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常与“超常”

——献给世界大法日
飞凡


【正见网2012年04月14日】

我今年六十一岁,退休前在大型国有企业的一个子公司当经理(处级)。年轻时自认为务实、能吃苦耐劳、有责任感,总想在平常的工作中,做出点超常的事情,这样二十五岁就提了干。于是春风得意,还总结出一套所谓的生意经,更加拼拼搏博的向上挠,而且官升脾气长。同时也随乎社会潮流,请客吃饭、抽烟喝酒,全都公款消费。特别是喝酒成瘾,越喝越多,“感情深一口闷”嘛,有时竟喝的酩酊大醉。非但不觉的伤风败俗,反倒觉的豪爽、仗义、侠气,不耍坏心眼。因为社会的道德水准下滑,职工们也认为平平常常。结果,我把自己搞的一身病,什么偏头痛、十二指肠溃疡等等,三十几岁的人,看上去就象四十几岁,真的心灰意冷。

一九九六年五月,我有幸得了大法。明白了人生的意义,找到了生命的归宿。师父说:“作为一个炼功人就是超常的了,那你作为一个超常的人,就得用超常的理来要求你了,而不能用常人中的理来衡量了。”(《转法轮》)在十多年的修炼中,敬师敬法,“用超常的理来要求”自己,戒掉了恶习,改掉了暴躁的脾气,身体显的年轻,走路生风。单位上下都知道我修大法,体验到大法的美好。我体会按着真、善、忍标准办事,就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比如,有个混凝土集团公司,是较大的民营企业,因为多次被供货商欺骗,吸取了消极教训,改由我公司供货时,提出了很多条件:什么化验、检斤,压货款等,害怕再上当。通过一段时间的配合,我向董事长讲真相,使他明白了做人的道理,认清了中共的邪恶本性,自愿做了“三退”。他还毅然的告诉下属,对我公司的货物不用再化验、检斤,按提货单上账就可以了。也不再压货款,他们的职工都觉的太超常了。他说:“炼法轮功的人,我们信的过!”

二零零零年四月,我带一名员工到湖北省某市,去购买一台特种车,在洽谈购车事项、签协议时,那个厂长首先问:“要多少‘好处’?”这种事情至今在社会上,也仍然是一种风行的潮流,厂家都习以为常了,而且近二十万元的车价,“回扣”的数额是很可观的。其实,都是“面打箩里转”,厂家不能赔本白搭,所谓的“回扣费”,都加在车价款里边。这就是国营企业大都亏损、黄铺的原因之一。可是作为大法弟子,自然是不能要“回扣”的。当时我说:“这些都不要,只要货真价实、按协议时间交车就行!”他说:“这是‘常情’,这是社会风尚!哪有不要‘回扣’的呢?这么多年,我车没少卖,还头一次遇到你这样的人,真是意想不到!”我说:“我是修炼法轮大法的,也有个‘常理’,就是按真、善、忍办事。”他很激动的说:“如果人人都象你们这样,我们的车价也实在了,这个社会也就好了!”他从心里敬佩修大法的人,从那以后,每逢过大年时,他都用电话给我拜年。

对于上述这类事情,我们大法弟子,都会感到很平常,而常人却觉的“超常”。最近,在学法中多次反问自己:“真正达到‘超常人’了吗?还远远不够!”

回忆往事,想到师尊的谆谆教诲:“能不能放下常人之心,这是走向真正超常人的死关。真修弟子人人都得过,这是修炼者与常人的界线。”(《精进要旨》<真修>)深深的感到自己还没有彻底转变常人的观念,褪掉人的表面这层壳。默默的下定决心,完全放下后天形成的“自我”,真正的做一个“超常”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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