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冤判好人 难逃苍天惩治

常忍


【正见网2020年07月18日】

明慧网近日报导,抚顺市望花区法院副院长李震,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一再滥用职权、徇私枉法,把修心向善、没有触犯任何法律的法轮功学员关进监狱。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九日,李震遭恶报,突发心梗死亡,年五十一岁。

据不完全信息统计,二零一九年中共至少冤判了789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851场,非法抓捕435人,构陷到检察院、法院1137人;二零二零年上半年中共非法判刑法轮功学员132人,庭审100场,批捕66人,构陷到检察院、法院388人。可想而知,至今它仍不遗余力的对无辜民众加剧迫害。

在文明进步的社会中,法官依照法律,论断是非曲直,科恶人以刑罚,保护善民、济弱扶倾,借以维系社会的公平正义,因此法官素来是让世人敬重的职业。中共一贯以集权统治,法律不过是钳制言论与镇压民众的工具。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江氏集团专责迫害法轮功的黑机关,即“六一零办公室”执行迫害政策,非法指挥全国公检法各级人员实施迫害。检察院、法院与政法委、公安同流合污,助纣为虐,非法抓捕、起诉法轮功学员,把善良好人非法判刑送入监狱,至少有四千五百多名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造成无数的人间悲剧。

二十一年来,中共违法弄权,利用法律,罗织罪名,构陷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恣意关押与判刑,恶行昭彰。即使近年频频以“依法治国”、“依宪治国”与“打黑除恶”为幌子,仍继续执行江氏对法轮功学员“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的灭绝政策。

法官本职应是匡扶正义,中共许多法官基于明哲保身或昧于现实利益,沦为流氓犯罪集团的傀儡,胁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视法律条文于无物,辱没了法律人的尊严。所谓审判变成了对宪法和法律的肆意践踏和亵渎。在法庭上,公检法人员拼凑出假证据、假证人,罗织“莫须有”的罪名,强行指定所谓的援助律师做有罪辩护,恐吓被迫害中的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制造冤假错案。

中共法官蔑视法律,滥以权势,枉法冤判,仅举一例。二零二零年二月下旬,吉林市船营区法院法官李忠诚打电话给法轮功学员孙玉英家属,告知孙玉英被判三年刑期,让孙玉英到法院签不炼法轮功的“三书”(即保证书、悔过书、揭批书),签一书减一年;签两书减两年;三书都签就不判刑了。李忠诚威胁说要不签“三书”就判五至七年,罚款五万元,送吉林省以外监狱服刑。他还得意的说:“孙影君也是经我手判的。”孙影君是孙玉英的妹妹,被非法判刑三年零二个月,去年底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监狱迫害。

人间法律或许难显正义,天理惩治却是分毫不爽。善恶有报是宇宙运行的铁律,只论来早与来迟。依“二零一八年明慧网报导五百多人迫害法轮功遭恶报”数据统计,其中检察院、法院、监狱系统遭恶报93人。分析遭恶报形式:死亡15人、被查处68人、重病4人、自杀1人、精神折磨5人。

中共法院系统人员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而横遭恶报的案例,更是数不胜数。包括被雷劈死、心梗猝死、重病离世、车祸丧生、摔跌死亡、暴毙、自杀、被枪杀等,或半身不遂,或被判刑、撤职(参见《迫害法轮功70名中共法院院长遭恶报》连续报导)等,更有作恶殃及家属者,报应之惨烈,让人不寒而栗。这些斑斑可考的实例,如发聩警钟,足堪炯戒。

正如李震遭现世恶报,另一位法院副院长的遭遇也雷同。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法院副院长、二级高级法官段治安,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五日遭恶报病亡,年五十六岁。段治安违反法律,蓄意陷害法轮功学员,造成许多冤假错案、非法判刑,更在网上捏造谎言,丑化法轮功和学员,其恶行在明慧网多次曝光,无怪乎天理不容。

古德云:“人间私语,天闻若雷;暗室亏心,神目如电”。中共残酷迫害修炼佛法的法轮功学员,恶贯满盈,罄竹难书。苍天为鉴,恶徒难逃。那些猖狂行恶、助纣为虐之辈,其下场也将如同李震与段治安一样可悲。曾经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公检法人员,应该悬崖勒马、停止迫害,与红魔划清界线,才能弥补罪恶、自保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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