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为何成泽国?

李净明


【正见网2010年06月18日】

六月十六日,距新加坡内阁资政李光耀五月十七日在中国扬州访问迫害法轮功的元凶、中共前总书记江xx恰好经过了整整一个月的时间。这一天新加坡全岛突降暴雨,巨雷隆隆,从早晨九点开始几乎下了一个上午。最繁华市区的乌节路、武吉知马路一带积水及膝,个别地段甚至达到了齐腰深。一些地铁站的入口处的人行道被淹,民众只能涉水走向地铁站。当局出动了民防部队的消防车解救了两辆巴士中的60名乘客,另有6辆汽车中10名乘客与司机也被解救出来。许多汽车在水中像船一样的漂了起来,还有一些大树被暴雨冲倒。市民余小姐在接受采访时说:“我还是第一次看到乌节路淹水,而且情况那么严重。”

在中国大陆民间有个流传很广的说法:江xx,江水淹死人。不论男女老幼,谁都知道他是全世界的大灾星。江xx在中国执政的那几年,连年暴雨成灾,长江决堤。谁与江xx扯上了关系,此后必定遇事不顺,霉运接二连三。因此不禁由此联想到最近新加坡的天气异常,从五月中旬开始经常风雨交加,电闪雷鸣,这其实是神佛在警示,让世人关注新加坡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几乎与中共前总书记江xx1999年出于妒忌,全面打压中国大陆的法轮功学员同步,新加坡也主动参与了这场史无前例的迫害。自2000年的麦里芝案件开始,新加坡警方已经六次起诉法轮功学员,罪名包括“非法集会”、“分发无准证光碟”、“无准证集会”、“诽谤李岚清”,以及因为在中使馆对面展示“7.20绝食抗议中共灭绝人性的迫害法轮功”的横幅,而被新加坡警方以“展示侮辱性的文字骚扰”等莫须有的罪名起诉。今年5月6日,新加坡发起了又一波的针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央警署以约这五名法轮功学员到警署谈话为名,在五人到达后却突然实施逮捕,并以“破坏公物”和“唆使他人”这种莫须有的罪名,将五人控上法庭。 另外两名在鱼尾狮讲真相的法轮功学员,也在5月6日和7日分别被逮捕和起诉,罪名是随意捏造的“破坏公物”和“骚扰”等。

法轮功学员赵女士是一位陪读妈妈,只因为她修炼法轮功,其社交准证到期之后竟然不给延长,从而使她被迫离境,留下一个年仅12岁的女孩在新加坡读书。12岁的孩子正是需要妈妈呵护的年龄,然而她的妈妈却无法在孩子身边陪伴。母亲流离失所,悲伤叹息;孩子无人照顾,以泪洗面。以如此阴毒的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致使母女离散,其卑鄙的程度与中共相比并不逊色。

古诗中说:“人心生一念,天地尽皆知。善恶若无报,乾坤必有私。”即使在今天,也出现了许多因为迫害法轮功学员而发生在人们身边的现世现报的实例。例如:原中国广西自治区柳州市的副市长宋福民,后提拔为南宁市市长,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五日,他多次在公开场合不仅诋毁法轮功,还恶毒谩骂法轮功创始人。结果就在当天晚上,身体健康的宋福民离奇病死;湖南省湘潭市公安局岳塘分局政委冯舜亮迫害大法弟子,结果在甩鱼竿时鱼线挂住高压电线,当场遭电击栽入鱼塘身亡;原秦皇岛市公安局局长高保林疯狂迫害大法弟子遭遇车祸后身负重伤;四川荣县县委书记杨文勇疯狂迫害当地大法弟子之后遭遇车祸惨死;河南省项城市长孟维忠非常恶毒的迫害法轮功学员之后遭报车祸身亡;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红岛镇政法委书记林显章,迫害该镇大法弟子,手段残酷,2003年出差时,被拉油的油罐歪下砸死等……神目如电,人世间的恶人谁也逃脱不了因果报应。

报应就象借钱还钱一样,贷款有短期、有长期的,但不管是短期的还是长期的,到期都要还,借多少还多少,只是还的时间和利息不一样而已。善恶报应也是这样:不是不报,时候不到,时候一到,一切都报。因果报应不管人们是相信还是不相信,也不管你是帝王将相还是平民百姓,在善恶必报这个天理面前人人都是一视同仁,毫厘不差。善恶报应绝不是仅限于中共的恶官恶警,新加坡的恶官恶警一旦犯下了侵犯人权、迫害信仰的罪行,不管他的权位高低、何种职业,都绝不可能逃脱上天的惩罚。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如果新加坡的投机政客们至今还不能悬崖勒马,善待法轮功学员,这异常的天气与隆隆的雷声也就仅是报应的前奏而已,更大、更可怕的报应将会接连不断,到那时后悔也晚了!一味继续屈从中共,执迷不悟,必将祸及新加坡人民。新加坡政府何去何从,苍天与世人都在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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