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迫害真相一周回顾 (11/28-12/04)



【正见网2008年12月07日】

迫害致死案例

锦州监狱虐杀张立田 企图隐瞒真相

被非法囚禁在辽宁省锦州监狱才一个多月的法轮功学员张立田,被四名犯人在管教监区长的指使下毒打,于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七日死亡。张立田的女儿张辛桐今年才九岁,在上小学。

辽宁省朝阳市法轮功学员张立田,现年才三十六岁,原籍山东省莱州市,二零零八年四月在山东原籍被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反×教支队和太和分局劫持到锦州,关在第一看守所。今年八月被非法判刑五年,是非法审判在看守所進行的,十月份被劫持到锦州监狱二十监区迫害。十一月十八日,张立田在山东省莱州市的家人接到当地派出所的电话,声称张于十七日死于突发性心脏病。张的家人表示,张立田没有心脏病。

张立田家属于十一月二十四日上午在锦州市殡仪馆见到了张立田本人的尸体,看到尸体表面有许多伤痕,特别是心脏部位的伤痕尤为明显,他们亲属一致认为这些伤痕是因为外力所致,张立田被伤害致死的可能性极大,不可能死于心脏病。家属已委托律师向锦州市城郊检察院提出尸检申请。监狱恶警张宝志等对家属软硬兼施,百般刁难和恐吓,企图阻止立案。据知情者称,十一月二十六日,张宝志等监狱恶警已将尸体从火葬场拉回锦州监狱,谎称张立田的家属未到,他们要将尸体尸检后,再做处理,并要求火葬场保密。但锦州监狱里只有简易停尸房,没有冷冻设施。估计锦州监狱企图在尸体上做手脚,隐瞒真相。

赵国吉被乐山市马家坪监狱迫害致死

四川省巴中市大法学员赵国吉被乐山市马家坪监狱迫害致瘫痪在床,骨瘦如柴,于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日送回家中,于十月十八日含冤离世。

赵国吉,男,六十三岁,住巴中市巴州区小东门社区,东洲大厦四单元三楼一号。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九日被巴中市江北公安局、国安刑警绑架到巴洲区看守所,并抢走家中的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财产。

赵国吉被非法关押在巴州区看守所,被非法审讯长达五个月之久,至八月非法判刑五年,于二零零七年十月十八日秘密送往四川乐山第五监狱。

在非法审讯期间,赵国吉被迫害致重病,送往巴中市人民医院诊断为:骨肿瘤、高血压。重病在身,依法本应取保候审,但巴洲区法院居然非法判刑五年。据家属称:赵国吉重病后,叫其尽快办理为赵保外就医相关手续,但手续送到监狱至今,却不往上级部门报送,并索要一万元给赵诊断且称是在家中得病。

由于邪恶的严酷迫害,赵国吉双脚不能行走,瘫痪在床,骨瘦如柴,生活不能自理。监狱为不承担责任,于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日送回家中。七个月后,赵国吉于十月十八日含冤离世。

黑龙江东宁县大法弟子霍淑香遭迫害含冤离世

2007年6月27日,黑龙江省东宁县大法弟子霍淑香在散发告诉东宁县父老乡亲们:“天要灭中共,三退(退党、退团、退队)能保命”的真相传单时,被东宁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林晓伟(其人专门迫害法轮功已多年)和妻子强行绑架到公安局,在县看守所被非法拘留半个月,勒索1000块钱后被放回。

回家后,家人迫于单位的压力和害怕她再被抓,就每时看管她,不让她炼功、学法。上班后,单位安排她扫大街,并派人每天监视,一发现有人和她接触,就找她谈话写保证,严重地侵犯了她的人权,几乎没有人身自由。
就这样,在公安局指使其单位领导和不明真相家人双重精神压力下,霍淑香自修炼以来第一次出现了病的症状,胸腔积水,及心脏病,后上哈尔滨,牡丹江住院治疗花去家里好几万元钱,最后一次上牡丹江看病,因没钱向单位借钱,单位领导一分钱没借。由于病情反复,霍淑香于2008年11月23日离世,年仅48岁,家里还有一个未成家的孩子。

