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6日 星期六




  • 古风正义:硬汉子和义士(三文)

  • 华夏诗醇:“自是君身有仙骨,世人哪得知其故!”

  • 优昙婆罗花开在佳木斯

  • 在海牙旅游点讲真相

  • 活了79岁后得法

  • 听师父的话 下决心修好自己

  • 两高司法解释不是法律

  • 芝加哥感恩节游行 法轮功团体受欢迎

  • 纽约米德敦市圣诞点灯游行 法轮功队伍亮眼

  • 10月份大陆574位法轮功学员被中共绑架

  • 习近平访西班牙 法轮功吁法办江泽民

  • 壮观殊胜 台湾6300人排成巨大法轮图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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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风正义:硬汉子和义士(三文)

    一、硬汉子和义士

    三国时代,群雄竞逐。官渡之战以后,袁绍又气又病,不久竟死去了。他有三个儿子,老大袁谭,老二袁熙,老三袁尚,由于利害矛盾,各自据守一处,互不团结。曹操于是趁热打铁,分别对他们发起进攻。

    袁尚派郭援,去当河东太守,带领着军队,穿过曹操的地盘,夺取曹操的河东郡城,一路倒也顺利。到达绛县时,守城的是曹操的下属贾逵,他兵力单薄,局势十分危险。城里的父老们,找到郭援谈判,只要不杀贾逵,就开城投降。郭援答应了,但他要贾逵打先锋,掉头进攻曹操。

    贾逵为人正直,平时深得民心。现在面见郭援,他表示拒绝。郭援按住他的头,逼他叩头服输。贾逵怒不可遏,说:“我是汉家天子的官员,哪能给反贼叩头!”

    郭援大怒,要动刀杀人。百姓争着护在贾逵的身上,不让郭援的人动手。有的人还爬上城头大叫:“郭援违背盟约,要杀我们的好长官,大家就一起死吧!”满城人声鼎沸,愿为贾逵献生。

    郭援没想到贾逵的威信如此之高,心里发怵,只得把他送到壶关,囚在地窖里,用车轮在上面盖着。贾逵很激愤,问询看守的人:“这儿就没有男子汉了吗?难道我一个国家的忠臣义士,竟要死在这里!”

    这话传出去了。有位义士,名字叫祝公道,听到这个消息,连夜赶来囚禁地,掀开车盖,解脱枷锁,把贾逵救出,送进深山,掩藏起来。贾逵怕连累恩人,没有问对方的姓名。祝公道施恩不图报,也没告诉他:自己是谁。

    贾逵是硬汉子。祝公道是真正的义士。

    二、钟繇且哭,且赞!公私分明

    曹操派钟繇,去拦截来犯的敌人郭援。钟繇趁他(郭援)过汾水时,在河滩上堵住,打败了对方。

    打扫战场时,士兵们都说:“郭援已经被打死了。”可是,一直没有发现尸体。

    回营以后,校尉庞德,从箭袋里,掏出一颗人头,钟繇仔细一看,原来正是外甥郭援的首级,不觉放声大哭。

    庞德也很难过,向钟繇道歉。钟繇擦干泪水,说:“想到我的妹妹(妹妹的儿子是郭援),我不免伤心。郭援是国家的贼臣,你杀得对!干得好!何须向我道歉呢?”

    钟繇一会儿哭,一会儿赞!公私分明。

    三、审配是一条好汉

    不久,曹操打败了袁尚,并且包围了邺城。守城将军审配,是袁尚的人,决不投降,也不气馁,他鼓动战士们说:“曹操的军队,已不能势如破竹,而是强弩之末了。袁尚虽说败退,但他的兄弟袁熙,还会来援的,他不也是我们的主公吗?坚持住,会打赢的。”他日夜在城上来回巡行,非常警惕。

    一天清早,他看到曹操正来窥视,审配便叫弓弩手,瞄准远射,差点没叫曹操送命。

    过了些日子,有人偷开城门,把曹军放进来了。审配冷不防,当了俘虏。

    辛毗原来是审配的同僚,早先投降了曹操,他的亲人还关在邺城。等到城破,他赶回来营救时,早已被审配杀了。辛毗又伤心,又愤恨,用马鞭敲着审配的脑袋,骂道:“畜生,你的死期也终于到了!”

    审配瞪着眼睛大骂:“你这条狗!是你断送了我的冀州,我恨不能把你杀死!我死不死,你管得着吗?刀把子在曹操手里,你算什么东西?”

    一会儿,曹操来了,对审配笑着问道:“前天我在城外视察,你的弩箭怎么那样多?”意思是嘲笑他没射中自己,反而当了阶下囚。

    审配也笑了:“我还嫌少呢!如果弩箭再多点,不就射死你啦!”

