所以江泽民作为国家主席个人是没有权力认定谁是邪教,谁不是邪教。因此这只是江泽民的个人行为,不代表国家。

3、“公安部认定的邪教组织名单”是直接证明法轮功合法的证据

就在这之后不久,2000年5月1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公安部联合颁布了《公安部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0】39号),通知中关于“现已认定的邪教组织情况”表明,到目前为止,共认定和明确的邪教组织有14种,而这14种邪教里面没有法轮功。

2005年4月9日,公安部重新发布《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5]39号)。这是到目前为止关于邪教认定最新的一个正式文件.(大家在百度或其它网站中输入“公安部认定的邪教组织”,或者输入(公通字【2005】39号)后搜索,点一下微信公众平台,就能查到全文了)。

其中,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明确的邪教有7种,公安部认定的邪教组织有7种。

这个通知明确否定了江泽民和媒体对法轮功的诬蔑之辞,表明法轮功不是x教,法轮功在中国是合法的,迫害法轮功没有法律依据。

更值得注意的是,在迫害法轮功15年后的2014年6月2日,《法制晚报》又公开重申了公安部的这个通知,重申了已认定的14种邪教。这无疑等于再次明确了法轮功不是x教。

还有一条消息你们知道了吗?法轮功书籍出版禁令已解除,宣传或持有法轮功书籍合法。

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中国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发布《新闻出版总署令第50号》,公布《新闻出版总署废止第五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该决定第99项、第100项明确废止以下两个一九九九年发布的文件:(1)关于重申有关法轮功出版物处理意见的通知。(2)关于查禁印刷法轮功类非法出版物,进一步加强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百度可查到2011年新闻出版总署第50号令)

上面新闻出版总署废止的这两个文件和中共历次整人运动的文件一样,是江泽民九九年为迫害法轮功而发布的。法轮功书籍教人修心向善,在世界各地出版发行,深受欢迎,而在大陆却遭到非法禁止。如今,这两个非法文件被废除了,这说明公民拥有、阅读和传播法轮功书籍是合法的。任何以公民拥有、阅读和传播法轮功书籍为借口进行迫害的都是违法行为,最终将受到法律的追究。

综上所述,在我国现行法律中,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说修炼法轮功违法,也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说法轮功学员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向人们讲法轮功真相违法。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根据“法无明文不为罪”的原则,法轮功学员修炼法轮功,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向人们讲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尤其现在大疫当前,法轮功学员自费印制资料告诉民众如何躲过大灾保住性命,是大善行为,完全是合法的。这不是犯罪证据。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如法律规定吸毒违法,那么毒品就是犯罪证据;而法律没有规定吸烟违法,那么香烟就不能作为指控犯罪的证据。

另外,任何犯罪都是有社会危害性的,而且这种社会危害性必须是具体的,必须是能看得见摸得着的,得有具体的受害者。没有社会危害性,就谈不上违法犯罪问题。

三、参与迫害法轮功是违法的,后果是严重的

1、从法律上看,参与迫害大法弟子人员要负的法律责任

我国刑法规定:第二百五十一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其实我们都问问自己,谁不愿意跟好人一起相处、生活、工作?真善忍是人性中最美好的一面,是人类道德的最高境界,是一种最高尚、最伟大、最纯正的信仰。用法律手段打压这些努力按照真善忍的标准修心向善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违背天理,违背人的道德良知,也违反我国现行法律,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

警察是属于国家公务员对吧?您可知道关乎自己命运的“第六十条”?那就是《公务员法》第九章第六十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此条作为问责条款,断了国家公职人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而想逃避惩罚的路。

记住《公务员法》第60条以及其它有关“错案终身追究制”、“倒查二十年”等规定,勿盲目执行上级命令。虽然现在可能风光一时,但到了中共需要您当替罪羊的时候,就会被无情抛弃。当然天理也不会饶过任何作恶者。为了自己和家人有个美好的未来,请不要助纣为虐害人害己,要留条后路,学会把枪口抬高一厘米,智慧地应对上级迫害命令,等法轮功真相大白于天下时您会庆幸自己的选择。

