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文鞭影》十灰(11):湘妃泣竹 锄麑触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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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见网2011年08月25日】

【原文】

xiāng fēi qì zhú ,chú ní chù huái 。
湘妃泣竹,锄麑触槐。

ㄒㄧㄤ ㄈㄟ ㄑㄧˋㄓㄨˊ,ㄔㄨˊㄋㄧˊㄔㄨˋㄏㄨㄞˊ。
湘妃泣竹,锄麑触槐。

【注释】

(1)湘妃:二妃娥皇和女英死于湘江,为湘水之神,故称湘妃。
(2)锄麑:春秋时代晋国力士。

【语译】

舜死后,二妃娥皇和女英十分悲痛,泪沾青竹而成斑;晋灵公派锄?刺杀赵盾,锄麑不忍杀害忠臣,撞槐树自尽。

【人物故事】

据南朝梁任.P《述异记》,舜南巡时,死于苍梧之野而葬于此,尧的两个女儿娥皇、女英,追赶不及,二人相互痛哭,滴下的眼泪沾湿了竹子,竹上因此形成斑纹。北魏郦道元《水经注.湘水》也述及此事,大舜巡视南方,二妃跟随,溺死于湘江,魂魄飘游洞庭深渊,出入潇湘水边。

据《左传.鲁宣公二年》,晋灵公不守君王之道,征收重税来雕饰宫墙。从高台上用弹丸射人,观赏他们躲避弹丸以取乐。厨师没把熊掌煮熟(熊掌之肉难熟),就杀了厨师,丢進畚箕,叫妇人载负尸体经过朝廷。赵盾、士季看见死人的手,问明缘故而感到忧虑。准备要劝谏灵公时,士季说:“劝而不听,就无法再继续了。请让我先去,如果灵公不听,你再继续劝。”士季已经三進(入门、到庭院、上阶到檐下,依礼入门就应起立接见),走到屋檐,灵公才看看他,说:“我知道我的过错了,将会改正。”士季叩头说:“做人谁能没有过错呢?有错能改正,就是最大的善事了。《诗经》说:‘刚开始都能维持,但很少有人能坚持到底。’如此说来,能够改过的人太少了。君王能坚持改过迁善,国家就稳固了,岂只是臣子们有所依靠而已呢?《诗经》又说:‘周宣王有过失,惟有贤臣仲山甫来匡正弥补。’过失是能够补救的。君王能改正过失,王位就不会被废了。”灵公仍然不改。赵盾又屡次劝谏,灵公感到忧烦,派锄?刺杀赵盾。锄?清晨前去,见赵盾卧室的门开了,赵盾穿着整齐庄重,正准备上朝。但时间还早,就坐着闭目养神。锄?退出而感叹说:“不忘恭敬国君,这是人民之主啊。杀害人民之主,就是不忠;违背国君命令,就是失信。有其中一样,都不如去死。”于是撞槐树而死。

【说明】

相传舜帝二妃因为悲伤舜帝之死,湘江畔的竹子也被二妃洒泪成斑,成为“湘妃竹”的由来。故事中体现了二妃对舜帝的忠贞,但也有过于执着的遗憾,若能对世事无常淡然处之,继续为舜帝造福百姓,也能显出忠贞之德,或许更有意义。

锄麑不愿杀害忠臣,又不能违抗君命,宁可牺牲自己性命,让赵盾继续为国君、百姓效命。锄?以大局为重的无私,为民着想的纯善,实在令人崇敬。“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可惜晋灵公不听忠臣劝谏,奢侈暴虐,不得民心,终究被赵盾的弟弟赵穿所杀。

赵盾虽然在灵公追杀下逃脱,但未逃出国境,被赵穿迎回后又不杀作乱之人,被史官董狐记下“赵盾弑其君”。孔子听闻此事就说:“董狐是古之良史,不隐藏赵盾之罪。赵盾是贤良的大夫,却为了法制而承受恶名。可惜啊!如果逃出国境就免除罪名了(越境则君臣之义绝)。”(据《史记.晋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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