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我两次办医疗保险的事

大陆大法弟子


【正见网2011年04月01日】

几年前因企业效益不好,发不了工资,在家待了近两年。后来去了当地一家个人企业工作,各方面待遇都还不错。可能是因汶川地震的原因,2008年原来的企业主管部门要给本部门所有的员工办理医疗保险,原单位的人问我要不要办?当时没有说个人要交多少。我想,自己自从修炼了法轮功,原来一身的病都好了,十四年来连感冒发烧都没有过,办不办医疗保险对于我来说实在没有任何用处,就一口回绝了。

说起这个医疗保险,是大陆现行的所谓“五险一金”之一(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其交费比例是以当地最低工资交费标准,个人交纳2%,单位交纳6%,超过最低交费工资标准的按实际工资收入交纳。每月划入个人帐户的数额按年龄和是否退休为标准,大约在3%和4%之间。而这个“当地最低工资交费标准”,据说是由省级“政府部门”根据上年的全省平均工资计算出来的,当地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企业最低工资支付标准往往比这个交费标准要低很多,比如,当地最低交费标准是1500元,而最低工资支付标准可能连1000元都不到,不知道这是世界其它国家都有的现象,还是中国独有的特色。

我因为没有办医疗保险,被家人埋怨了好一阵子,有的说我傻,有的说,现在各个药店除了卖药,其它什么都有,米、面、油,甚至连卫生纸等日常用品都应有尽有,你就是没有病,用医疗本买这些东西不是也很好吗?并嘱咐我说,以后再有这样的事可不能再错过了!

家人的这个话在今年确实又出现了。我现在工作的单位今年要统一为员工办理医疗保险,这一次比我原来的单位更优惠:个人交纳的2%和企业交纳的6%全部由企业承担,而且如果个人不愿意参加这个医疗保险的,可以将8%全部随个人工资发放。这8%对于工资水平不高的每个员工来说是一笔可观的数目,可是谁也不愿意要这个钱,都要参加医疗保险,谁也不能保证今后自己身体会出个什么状况,谁也不敢给自己的身体打保票,都在为自己的将来着想,这是大家都愿意参加医疗保险的关键所在。

我想,上一次因为原企业几近解散,办不办知道的人不多,而现在就不同了。做为一个修炼法轮大法多年的弟子,这是又一次证实法的好机会,如果通过我的做法能让人们知道,一个真正的法轮功修炼者,不但现在没有病,将来更不会有病!让人们都知道法轮大法好!这是一件多么有意义的事啊?我就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企业办理此事的同事,这个同事以前听过我说的修炼法轮功后身体变化的情况,没有感到多么惊讶,而负责办理医疗保险的社保部门却感觉非常不可思议:这是每个人都想办的好事,他却不办了?怎么也想不通,最后他们决定,这次不办,以后也不给补办了,并要我写出书面声明,证明此事是自己自愿不办的,我就毫不犹豫郑重地写了个人声明。

试想,没有修炼法轮大法的亲身体会,没有对法轮大法坚不可摧的信,谁会写这样的声明?谁又敢写这样的声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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