    曹操佩服审配的才能,想留他一命,叹了口气,说:“你是袁绍的部下,尽忠袁家,也出于不得已,真可惜了。”审配只当没听见,咬牙切齿,不说半句话。

    曹操的部属辛毗,在战斗中死了那么多的亲人,心里痛苦,在旁边号啕痛哭,想要求曹操杀掉审配。曹操觉得不好下台,只得下令把审配处斩,即将执行……

    冀州人张子谦,一向和审配关系很坏,早已投降曹操,现在看到仇家的下场,不免暗自得意,问道:“正南公(即审配),你的运气比我如何?”

    审配冷笑道:“我还羡慕你这个贪生怕死的小丑么?”

    临到行刑时,审配叫住拿刀的士兵,讲:“我的主公在北边,你就让我站在北方,下刀吧!”

    袁绍一生风云得意,可到了晚年,无数的名士和战将,都离他而去。始终如一、尽忠死节的,就只一个审配!

    审配是一条好汉。

    (均据《资治通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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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夏诗醇:“自是君身有仙骨,世人哪得知其故!”

    【原诗】
    杜甫:《送孔巢父谢病归游江东兼呈李白》

    巢父掉头不肯住,
    东将入海随烟雾。
    诗卷长留天地间,
    钓竿欲拂珊瑚树。

    深山大泽龙蛇远,
    春寒野阴风景暮。
    蓬莱织女回云车,
    指点虚无是征路。

    自是君身有仙骨,
    世人哪得知其故!
    惜君只欲苦死留,
    富贵何如草头露。

    蔡侯静者意有余,
    清夜置酒临前除。
    罢琴惆怅月照席,
    几岁寄我空中书。
    南寻禹穴见李白,
    道甫问讯今何如?

    【注解】

    孔巢父:今河北冀县人,早年和李白隐居今山东徂徕山,号“竹溪六逸”。江东,今江浙一带,这里指绍兴。
    蔡侯:生平不详,侯是对男子的美称。
    禹穴:大禹的墓,相传在今绍兴会稽山,当时李白正在那里。

    【赏析】

    孔巢父,字弱翁,冀州人,有文才。早年同韩准、李白、裴政、张叔明、陶沔隐居山东徂徕山,号称“竹溪六逸”。天宝年间,他住在长安,大约在天宝九年(750)左右,孔巢父辞官归隐,“蔡侯”为他饯行,杜甫在座,席上写了这首诗送给他,并托他代向李白致意。巢父,传说帝尧时有位隐士名巢父。这儿孔巢父的名字和他相同,也要归隐,恰好双关。

    “巢父掉头不肯住,东将入海随烟雾。”开头的这二句说:巢父走了,勇往直前,朝东海那边随着烟雾消逝了。

    “诗卷长留天地间,钓竿欲拂珊瑚树”,这两句称赞孔巢父蔑视荣华富贵,赞扬他的诗才,说他的“诗卷”将“长留天地间”。

    “深山”句说,有非常抱负的人,往往不被朝廷重用,因此愿意到深山大泽隐居。实际上是说:孔巢父不被朝廷重用,所以辞官归隐。

    “蓬莱织女回云车,指点虚无是征路。”“蓬莱”,是传说中的东海仙山名。“织女”,这里泛指仙女。“虚无”,虚无缥缈的境界,神仙居住的地方。“征路”,去路。这两句说:蓬莱仙山的仙女们驾着“云车”,指点着那虚无缥缈的地方,引导他朝归路走去。也就是说,仙女们将引导孔巢父去蓬莱仙境。

    “自是君身有仙骨,世人那得知其故!”这两句和前边两句,都是杜甫对孔巢父的赞誉之词,说他是神仙般的人物,清高脱俗,不被世人理解。

    “惜君只欲苦死留,富贵何如草头露。”这两句,抒写诗人与孔巢父依依惜别之情,并说明“富贵”像草上的露水一样,是短暂的,不值得留恋。

    “蔡侯”四句,写眼前酒席情景,表达诗人与孔巢父惜别的无限惆怅,盼望别后能收到他来信的心愿。“蔡侯”是一位姓蔡的有身份的人,事迹不详。前除:前阶。

    “南寻禹穴见李白,道甫问讯今何如?”这结尾的两句,是杜甫对孔巢父临别的嘱托。“禹穴”,在今浙江绍兴市委宛山,相传为禹得天书之地。当时李白在浙江会稽。尾句是让孔巢父转达他对李白的问候,说明杜甫时时思念着李白。写诗为孔巢父送行,还要“兼呈李白”,足见杜甫与李白的友情之深。