严重迫害案例

吉林省东丰县于立秋、董玉丰被非法判刑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晨,辽源市和东丰县“六一零”、公安局、法院在东丰县看守所对大法弟子于立秋、董玉丰非法宣判,每人三年徒刑,大法弟子于立秋为此将失去高中教师的工作,董玉丰的发廊也无人经营。

整个过程全属非法,每家限制两人旁听,秘密开庭,头一天晚上突然通知,第二天就非法宣判,不允许家属自己找律师,开始不给派律师,后来法院指派律师走过场。

江西星子县大法弟子在绝食抗议非法关押

江西省星子县大法弟子沈清秀、沈火秀、陶和英、张海玉,自2008年7月份被非法关押,至今已有4个多月了,近日为抗议星子县公安局、检察院对他们的非法关押迫害,要求无罪释放,他们4人从11月24日起开始集体绝食,27日,看守所警察通知他们家属,声称过两天还不吃饭就要進行灌食迫害。

2008年7月7日,星子县公安局恶警彭坚、吴声志、陈忠德、程先彬、于春滚等恶人非法抄家、绑架了大法弟子沈清秀、沈火秀、陶和英、吴伟平、许林香、汪贻志、汪传东、汪芳芳、张海玉、程吉生等十人,并将其非法关押在星子县看守所。随后不久,程吉生和汪贻志被非法劳教,汪传东和汪芳芳被非法劳教二年所外执行,吴伟平在家人的营救下释放。

后来许林香因被迫害的身体状况恶化,被家人接出治疗。目前还有四名大法弟子被非法关押在星子县看守所至今未放。请九江市和星子县的大法弟子关注并抓紧营救。

冤狱七载,又陷“暗牢”强制洗脑

湖北省武汉市的法轮大法学员男青年冯震,只因信仰“真、善、忍”从而历经七年冤狱,就在期满当天刚刚出狱又遭警匪联手绑架,非法关押到武昌的杨园“洗脑班”不得回家。

2008年10月28日,冯震家属亲友一行人,从武汉驱车数百公里路,来到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监狱,这天是冯震刑期已满的日子,按规定当天理应释放,办好手续就可以接他回家了。

上午办手续时,家属突然被告知冯震因病于前一晚已转出监狱,今天接不到人。这显然不合常理的事情让家属难以置信。家属要求给个说法,冯震到底去了哪?身体到底会出现什么问题?然而沙洋监狱里管教干部说其已被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派出所接走的。而经打电话核实,冯震并不在中南路派出所。

家属继续跟监狱方交涉时,监狱长出面又说冯震是被武汉市“六一零”办公室的人接走了,并极力劝其家人回武汉去。

家属们忍受着前一晚长途颠簸的疲劳,和没休息好的一夜,现在又口干舌燥、心存焦虑四个多小时,从早晨不到六点到监狱等待,一直与监狱方交涉坚持到十点多,当听到监狱长的亲口说话,信以为真离开了范家台监狱。

就在家属刚离开监狱,武汉市“六一零”办公室及武昌区中南路派出所数名警察,伙同监狱方,不顾冯震本人抗议,强行将他五花大绑塞進警车,随后飞快逃离,将冯震绑至臭名昭著的武汉市杨园洗脑班继续关押迫害。

四处碰壁找不到亲人的家属被骗离开监狱后,最终得知冯震已转入位于武昌区杨园附近的江堤边的一座大院内(杨园洗脑班)。当家属一行人,驱车赶回武汉,已是下午了。

家属们劳累一天,往返旅途数百公里,来到杨园洗脑班大门仍不得入内。叫门后半晌,出来两个人说冯震确实在这高墙内,但不会放人,还说他们代表政府,要对冯震把他当作“亲人一般”的再教育,以免他“出去后再炼法轮功”。他们是什么人,可以没有任何正式手续和合理合法的理由,随意拘押一个自由人。已经心力憔悴的家属明知这伙人根本没资格这样做,却再也经不起折腾,只好哀求哪怕见上冯震一面。这时,这伙人才许其家属中的三个直系亲属進入铁门内探视。

