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咱自己的生命

――和司法机关的朋友们说一说心里话
任重


【正见网2008年02月06日】

由于工作的关系,在公检法司机关工作的人们当中有不少人曾参与了对法轮功修炼者的或抓捕,或起诉,或审判,或关押的工作。大家本来就是从事各种法律工作的,如果您办案的对象是一般的违法或犯罪人员,那是大家在履行自已的职责,在保护社会的稳定,在呵护着人间的正义,是一项神圣的工作。但今天,你们运用法律手段打击的却是那些本没有违反国家任何法律,也没有任何危害社会行为的普通中国百姓,善良的法轮功修炼者们,这种行为不仅亵渎了法律的神圣,违背了执法者的良知,甚至于还会影响到你们的未来和生命,故写信忠言告之。

看到这,有人可能会很奇怪,根据中国目前的法律,从事法轮功活动就是非法的,打击这种非法的活动是法律工作者的责任,怎么会说亵渎法律违背良知又会影响到大家个人的生命与前程呢?是不是有点太危言耸听了?不要急,让我和您一起谈一谈这方面的问题吧。

首先,从法律上讲,从事法轮功在中国到底违法还是不违法?众所周知,法轮功属于一种精神信仰,那么,其虽然在表面上没有宗教的各种形式,但从本质上说其也同属于宗教信仰的范畴之内的。中国《宪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了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因此,公民信仰法轮功其实是受国家宪法保护的。从另一个角度讲,既然宗教信仰是自由的,是一个人的精神世界的自由选择,那么做为国家的法律就只能管人的行为是否违法,却不能管人的思想是否违法的问题。法律上只承认有行为犯,却不能承认思想犯。因此,任何人也没有权力还将信仰划分为哪些是国家允许的,哪些是国家不允许的。然而,令人痛心的是,一九九九年七月由于江xx的个人意志,结果在全国范围内以政府的名义开始了对法轮功的打压。如果从法律的角度看,这是一种明显的以权代法行为,是国家领导者带头违背国家宪法的行为。由于这种做法从根本上违背中国宪法,因此,国家民政部,国家公安部,“两高”司法解释,及有关内部执行的对法轮功迫害的法律文件或命令都是同国家宪法相抵触的根本就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在运动中我们的公检法司执法人员在处理法轮功案件时恰恰依据的却都是这些无效的条款,结果造成了大量的冤假错案,给具体承办案件的执法者埋下了巨大的祸根。

事实上,这场镇压运动的非法性早就被一些法律界的正义之士看清,并一直在采取各种不同的方式在抵制着这场迫害。如在“两高”通过针对法轮功迫害的有关司法解释时,就有很多法律专家坚决反对,以致后来当时的江泽民采取政治权术对“两高”的负责人施加巨大压力后,才被迫违心通过违背《宪法》及《立法法》的司法解释。再如,法律界的一批知名人士公开站出来指出镇压法轮功的非法性,象上海的郭国汀律师,北京的高智晟律师等公开上书国家领导人;2006年全国还出现了460名国内律师联明上书中央公开指出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性及要求停止迫害法轮功的信。另外,在司法实践中,全国出现了一大批敢于顶着巨大压力而公开在法庭上为法轮功辩护的良心律师。其中发生在2007年的河北省石家庄市王博一案,在京的李和平等六名律师联合撰写的辩护词《信仰无罪宪法至上》在国际国内的法律及知识界引起了巨大的轰动,已成为世纪辩护词的精典之作。在国外很多世界有影响的律师与司法机构也纷纷参与到反对迫害法轮功的浪潮中来。

说到这,可能你也许会说,就算信仰法律上不应该管,那法轮功学员又发传单,又印材料,又贴标语的,这不是在行为上扰乱国家正常管理秩序了吗?这不就是在行为上违法了吗?

其实,大家做这些事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就象是一个房子里着火了,在门堵上了的情况下,那么只有从窗户里面進去灭,那是因为正常走路的门已经堵塞了,而火还要救。同样道理,如果在正常的情况下,公民有什么问题需要向上级反映的时候只要通过正常的上访或信访就可以了。国家宪法也规定了公民有对国家机关做出的决定有批评建议和申诉的权利。但是,在当今的中国,只要是法轮功学员依法去上访,那么就要受到各级军警的非法抓捕,然后就送入监狱或教养所,这种根本不讲法律的做法,使国家正常的反映民意的渠道被堵塞了,因此,法轮功学员们为了向民众讲法轮功的真相就只有自费印传单或标语来和平的向广大民众揭露这场非法的迫害,争取自已本就应该拥有的合法权益。致于说这些行为是不是违反社会管理秩序,我们认为我们没有影响任何人的正常生活,如果见到材料了愿意看的人就看一看,有不想看的也是他的自由。谁也不会认为一个人向别人讲述自已所受的冤情会违反什么。当然这和违反社会管理秩序更是挂不上边。