原重庆市公安局长王立军曾经说过:“我就是当官的嘴里一块口香糖,嚼得没味儿的时候吧唧吐地上,指不定粘在谁的鞋底子下。”这是王为中共卖命二十多年,知道自己不会有好下场的精辟结语。王立军终究没有逃脱“口香糖”的悲惨命运。

作为一名公务员(包括公检法和所有党政官员)来讲,应牢记这一关系自己命运的重要条款,同时还应看一看自己执行没执行明显的违法决定或者命令,如果正在执行或将要执行,那就请您更要三思,务必权衡利弊,明辨是非,分清善恶,静心想一想该不该执行违法命令,该不该守住良知善念,该不该为自己和家人的未来负责,我想您一定会做出明智的正确选择。

2、上天的惩罚

古语有云:“祸福无门,惟人自召;善恶之报,如影随形”。无论行善或作恶,历经长短不一的时间后,都会得到相对的响应,这是千古不变的铁律。做为中共教育下的人,您可能不相信,但我们修炼人都知道这是千真万确的。您不信也没关系,就当听故事了。

我们在现实中可以看到:近几年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610”的历任最高指挥周永康、薄熙来、王立军、李东生等几乎都成了阶下囚,您可能说他们是因为其它各种原因而被整,但我们知道根本原因是迫害大法罪业深重而遭到上天的惩罚。在“天安门自焚伪案”的制作和宣传中起主要作用的央视人员陈虻和罗京都在40多岁时以不同的癌症名义而死去,您能肯定这背后没有上天对其因造谣大法所造罪业的惩罚因素?

再说我们离不远的例子, 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的周本顺是周永康迫害法轮功的干将,任职河北省书记后继续加重迫害,要在数月内转化所有河北法轮功学员,恶报随之而来;后被判刑十五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百万元。廊坊市政法委书记肖双胜,命令下属要抓捕五百名法轮功学员,话音刚落没几天,于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被双规。三河市政法委书记刘永宏,曾经推动部分中小学校成立诋毁法轮功的组织,胁迫教师学生参与迫害、毒害师生,二零一四年一月八日突然暴病身亡;原三河市委书记李刚,经常在大小会上叫嚣“坚决与法轮功斗争到底!”,于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一日被双规,后被判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刘迎秋,原为三河市公安局政保科副科长、齐心庄镇派出所副所长,卖力迫害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刘酒后驾车与一大货车相撞,当场死亡,年仅37岁;他妻子多次要求赔偿,因为是酒驾负全责,所以也没得到什么钱,后来妻子也改嫁他人了。

大厂县六任政法委书记四个遭报:一任杨广明得了食道癌,原本身体高大、体重一百八、九十斤,死时只剩六、七十斤,没有人样了;二任张万众黑夜自己开车回家,在廊坊市开发区附近,猛然撞向停在路边的开着灯的小面包客车上,张万众的头部、右胯等多处受伤,左膝盖骨粉碎性骨折,一个脚脖子的肉与骨头撕裂;四任郝克农,曾任大厂县公安局长、政法委书记,落得个就地免职;六任刘会自己家及妻子娘家,一家有嫂子没了哥哥,一家有姐姐没了姐夫;刘会为此非常害怕,惧怕突然恶报临身,曾经找算命打卦的寻求破解之法。原廊坊市长王爱民被查后,供出刘会参与非法倒卖农村耕地等问题,他大难临头。

这种例子太多,真心希望您别再被中共谎言所毒害,别为自己造成不好的后果。即使您是无神论者,也请您本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敬而远之”的原则,保护好自己。

四、再跟您说几句迫害法轮功对国家对人民的危害。

借古论今,迫害佛法会给一个民族和地区带来巨大的灾难。学过历史的都知道:两千年多前,古罗马皇帝尼禄和以后的几代皇帝都残酷迫害基督徒,无数基督徒被砍头、与干草捆在一起做成火把烧死、,投入竞技场被狮子老虎活活咬死,后来罗马帝国经历了四次大瘟疫。第一次大瘟疫死了一百万人;第二次罗马人口被灭掉三分之一;第三次瘟疫罗马帝国开始衰落;第四次大瘟疫波及整个欧洲大陆,横跨欧亚大陆的强大古罗马帝国灭亡了。