盼了七年以为终于盼到头的家人,仍骨肉分离不得团聚,仍然陷在巨大的伤痛之中。现在,冯震虽然已经从杨园洗脑班回家,但是这个邪恶机构仍然还在延续它们的罪恶。

河北安新县大法弟子韩卫新生命垂危

最近,因插播真相枉判15年、非法关押在河北省第四监狱的大法弟子韩卫新被迫害致身体出现异常反映,被狱方送石家庄一家医院抢救。狱方怕担责任,急着通知家属去医院。目前韩的一只眼睛已看不见了,整个身体瘦的皮包骨头,长期卧床不能自理,由韩的两个姐夫轮流照顾,生命垂危。据说,狱方曾派人和致电安新县公安局协商放人事,安新公安局怕担责任屡次拒绝狱方要求。家人到县公安局寻求解决办法,目前尚无结果。

黑龙江八五八农场大法弟子刘红梅、刘桂香、夏美兰、于登芳遭绑架、抄家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上午,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法院开庭非法审判大法弟子,闻讯赶去旁听的八五八农场大法弟子刘红梅、刘桂香、夏美兰、于登芳在法院大院外遭受牡丹江公安局警察的强行绑架、扣押。至现在没有放回。

十一月二十八日晚,八五八农场公安分局恶警分四伙,对遭绑架的四家大法弟子非法搜查、抄家。恶警到刘红梅家,不顾家中没有大人,只有一个上初中的孩子,三名警察带着专业撬门开锁作案工具,入室把家中翻的一片狼藉,没有找到他们想找的东西最后抢走了师父的法像和几个真相光碟。其他三伙也以同样的方式搜查了刘桂香、夏美兰、于登芳三家,抢走了大法书籍和师父法像。

北京大法弟子张淑芬被非法关押在北京市女子劳教所

北京大法弟子张淑芬于2008年6月被非法抓捕,经过多方寻找,得知现已被非法劳教,关押在北京市女子劳教所一队進行迫害。

张淑芬由于她坚修大法,不配合邪恶的指使,所以一直到现在不允许她与家人联系,不许她写信,不许她打电话,把她单独关押在一个房间里,不允许她与其他法轮功学员说活或接触。(具体迫害情况不详)

张淑芬的家人现在非常着急,由于她丈夫是残疾人,又得了脑血栓,再经这么一吓,现在生活根本无法自理。从她被抓后,她丈夫已有半年没洗过澡了。据说张淑芬走的时候穿的都是单衣单裤,现在已经是冬天了,家人不知她在里面是否有过冬的衣服。她年迈的母亲看着呆呆傻傻的姑爷,思念着被迫害的女儿,经常是在泪水与痛苦中度过这一个个不眠之夜。

希望能拿起笔的每一位同修都能给女子劳教所写一封劝善信,讲真相,制止迫害,救度众生,救出我们的同修。

广东大法弟子彭玉萍再遭绑架 儿子没人照顾

广东大法弟子彭玉萍,女,1956年生,广东廉江县人,家庭主妇,因丈夫工作关系,在广州市南洲路沥o蜃馕菥幼 ?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八日上午,南洲派出所的六个恶警闯進彭玉萍家,非法抄查。恶警将彭玉萍掳走,彭的二十四岁不能自理的傻儿子留在家中没人照顾。

彭玉萍在修炼法轮功前,二十岁儿子因交通事故及两次医疗大事故,脑部严重受损,生活不能自理,大小便失禁,终日流口水、傻笑。彭玉萍平日无法找工作,只能在家照顾自己的儿子。

彭玉萍本性格刚烈,儿子受伤后,投诉无门,更是偏执,曾扬言若再治不好儿子就跟儿子同归于尽。有幸的是二零零四年她得到大法后,性格大为改善,家庭关系融洽不少。

这次是彭玉萍第二次遭绑架,上一次是二零零七年中秋节前,彭玉萍在广州中山大学附近讲真相,被新港派出所恶警绑架,非法拘留十五天后,继续关押于湛江的海南岛的洗脑班(名为湛江法制学校)三个月,期间遭受过十天十夜没让睡觉、肉体虐待等折磨。