    杜甫是著名的现实主义诗人,但本诗却具浪漫主义特色,题目点明孔巢父是“归游江东”,但他究竟要到哪里去呢?诗中需要交代,但不一定具体说明。“蓬莱织女回云车,指点虚无是征路。自是君身有仙骨,世人哪得知其故!”这四句,既交代了孔巢父的去路,又赞扬他的非同凡俗。

    【今译】

    孔巢父不肯停留,掉头就走,
    驾着小船去烟雾迷茫的东海漫游。
    写满诗歌的宝卷,长留在天地之间,
    垂下的钓竿,几乎勾着海底的珊瑚。
    稀世的龙蛇,远远地藏在深山大海,
    旷野里春寒料峭,一片模糊。
    蓬莱的仙女,为你停下云车,
    指点那缥缈的仙山,是理想的居处。
    因为你本来就是一身仙骨,
    普通人怎能理解你的向往和旧宿。
    大家都舍不得你,苦苦挽留,
    富贵在你眼中,却如草上的晨露。
    蔡先生也是隐居,不爱功名利禄,
    清夜在阶前摆酒,殷勤眷顾。
    月照酒筵,弹罢琴不胜惆怅,
    什么时候,才能得到你的回信来书?
    你去南边探禹穴,碰到李白老兄,
    请代我致以亲切的问候和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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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昙婆罗花开在佳木斯

    在佳木斯市,八十二岁的老同修的女儿非常孝敬老人,她在自己住房的对门租了户房子,让母亲在自己身边好照顾,并且有时还陪着母亲发真相资料。


    今年11月份中旬,女儿在收拾阳台卫生时,忽然发现在玻璃外面开了一簇洁白优昙婆罗花,有二十五六朵,都零下20多度的气温,在玻璃面上随风微微抖动,女儿从母亲那儿知道优昙婆罗花的事,用手机拍下传给朋友。

    当我去看花时也便和老同修谈了起来,我问她每天的生活修炼,使我很震撼。她每天读一两讲法,然后发资料,并且直接面对面讲真相,炼功一天不落,她对法理认识很请楚,在否定旧势力安排,在向内找,就是信师信法。话语平和却能让我感到每一句话的份量,师父说过那些修的好的都是些不起眼的,真是,毕竟八十多了,还这样精進,师父一定会高兴这样的人。

    2014年的一天,在陪同修上街做法像镜框,她突然呕吐,她赶紧找卫生间,又便又吐,出来她没有告诉同修,只说我不舒服先回去了。这时她走不动,心里想我只归师父管,不许邪恶迫害,她打出租车回家。在车上,她想遇到这位司机也是缘份,她强忍着,给司机讲真相,这司机也真好,同意三退,还收下真相资料。她很欣慰,她跟司机讲,你能不能把车再往单元门口开开,司机又往前开一下,下车她是拉着楼梯扶手回到屋里,后来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那个同修做完镜框回来,心想去看看她怎样了,来到她屋,发现她坐着栽那儿,一点反应没有,吓坏了,赶紧向楼下喊人。来了好多人,都看不行了,孩子还没在这,都以为死了。后来救护车来了,给她诊断,她突然醒过来,听说要送她上医院,她摆手说不用,我好了。这时女儿也来了,医生问她女儿怎么办?女儿说我尊重我妈的意见。人走后,老同修洗洗身子跪在师父像前大哭,说师父啊!你给了我一条命。孩子们在这件事上都非常感动,知道妈不修大法早就没命了。这以后,女儿在屋门上贴一张纸,大字写着她的电话号,告诉她妈有事好打电话。老同修一想不对劲啊,这不是求吗,我有师父管,师父替我还命了,我没事了,说着把纸条撕下来。

    临走时,老同修说这是点悟我女儿,说她以前也炼几个月。女儿说,那不叫炼,只炼动作,哦!她知道什么叫修炼,我说这回到时候了吧,她点头称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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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海牙旅游点讲真相

    慈悲的师父好,同修们好,

    在2014年,我才明白在旅游景点给中国游客讲述法轮功的迫害真相的紧迫性。其实过去10年,我们几个经常带上横幅和真相材料去那儿,但后来去得少了。我们决定每个星期天去海牙的和平宫。

    那些住在海牙附近有可能承担这个责任的学员都很忙,所以我们要看看有没有其他人选。我有时间,我应该把责任担当起来。警察局已经了解我们是一个非常和平的团体,所以我们很快就得到了一个长期在那活动的许可。