而如今,江泽民集团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已达二十四年之久,给中国人带来的是什么呢?道德下滑,娼妓遍地,瘟疫横行,天灾人祸不断。其实,东西方传统文化对于瘟疫有着非常类似的看法,那就是瘟疫是神对人类道德败坏的惩罚,当统治者残暴无道, 整个社会道德堕落,人心败坏时,瘟疫就会降临。2003年的非典肆虐、2008年汶川大地震和当今肆虐全球的变种病毒,这难道不是上天再次警示江氏集团及做恶者吗?只有醒悟停止迫害,才能免得上天的惩罚,否则天灭中共必将来临。2002年4月贵州省平塘县掌布乡风景区发现的天然巨石断面出现的六个大字“中國共産党亡”(国和产是繁体字,在百度搜索“藏字石风景区”就能看到),这是老天要灭它呀,天意不可违呀!顺天意而行才是明智的选择,尽快退出中共的党、团、队组织才能获得上天的保佑。

五、善恶有报是天理,积德行善才能遇难呈祥,逢凶化吉

在这个多灾多难不太平的年代,把神韵晚会中《找真相》的歌词展现给大家:

天地两茫茫  世人向何方
迷中不知路  指南有真相

贫富都一样  大难无处藏
网开有一面  快快找真相

法轮功学员冒着危险告诉世人明白真相,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 这九字真言口诀告诉乡亲,在大灾难来时念动口诀化解灾难,这是在做天大的好事啊。

说到口诀,让我们复习一个物理概念:共振,自然界中有许多共振现象。当念动这个口诀时,就和宇宙中神佛的世界产生共振,神佛就会来保佑。病毒是阴性的,是邪的,它就呆不住了,就会离开你身体,疫病就好了。这只是简单的讲一下道理。因为法轮大法已经洪传全世界,在新冠肺炎大流行时,许多外国人,也尽量用标准的中文诚心念动“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时,从而高烧退了,呼吸顺畅了,胸痛消失了,重获新生,这类故事很多,所以希望你们看到这封信时,也记住这九字真言,大灾来时真心诚念也能保命。

面对来势汹汹的疫情,法轮功学员一心想着众乡亲的生命安危,才顶着中共打压走街串巷,风雨无阻地想把救命的法宝:“真善忍好,法轮大法好”告诉家乡的父老乡亲,这可真正是躲灾避疫的千金良方啊。只想把心中最美好的福音传给善良的人们,其中也包括您和您的家人,这种解救于人们危难之中的大善之举难道不是可贵之事吗?

其实法轮功是人类遇到大难时得救的保障这一点在历史许多预言中都有暗示,咱就看看明代刘伯温的《太白山碑记》中的提示。您可以自己要网上搜索一下这个预言,可以看到他里面告诉人得救的方法“七人一路走,引诱进了口”(老写的真字),三点加一勾(忍字),八王二十口。(善字)”“有人印送,勿取金钱。行善者可保,作恶者难逃。敬重天地神明父母,惜字纸五谷。谨当切记。”

跟您说了这么多,只有一个目地,就是发挥您的聪明才智,在今后的工作中怎样能更好的为自己及家人的长远美好生活负责,而不是被眼前的利益和上级的命令所蒙蔽,从而给自己及家人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正确对待法轮功,善待大法弟子,尽自己的能力多保护大法弟子,就能积德从而带来福报。以后可不要再去抓大法弟子,不要抢他们的大法书和其他物品,那是他们用自己的血汗钱买来的,是私人合法财产,已经抢走的赶快归还,弥补过错。我们是同在一块土地上生活的乡亲,今天跟您聊这些,是真心为您好,善待大法一念,天赐幸福平安,守住良知,守住善念,就等于在大难来时为自己选择了一个美好的未来。

希望您看完信后,把此信给所长和警员们都看看,相遇就是缘,我们希望所有人都能明白真相,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真心为您好的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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