现彭玉萍下落不明,她丈夫工作每天忙到九、十点,家中傻儿子没人照顾,状况令人担忧。望热心人和大法弟子伸出援手,帮助彭家,让彭玉萍早日回到家中。

黑龙江宾县法院粗暴干涉律师做无罪辩护

2008年12月1日下午1点50分,黑龙江省宾县法院开庭,非法庭审宾县胜利镇王景伦等四名法轮功学员。庭审原定于下午1点20分开始,但不知何故,宾县检察院的两名公诉人却迟迟不到庭。法院有关人员数次打电话催找,但对方不是关机就是找不到。半个小时过去了,两名公诉人才匆匆赶到,让在场的200多人干等了足足30多分钟!

开庭前,四名法轮功学员的亲属数十人从100多里的乡下赶来旁听,而县城及外地也来了不少旁听的人。法庭座无虚席,还有近20多人不得不站着旁听。

庭审辩论开始后,审判人员曾数次粗暴干涉律师辩护,企图阻止律师为被告人做无罪辩护。但三位律师据理力争,毫不退让,其凛然正气令在场所有人钦佩不已。

黑龙江焦点律师事务所韦良月律师在辩护时指出:对于需要明确法律概念的具体涵义或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做出立法解释。自1999年以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做出了六部关于“邪教”的司法解释,都没有提到法轮功字样,更没有确定法轮功为邪教。就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及公安部认定的“邪教”组织名单中也没有认定法轮功为“邪教”。故法轮功不等于邪教。黑龙江森工律师事务所魏俊林律师在辩护时从法律层面阐明法轮功不是邪教,认为法轮功和邪教是两个不同概念,法轮功倡导真、善、忍,教人向善做好人,根本不是邪教。而邪教不属于法律范畴,任何一个政府都无权认定某种信仰为邪教。黑龙江焦点律师事务所刘岫彦律师在辩护时认为,构成犯罪必须具备四个要件,即: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客观方面。“刑法”第300条规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这里的法律、行政法规是指具体的法律、行政法规。所谓法律、行政法规实施是指法律、行政法规在社会生活中的贯彻。而“刑法”第300条构成的主观要件应是故意,客观要件应是指造成了对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妨害。控方指控被告人犯有“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四个要件中三个不成立,当然另一个要件也不成立。三位律师还分别指出,控方提供的物品证据都是在当事人不在场的情况下形成的,并没有经过本人的核对、签字,故不具有法律效力。

最后,三位律师一致认为:因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景伦、刘忠权、张树申的行为不能成立,应该认定的被告人王景伦、刘忠权、张树申的事实行为不符合“刑法”第300条规定的构成要件,控方指控依法不能成立,应依法宣告被告人王景伦、刘忠权、张树申无罪。

三位律师的精彩辩护博得了在场人员的一阵又一阵的热烈掌声。

面对律师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两位公诉人理屈词穷,一位两次离开法庭去国保大队补证据,另一位则勉强应付几句,不了了之。


*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上午,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法院非法审理赵伯亮及其岳母张玉华、李永胜、李海峰一案,法院以参加旁听的亲朋好友太多为由,拒绝旁听者参加法院的所谓公开审理,以各种方式无理驱赶被拒在法庭外的亲属,国保大队调动公安数十名警力强行绑架家属和炼功人,已知有三十七人失踪。被绑架者有的已送看守所关押。学员李永胜在庭上揭露被牡丹江国保大队彭福明上绳酷刑迫害,学员李海峰揭露被国保殴打,数次上绳,近四个月绳勒痕犹在,北京市功道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志广为赵伯亮案作无罪辩护。

* 辽宁省调兵山大法弟子胡英(女)现被非法关押在调兵山看守所,身体极度衰弱。看守所的狱医李成强对大法弟子胡英不择手段的迫害,用极其邪恶的手段终止胡英绝食反迫害。胡英在非法关押期间出现肾衰症状,不能排尿,看守所坐视不管,胡英腹腔胀痛难忍,以头撞墙,惨叫声传遍整个监所。李成强看后果严重,迫不得已于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九日才带胡英去医院、靠导尿管导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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