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况论“斗”的危害

陆文


【正见网2008年07月23日】

荀况(公元前313年至公元前238年),是战国时代的思想家,著有《荀子》三十二篇。他在一篇文章中,论述了不忍而好斗的危害。他说:

“那种喜欢争斗的人,是忘记了他的自身,忘记了他的父母双亲,忘记了他的国家君主。

好斗,为了逞一时的气忿,会造成终身的祸患。但他还是要这样做,这就是忘记了他自身;好斗,会使家庭离散,亲属被杀害。但他还是要这样做,这就是忘记了他的父母双亲;好斗,是君主表示憎恨的事,是国家刑律极力禁止的行为。但他还是要去触犯它,这就是忘记了他的国家、君主。

那些禽兽,还知道亲近父母,不忘记它们的血亲。做人却在下、忘记了自身;对内、忘记了他的父母双亲;对上、 忘记了他的国家、君主。这种人真是禽兽不如了!

大凡好争斗的人,都是自以为正确,而认为别人不对。如果自己真的正确,别人真的不对,那么自己就是君子,而对方就是小人。试想:作为一个君子,却与小人互相残害,这就是人们所说的用珍贵的狐腋白皮来补缀狗皮、羊皮;用炭灰来涂抹自己的身体。这样做,难道不是很大的过错吗?

能说这是聪明的行为吗?绝对不能!其实,世上没有比这种人更为愚蠢的了。能说这是有利之举吗?绝对不能!其实,那害处没有比这更大的了。能说这是荣耀吗?绝对不能!其实,那耻辱没有比这更严重的了。

人们之间,之所以发生争斗,是为什么呢?把他们比作狂乱昏庸的病人吗?那又不行。因为,从面貌看,大家都是一样的人,好恶又大多相同。所以,从根本原因上讲,人们的争斗,那是愚蠢迷惑,而失去了正道的结果。《诗经》上说:‘狂呼乱叫,把白天当作黑夜。’说的就是这种好斗的行为啊!”

(本文译自《荀子•荣辱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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