    特别在夏季开始,中国游客多。许多学员前来支援活动。

    大多数来的学员是刚刚到荷兰的中国学员,对西方文化和生活风格不熟悉。文化上的碰撞对我的心性是个很大的考验。为了使活动平稳运行,每次设立好横幅后我要求大家发正念。他们中有人按照我的要求做,而有的人就直接冲到广场去给民众发资料。带孩子的学员,把传单给他们的孩子,让孩子们去发资料给游客。和平宫的游客对我们发资料的方式的反馈褒贬不同。

    这个情况令我很烦恼。许多新闻报导告诉民众小心职业乞丐送孩子出去旅游景点乞讨。同修的孩子追游客会被误解。我试图给有孩子的同修解释,但得到的答复是,孩子无恶意。我不知道如何解决这个文化差异。特别是到处都有安全摄像头,警方可能找我们的麻烦。有些孩子甚至还不会说话。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有任何的投诉,我要为此负责。为此我写过一篇交流,希望大家明白。我设法把交流翻译成中文。起初没有什么反应,后来其中一位家长在明慧网上发表了一篇文章谈自己的看法。我是几个月后才听说。我没有时间争论,我清理自己的思想,专注于如何让活动可以很好地延续下去。

    师父在《洪吟三》-<谁是谁非>中说道:

    谁是谁非

    修炼人
    自找过
    各种人心去的多
    大关小关别想落
    对的是他
    错的是我
    争什么

    我买了几个弹珠和吹肥皂泡泡给孩子们玩。这样家长们可以放心注重讲真相,因为向中国游客讲真相,他们相当专业,驾轻就熟。

    许多中国游客对着有法轮功炼功图片和有法轮功学员所受的酷刑的图解的横幅拍照。有时导游来拿些真相材料。大多数中国游客不会接受材料,因为导游或其他人一直盯着他们。但也有很多人了解了迫害的真相,甚至当场退党的。一些亚洲的游客看到有西方法轮功学员,觉得很吃惊。一位来自新加坡的男士说:“我原以为只有中国人修炼法轮功。”其他许多中国游客也说他们已经在其他旅游点遇到过法轮功学员。

    不论是夏天,秋天或冬天,我们活动时总是好天气。但有一次例外,当时突然一阵大风,我们的桌子几乎被吹走,资料被吹起在空中飞舞。街对面,看到一辆出租车在停车。原来,车里有几个中国官员。当我们走近他们时,他们面目表情冷冰冰的。我记得多年前,有中共官员来访问海牙,我们去示威抗议。那天天气非常寒冷。一位老学员曾说:“哪里有邪恶,哪里的天气总是极其恶劣的!”有时海牙地区下雨,但我们活动的地方却是没有雨的。

    有时也下雨,但那时我们已经活动结束,我已经坐在回家的火车上了。即使是全国大面积下雨,但每当我下了火车,雨就停了。

    有一次,我们活动结束后,天下起了雨。我看到很多人躲雨。雨不停地从天空倾盆而下,看起来不会很快停止。我决定去取我的自行车回家。心想,今天我完成了我该做的事情,哪怕天上下砖头,跟我也没关系了。我取了我的自行车,骑上就走。心里还在策划今天剩下来的时间我要做啥。走了几百米后,我突然发现我一点都没被淋湿。雨已经突然停了。常人看来,这是相当奇妙的。救度众生的责任感加强了我们的正念。对我来说这是正念的证明和师父的鼓励。作为一个整体,每次活动,我都会拍下大家炼功和讲真相活动的集体照片,不落下任何一个人。然后把图片发到组里。彩虹底下或者是在阳光下拍出的集体照片特别漂亮,也是对大家的鼓励。

    我们的团队成员并不是固定的,因为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参加每次的活动。几个月后,一个学员搬到离活动较近的地方。我们可以把横幅和其他材料存放在他家里,这对我们是一个很大的帮助。我们以前都必须带着材料坐火车前往海牙。星期日的列车上午8:00后才运行。我们必须要9:30以前到,把摊位设立起来。作为协调人,我当然必须先到。对我来说,最大的阻碍就是交通。我得把全部材料绑在自行车上。有时绑得不好,材料从自行车上掉下来,撒得满地都是。另一个阻碍就是列车时刻表,走很多弯路,还有经常修路。我必须要多次换车。无论如何,尽管存在各种困难,在大多数情况下,我都能准时到,甚至会提早到。

    有一次,我早到了,碰到一个住在德国的中国家庭。我把大纪元时报递给她先生,但他说他读了大量的中国新闻,足以了解世界的情况。他感到遗憾的是中国这么长的时间里一直没有战争,他说战争可以使一个国家更强大,让人民取得更高的社会地位。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名男子一边谈论战争时在他的怀里还抱着他的女儿。战争就意味着人民的受害。这是与在亚洲社会里的遵从的孔子学说的和平理念背道而驰的。