说到这,也许有人不理解,说什么“法轮功宣扬让人有病不吃药,炼功的人还可能会自杀,又杀人,法轮功的创始人敛财,骗大伙钱等等,所以政府才取缔法轮功,政府这不是为自己的民众负责吗,省得让更多的人上当受骗,而法轮功学员们还这么痴迷的所谓讲什么真相,说政府迫害这不是黑白颠倒是非不分吗?”

其实,你对法轮功的了解是从镇压开始之后的官方媒体中得到的信息,而这些对法轮功精心安排好的虚假宣传,并不是法轮功的真实情况。试想,法轮功如果是电视上说的那么不好,怎么能在几年时间就洪扬全世界?怎能得到世界各级政府及民间组织的3000多份褒奖?怎能有过亿人去修炼?为什么在世界上其它国家没有一例法轮功自杀杀人的事例?本人所在的省也有上百万人修炼法轮功,为什么这么多年来没有一例这样的事出现?法轮功的所有书籍都是有国际和国内书号的,价格一般都在十元左右,书的作者获取一定的报酬这符合中国的《著作权法》。而且,法轮功的所有书籍都可以在国际互联网上免费下载,请问有这样的敛财者吗?当然,由于篇幅有限我不能这里一一说明,我只是提醒大家,中国的这些官方媒体无论在过去还是在今天,都曾无数次的欺骗过民众。在大跃進中广西亩产十三万斤水稻的天大笑话就曾登在人民日报的头版头条;对党内最大汉奸特务刘少奇的“罪行”也是由全国的媒体铺天盖地刊载播出的;八九年六四明明是死了上千名大学生,但中国的发言人袁木却通过中国的央视向世界说,没有死一个学生;2003年中国的萨斯病已在广州爆发,但卫生部长张文康却代表政府公开在央视上向民众说没有萨斯,后疫情因控制不住而蔓延至全国时,被北京军医蒋彦永举报到国际社会后,全国人才知被骗。为平息民愤张不得不下台,当了中共的替罪羔羊。

法轮功对民众最大的好处是使无数的中国人摆脱了病痛的折磨。1998年国家体育总局经五路专家小组的长达数月的调查后,得出法轮功祛病健身的总有效率达97.8%以上,痊愈率达72%以上,这是有据可查的官方数据,也是法轮功受民众欢迎的原因之一;另外,法轮功要求炼功人按真善忍的原则要求自已,大大提升了人们的道德水准,对社会风气的改善与社会的稳定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这也是1998年原全国人大委员长乔石等一批老干部和在京的数百名社会各界知名人士上书中央说“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原因所在。我们大法弟子通过各种方式讲述的就是这些被中共的媒体歪曲的事实真相。这不是一种无理智的痴迷,而是一种现代人已经缺失已久的为坚持真理而不畏强权与暴力的无私无畏的高贵品格,是一种做人本就应拥有的起码道德与良知。相反,面对各种无端的诽谤与谣言,如果我们这些知情者,大法的受益者默不做声,这才是没有良知与道义的可耻之辈。

看到这你也许会说,这场运动是xx党搞的,现在xx党在台上执政,xx党对也好,错也好,没有人去评判,xx党就是法。xx党让我们迫害,我们就得迫害,跟xx党走不会有毛病。

其实,我们这里暂且不谈论我们做一件事是不是对得起自已良心的问题。我想告诉你们的是历史的无数事实证明共产党本身是最不可信,最不可靠,最变化无常的,你不加思考的就跟着xx党的运动跑,可能最后吃大亏的还是你们自已。

先说一说过去,在文革中那些积极执行中共的镇压命令的军警或民兵,虽然又是提干,又是升官,又是上报纸上广播的颂扬,但是运动一结束,这些人就成了中共的替罪羊,全国有数十万人受到查办,仅北京军队和公安中就有810人被押往云南被处决;1989年因执行中共天安门六四屠杀事件的某坦克部队的官兵,也曾受到中共的大力褒奖,但是好景不长,这些人在不久就被派到一个与世隔绝的所谓农场中搞所谓的建设,不经允许不能和外界联系,说白了是被中共利用完了之后被长期软禁起来了。过去中国有句古话,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因此,我们在政法机关工作的朋友们一定要认清这场运动的危险性,不要卷入到这场对中国无辜百姓的迫害中去,才是明智之举。当然,如果您能保护和智慧的营救这些人,那更是为自已及子孙谋福的大善之举。

