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迫害真相一周回顾(02/13-02/19)



【正见网2009年02月22日】

被迫害致死案例

*龙江侯丽华屡遭非人折磨含冤离世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法轮功学员侯丽华,女、未婚,2008年11月17日下午三点左右,被市国保大队从单位绑架,再次被中共邪党恶警们折磨的奄奄一息、骨瘦如柴,于2008年末被放回。几年历经魔难、屡遭非人折磨,40岁的侯丽华于2009年2月14日含冤离世。

中国大陆大法学员遭严重迫害案例介绍

山东劳教所害死孙爱梅,勒索家人后给一个骨灰盒

山东省中共邪党人员2008年春绑架诸城市大法弟子孙爱梅,非法劳教迫害致死,在敲诈勒索家属后,2009年正月初七给家人一个骨灰盒。

大法弟子孙爱梅,女,60岁左右,诸城市新华村人。2008年3月25日在讲真相时,被中共邪党恶人绑架、随后非法劳教,于3月28日被诸城恶警坚持到山东省王村女子劳教所继续迫害。当时孙爱梅家人还不知其下落,啥时被送劳教迫害,家人也不知。

2008年底,邪党人员打电话让孙爱梅家人去劳教所看她,说她有病,同时让家人带5000元钱。孙爱梅家人去劳教所后,被告知说她脑血栓很厉害,已被开颅做手术。敲诈钱后,家人并未见到孙爱梅本人。

直到2009年正月初七,孙爱梅家人被通知到劳教所,拿回一个骨灰盒。

湖北荆州法庭非法庭审 正义律师公正辩护

二零零九年元月十五日, 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恶党法院对大法弟子冯峰、邓天玉進行非法庭审。参与非法庭审的公检法人员有:荆州市沙市区检察院公诉人杨新华、荆州市沙市区法院法官王斌和两名陪审员及若干法警。大法弟子家属请了三位北京律师为大法弟子辩护。

两位大法弟子冯峰、邓天玉在沙市区第一看守所被迫害六个多月,身体非常虚弱。冯峰现已被迫害成满头白发,下肢完全瘫痪不能自理。邓天玉右眼失明,左眼仅能见一点微光,并有眩晕症,站立困难。非法庭审于当日上午十时开始直到下午两点半结束,历时四个半小时。

三位律师都依据法律有关条款,站在公正的立场上为大法弟子作无罪辩护。江律师在一开庭时就指出:给邓天玉和冯峰戴手铐和穿囚犯的衣服是违法的。法轮功不是邪教,法轮功在中国法律上找不到任何×教的法律依据,信仰自由和传播信仰自由,都是受中国宪法保护的合法行为。江律师多次指出:法轮功学员无论做什么,即使他们发了真相资料和《九评》,也是在他们的信仰范围之内做的,他们是在揭露和制止迫害,这是他们的权利,也是合法的。公诉人杨新华起诉两位当事人破坏法律实施罪依法是不能成立的。另一位律师说:法轮功的真、善、忍是人类社会精神文明的重要组成部份。

三位正义律师为大法弟子做无罪辩护,在荆州市是头一回,有力的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最后法庭审判长王斌宣布休庭等待合议。

董朋被黑龙江省呼兰监狱迫害致生命垂危

黑龙江省肇东大法弟子董朋,被恶党非法判刑十年,现在哈尔滨市呼兰监狱遭受非人的迫害,被恶警指使普犯长期包夹,曾多次被殴打、恐吓,长期非法劳工,现出现肺部溃烂,生命垂危。恶人于2009年2月13日才通知家人第二天去探视,还要求家人劝说董朋進行所谓的“配合治疗”,企图進一步迫害董朋。

2月14日,董朋的父母、孩子与其亲属去探望他,只见三十多岁的董朋头发已经全白,人瘦成了皮包骨,躺在床上身体一动不能动,手不停的颤抖,脸色苍白呼吸困难,口中不断的吐出脓状物。而且董朋身上有多处青紫血块。

当家人质问狱方,董朋前段时间还好好的,现在为什么变成这样时,恶警却说董朋不配合治疗,我们只有强行给他打针,四五个人摁着才打成;青霉素过敏又使他极度痛苦。家人要求看片子,恶人推脱说得请示院长,不给看。家人说,董朋的实际痛苦要比这严重的多。家人要求接董朋回家,恶人却说你们别说这些没用的,让你们来是劝董朋配合治疗,说这些有啥用。

董朋的妻子于丽波(大法弟子),在恶党迫害大法初期,被肇东市红旗派出所强迫挂牌游街,游街时强迫董朋的大哥董刚及其大嫂押解她,后又将她押回家乡佳木斯某县。当时于丽波已有身孕。

待小孩出生不到十个月,于丽波就被再次非法迫害。恶党迫害于丽波的借口是她曾给肇东市当时的市长孙刚写了一封公开信,讲述在大法修炼中身心受益的真实体会,希望政府了解真相,停止迫害法轮大法。在肇东看守所期间,于丽波多次遭毒打、电刑、老虎凳等各种酷刑折磨,导致她眉毛、腋下被电焦,她曾绝食反迫害。

于丽波现被非法关押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已八年有余。董朋父母已年迈,还要照顾董朋的孩子。红旗派出所以下岗要挟董朋的大哥董刚,无奈之下董刚与其父(大法弟子)断绝父子关系。