    跟他的谈话再次让我看到中国学员是多么的珍贵。他们快速的行动方式,耐心和智慧的讲真相都是很优秀的。

    我们希望所有的众生与我们共同提高,即使他们有不同的理解,我们都呼吸着同样的空气。

    和平宫是一个有吸引力的旅游景点,游客来自世界的各个角落。有时我看到从公共汽车下来的人流,不同的面孔,不同的文化和不同的生活观念,但都对这场迫害深恶痛绝。有许多欧洲人也从远处来参观和平宫。我们知道,他们和我们有缘,师父的安排,让我们使得这些人有美好的未来。有时候,人们似乎对我们的讲真相相当冷漠。在这时,我就会想是不是我哪里做得不好。有一次,一个德国游客回到公车上,谢谢我给他的资料,并说到:“谢谢你关心我们。”他也许不知道,他已经踏上了通向他的未来存在的阶梯。

    师父在《二零零三年华盛顿DC法会讲法》中说:“慈悲是修出来的,不是表现出来的;是发自内心的,而不是做给人看的;那是永远常在的,而不是随着时间、随着环境变化的。”

    也许我对中国同修太苛刻,同修们不说是因为他们不会外语。我自己意识到我不够宽容。我在生活中,一向要独立完成很多事情并承担很多责任。我还有很多常人的观念和思维方式要放下。如今我是一个大法弟子,今后我会努力摆脱旧观念的枷锁。

    谢谢师父,谢谢同修。

    (2016年欧洲法会心得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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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了79岁后得法

    我叫罗纳德,来自瑞典哥德堡。两年前,就在过我80岁生日那月,我喜得大法。

    我对内心的探索是从我48岁时,经过心理和精神疗法开始的。我在80年代还曾去过印度,15年前接触了西藏佛教,并在一个佛教修道院呆了一年。我对这些并不后悔,因为这些都是我路上的一步步的过程。

    我从小时候的基督教信仰,到青年时的无神论者,到中年时的怀疑论者,再到心理疗法的精神追求者,最后终于找到了我要找的大法。

    以前的那些步骤尽管对我也有点帮助,但我感到都没有涉及实质,即自己做好,负起责任,而不是做一个受害者。说起来容易,可做到就难了。

    当然,在得法前的30多年时间里,我通过心理疗法来加强责任感。用现在修炼人的眼光看,那无非是用前世的一点经历,来释放曾被虐待,也就是受害人的情绪的。

    如今我是修炼人,最大的不同在于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碰到矛盾时(几乎每天都有)要及时纠正自己,如果把自己当作一个受害者或躲避对自己言行导致的后果负责,那会引发有更多的矛盾。

    现在,我由一个普通常人变成一个大法弟子。我很感激现在能有检查自己提高心性的机会。

    我曾认为自己是一个正直人和讲真话的人,并引以为豪。现在我理解到,那都如同被包装在一个盒子里,根本不懂“真善忍”是一体的,真是包含在“真善忍”中的。没有了善和忍,单一的真会使人变得凶狠。我知道这只是一个开始,我还有很多东西要修。讲到这,我在心里祈求师父帮我。

    下面,我与大家分享一下我初步修炼的体会。

    得法

    二年前的八月份,我满80岁。那时,我对法轮功的了解只限于我在公园得到过的几张传单,因为在夏天我经常去那里散步。

    一天,我和一个朋友坐在公园的一家露天咖啡厅喝咖啡。一位面带笑容的女士向我们走来,将一份传单递给我。我们愉快地聊了起来。她向我介绍了法轮功并告诉我第二天也就是星期六,他们会在附近炼功。第二天早晨,我理所当然地来到了炼功的地方。我自己也很惊讶为什么我头脑里没有出现过一丝疑问,却只有一个念头:我要去那里学功。

    动功马上吸引了我,而且学得很快。然而,到第五套功法打坐时,我感到其远远超出了我肢体的可能。经过几个月的努力后,我终于可以坐在地上了。可想而知,我的腿是根本盘不上的,我是双腿交叉坐正在地上的。

    修炼后,我开始快速的减少了一直服用的药物。直到一年前的一个星期六,参加完集体炼功后,我向药片彻底道了别。

    那次炼功的前一天,我曾服下了我的医生要求我服用的降压药。出来炼功前一个小时,我又服用了半剂药,是处方剂量的一半。当我炼到第二套功法时,我忽然感头晕,周围的一切都变成了白色。我问自己是,我要晕过去了吗?我马上坐到了地上,周围的同修关切的跑过来。我高声对他们说:我知道,这是由降压药引起的。一位同修在我耳边轻声说:“你要记住是你自己决定吃不吃药,不是你的医生”。从那时起,我停止了用药。也就是从那时起,我的身体变得越来越健康了。