当然,人的思想是复杂的,看到这也可能有人会说,我们吃xx党的饭,xx党让我们管法轮功,我们不管xx党就会让我们没饭吃。将来真有什么说法,那也是上边领导让我们干的,如果说负责的话怎么也轮不到我们。

其实,如果一件事情真的是错的话,那么,就不仅是上边的人要负责任,而具体的参与者与执行者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比如当年的文革,除了上层的四人帮要负责外,运动中的参与者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查办;再如二战中的德国纳粹分子在屠杀犹太人时,虽然其执行的是希特勒的命令,但此理由并没有得到后来国际法庭的采纳,而且,几十年来就连已躲藏到国外数十年之久的纳粹分子,被发现后还要被移送国际法庭。国际法庭则认为,做为一个人,当他去执行命令时,他应该知道他的行为是否符合做人的起码良知。

以史为鉴,在历史的今天,当我们去执行对法轮功信仰者各种迫害的时候,我们是否想到这些人都是无辜的同胞,是一群为了坚持自已的信仰而不畏强权与暴力的大德之士,是为了捍为自己的做人的基本权利而百折不挠的人中楷模。你们如果迫害这些人,就是在迫害人性中的善良,就是在以邪恶为伍,就是在毁灭自已的前程。是的,这场运动的发起者逃不出法律的追究,目前,全世界已有近二十个国家已受理了起诉恶首江xx的案件,2007年底,香港公民朱柯明等控告江xx的案件也被香港高等法院立案,并向北京市高级法院完成了法律文件送达的司法程序。在中共十七大刚一结束,安徽省政协常委企业家汪兆均就向胡温两位领导者進万言书,其中明确提出停止迫害法轮功,并追究运动发起者的法律责任,给法轮功学员以国家赔偿的建议。此信在国内外引起极大反响,在中共高层引起不小震动,一些党内高官纷纷公开站出来要求在国内审判江xx。因此,做为具体的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员一定不要再参与迫害了,因为,这场运动在发动之初就定下了其一定会在可耻中收场的结局,一切迫害者也一定逃不掉未来法律的正义审判。

至于说你开的工资那不是xx党给你的,xx党本身并不能创造任何社会财富,财富是人民创造的,过去的为官者都称百姓为自己的衣食父母,他们清楚的知道是人民的税收在养活他,目地是让其为老百姓服务,而不是挣着百姓的钱又去迫害养活你们的百姓。因此,如果你真的为自已的未来负责的话,你就一定不能再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了。

看到这,大家也许明白了很多问题,但是,也许还有人问一个更为敏感的问题,那就是法轮功学员们为什么要反对xx党,还让中国人退党,这不是参与政治了吗?这一点实在让人难以理解?

法轮功不参与政治这是我们大法弟子永远不会改变的一个原则,让国人退党退团退队看起来好像是在参与政治,但是,根本上却不是那么回事。本来,按常理上讲xx党好与坏,倒台还是不倒台和我们这些修炼的人根本就没有什么关系,我们也根本就用不着告诉别人。那么为什么我们还劝大家要做三退呢?因为,我们知道有一件重大的历史事件很快就要在中国出现,那就是天灭中共!

那么什么叫天灭呢?现在的人说到天虽然在头脑中往往会形成一个无形的概念,而天理却是人们听起来并不陌生的名词,天之理,说白了就是天体中存在的一个规律。天体中的物质或生命都必须要符合这个规律才能存在与发展,反之就会衰败或灭亡。表现在人世间就是任何一个国家民族或朝代能兴盛那是因为当政者能施以仁政,爱护自已的子民,顺应民心民意;反之,其之所以走向解体或灭亡,那是因为当权者施以苛政,残酷的迫害与杀戮自已的子民,已远离民心民意,从本质上说就是偏离了天体的运行规律而被宇宙所淘汰掉。对此古人早就对此做了精辟的总结――“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