请知情同修帮助搜集恶人详细信息,揭露恶人恶行,并正念加持同修闯出魔窟,彻底解体旧势力对大法弟子的迫害。

哈尔滨市“六一零”、公安系统借“大冬会”之由迫害大法弟子

自一九九九年以来,哈尔滨市“六一零”、公安、国安、司法系统紧跟江xx、罗干、周永康邪恶之徒,对哈滨市地区大法弟子進行长期打压、迫害、酷刑,对被抓捕的大法弟子经常采用上大挂、罚蹲、锁地环、小白龙、灌辣椒水、往手指上扎竹签等酷刑,臭名的万家劳教所、长林子劳教所、黑龙江女子监狱、五常洗脑班、呼兰监狱等黑窝迫害致死致残一百多名大法弟子,居全国大中城市之首。

在二零零一年万家劳教所一夜就逼死大法弟子十几个,所长还得到上级表彰。去年北京奥运期间,哈尔滨市公安不仅骚扰大法弟子,而且还抓捕一大法弟子。最近,世界大学生冬运会要在哈尔滨召开?二零零九年二月十八日―二月二十八日?,哈尔滨市公安故伎重演,又开始对大法弟子骚扰,强迫大法弟子写保证书,造成家属强烈不满。最近有的监狱、劳教所对大法弟子迫害已造成严重后果的已通知其家属办保外就医,但公安、“六一零”仍不给签字,不顾人的死活要保“大冬会”。为此,建议黑龙江特别是哈尔滨市大法弟子集中时间发正念,清除另外空间的邪恶因素,救度更多众生。

为此,建议黑龙江特别是哈尔滨市大法弟子集中时间发正念,清除哈尔滨市“六一零”、公安、国保系统在另外空间操控的邪恶生命、邪恶因素及邪党邪灵的一切因素,清除哈尔滨地区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恶形势,救度更多众生。

成都中院强行诬判 十五律师被剥夺辩护权

四川省成都市伪中院在剥夺日前对钟芳琼等十一名法轮功学员强行下判,维持一审诬判。并剥夺十五位律师为法轮功学员辩护的权利。

钟芳琼等等十一名法轮功学员被武侯伪法院枉法诬判后,提出上诉,十五位正义律师相继介入,为法轮功学员辩护。律师们认为该案一审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存在的严重问题,一致要求公开开庭审理。但所谓主审法官林乔不但未予以答复,而且设置重重障碍,拒绝律师阅卷。在律师的一再要求下,仍不许复印一审的庭审笔录。对于律师关于开庭和阅卷的一再要求,林乔始终未予以回复,而是多次要求各位辩护人马上递交辩护词。

十五位律师就此联署了一份法律意见书并于2月9日寄往成都市中院并成都市检察院、四川省高院、四川省检察院、成都市人大、四川省人大等相关机构,指出法官林乔在办理此案的过程中的种种违法行为,并一致要求:1、依据刑事诉讼法及法院组织法,重新组成合议庭;2、允许律师复制一审庭审笔录;3、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律师当庭发表辩护意见。意见书指出,林乔作为助理审判员无权担任审判长一职;而林乔、黄文等限制辩护律师阅卷权,尤其不允许辩护律师复制一审不仅没有法律依据,不合情理,更有包庇纵容一审法院枉法裁判之嫌;而林乔事先不告知是否开庭而直接要求律师提交辩护词违反程序,而且“剥夺了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获得辩护权利,更是侵犯了律师根据事实進行有效辩护的权利。”同时,意见书再次强调就本案一审严重的事实不清、程序违法等,依法应当开庭审理。但林乔等对此意见书,如同对待律师指出的他的其它违法之处一样:不作任何回应或解释,而且在没有征得任何律师得正式辩护意见的情况下,强行下判,维持明显是迫害的一审枉判。

对于其办理此案中的违法无理之处,以及律师的一再指出和投诉、抗议,林乔及成都市中院可以置若罔闻、不理不睬,凸现其有恃无恐和无法无天;而在十五位律师均未提交正式辩护意见的情况下,中院及林乔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强行诬判,更显其在对待钟芳琼等的所谓“案子”上的不顾一切和歇斯底里。有人说:共产党不怕你说它流氓,就怕它的罪恶曝光。中院等之所以敢于对钟芳琼等法轮功学员强行非法下判并急于结案,就是它不敢让人们知道中共对法轮功学员镇压、判刑的非法性和罪恶以及邪党对法轮功学员残酷迫害的罪恶,所以耍尽流氓以图阻挡罪恶曝光。


饱受中共血腥迫害 七口之家仅剩二人

日前从陈运川的同乡那里得到了一个不幸的消息:河北省怀来县北辛堡乡蚕房营村法轮功学员陈运川老人,已于2009年1月11日下午6点多在110国道(位于怀来县狼山乡三营村的地方)被车压死,肇事者驾车逃逸。据一位知情者称,老人死状凄惨,身体几乎全被压碎,无法辨认。他生前的一位朋友从他穿的衣服才辨认出来。陈运川老人一家饱受中共邪党的残酷迫害,他们一家的遭遇是联合国关注的案例。老人所遇车祸是属于正常交通肇事还是另有隐情,因肇事者逃逸,目前还是悬案。如果老人一家未受迫害,他早已是儿孙满堂在家坐享其福的老人了,能有如此悲惨的结局吗?

陈运川老人一家是个修炼法轮大法之家,全家七口人:父亲陈运川、母亲王连荣、大儿子陈爱忠、二儿子陈爱立、大女儿陈淑兰、小女儿陈洪平及大女儿之女李颖。在这近十年的时间里,陈运川老人一家成为中国大陆受中共邪党流氓集团最残酷迫害的案例之一。目前,陈家大儿陈爱忠、二儿陈爱立、小女陈洪平先后被中共邪党虐杀,母亲王连荣在流离失所中含冤离世,大女儿陈淑兰现仍被非法关押在北京大兴女子监狱,其女儿李颖至今下落不明。


添加新评论

今日头版

大陆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