    去人的观念

    2015年,听到神韵要来斯德哥尔摩演出的消息时,我的第一个反应是:啊!3个半小时的火车旅行,太远了!尽管我察觉到了我那根深蒂固的拒不远行的观念,我仍然觉得这并不适合我这个年纪的人。

    拒不远行的观念源于我的儿时。在我的记忆中,我们家每次出行都意味着很多麻烦。现在又多了有一个麻烦因素,即我这个年纪的人出远门肯定很不方便。还是呆在家里,哪儿也不要去为好。

    在同修们多次帮助和鼓励下,我还是去了斯德哥尔摩。终于亲身体验了神韵的洪大。

    今年春天当神韵巡演到欧洲时。我已经没有怕远行这个执着了。我坐飞机飞到了汉堡,再次体验了神韵的艺术震撼。然而,此行却也暴露出我的另一个执着。

    修去怕噪音的执着

    入住汉堡的酒店时,我的房间激起了一个已伴随了我一生的执着:不能忍受噪音。

    我的房间是一间在酒店底层的单人房间。窗户很高,人根本够不到,窗户还是半开着的。大街上的嘈杂的声音直接涌进房间。我马上走出房间,到酒店服务台要求换房。费了很多口舌,可酒店已经住满了客人,根本没有空房间给我换。

    也许是我们双方对话的语调中都带有不满情绪,马上有一位来自瑞典的老学员走上前来帮着解决了问题。她和她先生主动提出要用他们的房间与我的对换。事情发生的很快,我还没来的及多想。换了房间后,我感到很难为情,感觉是我把事情搞糟了,让人家放弃自己的双人房来解决我的问题。

    我的这间新房间在酒店的高层。房间很大,除双人床外,还有一张加床。

    离出发去剧场看神韵演出还有一段时间。我准备休息一会。我躺在那张加床上想来想去,还是觉得要和他们把房间换回来。

    就在这时,我听到一个声音对我说:先去打打坐吧。我真照做了。接下来发生了一件神奇的事:我坐下来时,竟然能单盘!我的腿竟能降到可以挨到地板。这是我第一次在没有一丝疼痛的情况下单盘,而且还单盘了10分钟。

    当然,那两位同修不肯换回到他们原来的好房间去。他们只是对我微笑。对他们来说,这根本不是个事,而我却把舒适与安静看得这么重要。

    不乏幽默感的考验

    师父在《转法轮》书中提醒我们,退一步海阔天空。我体会到了如果我在问题一开始能平静的对待,可能会是另外一番结果。

    我的单人房间关上窗户是可以非常安静的。后来同修爬上去,把那高高在上的窗户关上了。我到他们的房间要求换房时,注意到他们房间非常安静。而我那个位于高层上的大房间却完全相反。那房间里的两扇窗户之间有一个让人束手无策的大缝。

    我和噪音之间的抗争并没就此结束。今年5月,在我飞往纽约首次聆听师父讲法时,再一次遇到了噪音的考验。

    破执着

    因噪音,我在纽约的宾馆度过了第一个不安的夜晚。第二天,我又找服务员要求换房间,因为我受不了来自大街和室内空调的噪音。这次,我得到了另一间被认为没有那么多噪音的房间。那位耐心的服务员给了我一间17层客房的钥匙。一进房间,我一下子被窗外的风景所吸引。我的呼吸几乎都被曼哈顿摩天大楼的壮观夺去了。我快速跑下楼来告诉前台服务员:“好,好,我就要这个房间。”

    然而,当我再次回到房间时,我听到来自卫生间通风系统的声音!比第一晚住的那间的噪音更大!这怎么可能呢?难道我第一次进来时没听到吗?难道我被窗外的美景震撼得耳朵失聪了?

    现在我可没有任何选择余地了。当我学着接受了,我的心也就静下来了,也不觉得噪音那么大了。这次,像是给噪音将了一军,我感觉很轻松。

    现在,我与噪音之间的关系已完全不同,我不再怕噪音了。这个折磨了我一生的东西,如今几乎变得无关紧要。

    现在,当我一旦再遇到矛盾,回到过去的思维模式时,我就会用纽约酒店房间经历提醒自己:从另一个角度看问题,退一步海阔天空。

    我衷心的感谢这二年来师父给予我的一切!也感谢瑞典同修给予我的诸多支持和帮助。

    谢谢师父!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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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师父的话 下决心修好自己

    ──近期修炼感悟

    作为大法弟子,我们是不执著时间的,但从师父的讲法中我们知道正法已真的到了最后了,大法弟子能在世间修炼证实法的时间真的不是很多了。就连上初中的儿子回来都说:“时间过得真快,今天星期二,明天星期三,一个星期一下子就过去了。”我知道是师父利用儿子的嘴点化我要抓紧时间修好自己,要珍惜时间做好三件事。

