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两界齐力:共斩贪淫恶官!

陆真 整理


【正见网2011年06月20日】

汉代的何敞,担任交趾刺史时,巡行至苍梧郡的高要县,夜里宿于鹊奔亭。

这天,将近半夜时,有一女子从亭子的楼上走下来,对他道:“我姓苏名娥,字始彭,本是广信县修里地方的人。早丧父母,又无兄弟,丈夫也早亡,家中只有各种缯帛一百二十匹,和一名婢女,名叫致富。我孤穷羸弱,为了生计,想到邻县卖缯,便从本县的王伯那里,租借了牛车一乘,所载货物共值钱一万二千文。

我和婢女致富,赶着车,于前年四月十日,到此亭外。当时天色已晚,行人断绝,不敢前行,便留住于此亭。致富突然肚子疼,我就前往亭长(《汉书》:“大率十里一亭,亭有长。”亭长是当时的地方官)住的屋子去,想向他要些热水给婢女喝,并取个火。亭长名叫龚寿,听了我讲述了情况后,心中起歹意。操刀执戟,来到车旁查看,见我确系势单力薄后,问我:‘夫人从何而来?车上载的是什么东西?丈夫在哪里?为何独自出行?”我回答道:“你何必问这些?”龚寿便拉住我的胳膊,要奸污我。我不答应,龚寿就用刀刺我,我立刻死了。他又杀死了婢女致富。龚寿在楼下掘了个坑,把我和致富埋了,取走财物,杀牛烧车,车杠和牛骨头都扔進亭子东边的枯井中。我死的惨痛,无处控告,所以来投诉于明使君。”

何敞剌史道:“我想发掘、验看你的尸首,不知有何为证?”女子说:“我上下都穿着白衣,青丝鞋子,还没有朽烂。”

第二天,何敞便派遣吏员,逮捕龚寿。审问后,龚寿俱都招认。何敞又交付广信县衙验问,凶手与苏娥所说,二者相同。便收捕了龚寿及其父母兄弟一齐入狱。

何敞认为:龚寿作为地方官,职位虽小,但心地实在太过歹毒。便呈表上奏朝廷:“龚寿杀人,按正常律令不应灭族。但龚寿为恶,隐蔽经年,王法所未能得。而鬼神自己投诉,此案,人神共愤,千载难遇。请朝廷批准:将其全家斩首,这样阳阴合力,以助阴诛(阴间官吏要杀他,我们帮助阴司,以达其功)。”

皇上答复批准了何敞刺史的奏章,立即执行。

正是:

为官不可贪淫,
歹毒虐杀平民;
长期逍遥法外,
致使人神共愤!
类此邪恶勾当,
中共屡屡频频,
罪行擢发难数,
天意灭彼至尽。
大限就在眼前,
赶快三退保命!

(事据《还冤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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