    从去年夏天我自己从楼上摔下左脚严重“受伤”,妻子同修被迫害(非法判刑四年),至今年上半年年轻的妹妹同修被旧势力以病业形式夺走肉身,加上同修间的间隔与误解,自己面临着接踵而来的一系列“压力”,真的是“百苦一齐降”(《洪吟》)。大多时候自己都是很消沉、低落的,也带着深深的自责与后悔等负面因素。邪恶旧势力是无孔不入的,你越消沉它就越钻空子,真的是焦头烂额。所以真正下决心端正修炼的态度,认真向内找,调整心态,正本清源是非常重要的。就象师父在《转法轮》中讲的:“要想去掉这个不好的东西,首先得把你这颗心扭转过来。”

    只是近阶段才从各种执著与人心中开始挣脱出来,这样一来,自己能够比较净心的又从新开始背《转法轮》,发正念也能够头脑清醒的坚持较长时间。回想一年多来我心性始终处于各种干扰冲突中,其中的心酸苦辣只有自己能够体会。即使做得很不好的时候,也还是能够明显感受到师父的慈悲点悟、鼓励。“修在自己,功在师父”(《转法轮》)。可以说,我们大法弟子点滴的提高,我们所做的证实法的一切事情,根本上都是师父在做,都是师父对我们的慈悲苦度,都是师父对宇宙众生洪大慈悲的体现。

    回过头来看看自己走过的路,看到旧势力的安排都是虎视眈眈、无孔不入与极其险恶的。但只要真正把自己当作修炼人提高心性,真正把那些最不愿放的人心与执著(如色欲、安逸、执著常人网络电视等)放下,把大法摆在最重要的位置,真正做到向内找,就能够否定旧势力的安排与迫害,走在师父安排的修炼路上。因为师父的安排是完全超越旧势力安排的,是旧势力看不见也够不着的。师父在法中讲:“正法中哪,有个理──我要怎么处理,都是正的。你们记住师父说的这句话:我要怎么处理都是正的,被处理的都是错的。(鼓掌)因为那是宇宙的选择,是未来的选择。”(《二零零三年元宵节讲法》)

    这一年多来最大的体悟就是大法弟子要真正下决心修好自己,要多去人心与执著,放下人的观念,才能够不断精進,精進不停。师父说:“只有修好自己,才能完成好大法弟子的使命。”(《致南美法会的贺词》)

    师父还讲:“大法弟子保证每天的修炼是必需的”。(《提醒》)个人悟到:万分珍惜修炼证实法的机缘是我们每一位助师正法的大法弟子每天要面对的重大课题,所以我们现在的每一次学法、炼功、发正念都应该以无比严肃认真的心态对待,绝不能敷衍走形式。而每一次的大法弟子讲真相救人及整体配合证实法的事情在另外空间都是正邪大战,都要用正念加持同修正念正行,做到不指责、不抱怨、不依赖、不等靠,各尽所能,圆容配合,走正我们的路。正法修炼中的事情都是“天大的事情”,我们的一念可能就决定无数生命的存留。大法弟子也不是随便当的,每一位大法弟子都承担着巨大的救度众生的责任和使命,能够救下多少世人,能够使多少众生得救,就取决于我们大法弟子修的如何。

    另外,对于在我们这个修炼队伍中出现的一些不尽人意的事情与现象,也要本着善意与同修正面交流。对于暂时交流不了的同修,我们其他同修从法理上也要明白同修出现不好的思想、行为、状态完全是人心与后天观念所致,绝不是同修的本性所表现出来的,无条件用正念加持同修是理所当然的。而背后随便、片面议论同修是非,津津乐道传小道消息都是旧势力所高兴的,也是修炼人不修口、好事心、显示心等人心的表现。

    最后,愿自己及我们所有的同修能够珍惜所剩不多的时间,能够真正精進起来,能够更加精進,做到师父所讲的“越最后越精進”(《精進要旨三》)。

    写出此文意在更好的鞭策、提醒自己走好最后的路,也与各位同修切磋交流,共同精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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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高司法解释不是法律

    日前,我经历了一场非法庭审。在庭审的法庭辩论中,就两高司法解释是否是法律的问题,进行了激烈的争辩。公诉人指控我的依据就是两高司法解释(二)第一条。当我指出两高作为司法机关,它只有执法权而没有立法权。因此,两高司法解释不是法律后,主审法官对我说,你不知道,两高司法解释可以当作法律来运用。我根据宪法和立法法有关立法权的规定,对这种说法进行了反驳。最后,公诉人和法官都不再提这个话题了。

    从这场法庭辩论中我看到,讲清两高司法解释不是法律,对于抵制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审判,从法律角度反迫害很重要。下面我把这场法庭辩论的内容整理成文,以讲清两高司法解释不是法律。

    我国《刑法》第三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一种行为是否属于犯罪,是否需要施以刑罚,只能由法律来认定,这是刑法的根本原则,即“罪刑法定原则”。公诉人说我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犯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但依据的却不是刑法三百条的规定,而是两高司法解释中的规定,这是十分荒唐的。那么请问公诉人,我到底是触犯了刑法三百条,还是触犯了两高司法解释。刑法三百条是法律,而两高司法解释不是法律,它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作为刑事诉讼的法律依据。如果是指控我的行为触犯了刑法三百条,就应该依据刑法三百条的有关规定,来指证我的行为是如何触犯这些规定的,是如何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的,是如何破坏法律实施的,破坏了哪一条法律的实施,造成了怎样的危害,具体讲清构成犯罪的四要件,这样才能认定我的行为是犯了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而起诉书中没有一句说明我是怎么触犯刑法三百条的。这就说明我的行为并没有触犯刑法三百条,我的行为与指控的罪名没有任何关系,公诉人对我的指控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因此是不能成立的,是对我的枉法强加罪名。

    《立法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或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则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解释”。《立法法》第八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对“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制定法律,即只能通过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法律来设定。任何国家机关和组织都没有这个权力。两高作为审判机关和法律监督机关,它只有执法权,而没有立法权和法律解释权。它无权规定什么行为是属于违法犯罪,也无权规定哪些行为是属于破坏国家法律法规的实施。而两高在司法解释(二)第一条中列举了六种行为表现,并规定对这六种行为表现,可以依照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定罪处罚。这是十分荒谬的,也是十分邪恶的。两高在司法解释中所列举的这些行为表现,不是刑法三百条规定的,而是两高自己规定的,因此与刑法三百条毫无关系。既然与刑法三百条毫无关系,怎么能用刑法三百条的罪名定罪呢?这不是笑话吗。刑法三百条没有规定这些行为是属于破坏国家法律实施,怎么能对这些行为定罪处刑呢?按照罪刑法定原则,“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而两高司法解释却要对这些“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公民的合法行为定罪处刑。这与罪刑法定原则是根本对立的,这是在破坏法律,这是在挑战法律的权威,这是在违法犯罪。由于迫害法轮功是违法的,因此从我国现行法律中根本就找不到迫害的法律依据。为了给迫害编造出一个法律依据,为了使非法迫害披上合法的外衣,江泽民胁迫两高出台了司法解释(一)、(二)打着司法解释的幌子把自己的规定强加给刑法三百条,借用刑法三百条的名义,把自己的规定包装成法律,伪装成法律,其目的是为江泽民非法迫害法轮功编造所谓的法律依据。然而,无论怎么包装、伪装,两高司法解释毕竟不是法律,因为两高没有立法权和立法解释权。

    我国宪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其他任何国家机关和个人均无立法权。《立法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只能由全国人大和人大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制定法律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为了保证立法的严肃性,专门制定了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用法律的形式对立法进行严格的规范。就是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也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宪法第六十四条)才能生效,才具有法律效力。而两高司法解释只是执法机关的一个司法解释,怎么能具有法律效力呢?怎么能当作法律来运用呢?而且两高司法解释违反了宪法关于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的规定;违反了宪法和立法法有关立法权的规定;违反了刑法的罪刑法定原则,因此是违法的,是无效的。以两高司法解释为依据,给法轮功学员定罪处刑,这不是在执法,而是在犯罪。我们讲出这些事实真相,并不仅仅是为我们自己作无罪辩护,更主要的是为了让公检法人员能够认识到,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轮功是合法的,法轮功学员发放真相资料是合法的。任何打压法轮功的所谓法律依据都是编造的谎言,都是违法的。所有参与打压法轮功的公检法人员都已构成犯罪,都将被追究法律责任。希望公检法人员能够认识到这一点,赶快停止迫害法轮功,赶快停止这种犯罪行为,赶快从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的滔天罪恶中把自己解脱出来,以免自己成为这场滔天罪恶的牺牲品。远离罪恶,才能远离灾难。希望公检法人员能够三思。

    总之,一种行为是否属于违法犯罪,是否需要施以刑罚,只能由法律来认定,而不能由两高司法解释来认定。依据法律规定来定罪处刑,这是在执法;而依据两高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来定罪处刑,违反罪刑法定原则,这不是在执法,而是在犯罪。执法者已构成诬陷罪,徇私枉法罪,滥用职权罪,这种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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