那么中共为何与天灭联系在一起?其实这也是中共自已做恶太多而导致的必然结果。古人云:多行不义必自毙,说的也是这个道理。如果说中共从1949年建政以来,在各种政治运动中先后使8000万中国无辜同胞失去生命而负债累累的话。那么其在1999年发动的这场迫害法轮功的运动,则使其达到了罪不可赦。这场运动是江xx借助于中共操纵的整个国家政权所为,仅仅因为炼功做好人就将占全国人口十分之一的上亿名民众视为打击的对象,而且,极尽迫害之所能,漫天的诽谤造谣与丑化,加之抓人,打人,劳教,判刑,罚款,开除学籍,开除公职,上百种酷刑,性侵犯,迫害致死,将活人摘除器官卖钱后焚尸灭迹,甚至于亲友与单位的连坐诛连等等,坏事做得超过了人的底线。同历史上因残酷迫害基督徒而受四次大瘟疫降临最终导致灭国之灾的古罗马帝国相比,今天的中共有过之而无不及。

事实上,古今的很多先贤与隐士,早就在几百年甚至于更久远的年代就预言了历史上这些重大事件的出现,其中法轮功出现,其受到中共政权的残酷镇压,及中共因此镇压而给其自身带来的灭顶之祸等均在各种古今预言中有明确记载。世界第一大预言家法国的诺查丹玛斯的《诸世纪》,西周姜子牙留给后世的《乾坤万年歌》,蜀汉诸葛亮的《马前课》,唐朝袁天罡及李淳风的《推背图》,明朝刘伯温的《推碑图》,西方社会公认的《圣经》,韩国南师古留下的《格庵遗录》等等都对此有或明或暗的预言。

从现实空间来看,自从1991年苏联解体之后,全世界共产主义运动开始全面崩溃,除中国和北朝鲜等几个国家之外,绝大部分xx党的政权全部退出历史的舞台,中共的倒台也只是时间问题。2002年6月,在中国境内的贵州省平塘县还惊爆出2.7亿年前的天然巨石,上面自然出现“中国共产党亡”六个大字,堪称世界地质奇观。包括中科院院士在内的多名地质专家经鉴定后一致得出了:没有任何人工雕琢的痕迹,此字为自然形成的结论。2004年11月,国际媒体大纪元发出了系列评论《九评xx党》将共产党的邪恶本质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引起了全球的广泛关注。

2005年初,国际大纪元时报发表了对中国民众的郑重声明,指出xx党的末日已经到了,神一定要清算这个恶魔,劝大家退出中共保命,并引发了到目前为止的,3200多万人退党大潮的出现。

为什么声明退出中共才可以保命呢?如果从表面的道理上讲,好象此事很难令人接受,尤其是那些一生中没干过什么坏事,甚至于还做过不少好事的但参加了中共组织的人就不太好理解。为什么会这样呢?其一,中共本是一个无形的理论,是无数成员的加入使其以无形变成了有形,而中共干了无数大罪之事,虽然有的人没有直接参与,但是由于你是它的一分子,其组成的一个粒子,那么其所干之事也就有你的一份。就像一个人用手杀了人,但是处死这个杀人犯的时候却不能只将其手砍掉就完事了,而是要将这个人的肌体全部毁掉。因为如果仅仅是一只手是干不了坏事的。其二,是因为我们曾经都发过要跟xx党走,时刻要把生命献给它的誓言。现在的人认为誓言这些东西并没什么,其实,无论是中国古代,还是现在的西方社会都明白发誓的事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在中国历史上人们熟知的《三国演义》中有一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时为江东诸候的孙坚部下打捞了一件传国的玉玺,被当时的十八路诸候之首的袁绍知悉,于是问孙坚玉玺之事,孙坚为隐瞒此事,便向袁绍发誓,如本人有玉玺不交将来定死于弓箭之下。结果,后来孙坚果真被其仇敌用弓箭射死。也就是说,人发了誓是要起作用的。誓不是随便发完就完事了。那么现在天灭中共已在所难免,那么按照过去你所发的誓言,历史的今天你就一定要同中共一起被销毁掉。

当然,有的人由于活得太现实,对什么东西都不相信,只相信眼睛能马上看到的。其实,这样的人往往都自认为很聪明,其实,吃大亏的也往往是这些人。2004年印尼的那场海啸曾在几秒钟内夺走了三十万人的生命。但是,也有一少部分人幸免于难,那是因为在海啸来之前的十多分钟,有人知道了要有危险让大家快跑,但是绝大多数人根本不信,还埋怨此人搅了大家的兴致与心情,结果这些人死于非命。其实,真正明智的人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是真的你的命就保住了,是假的你什么也没有失去,为什么就不相信别人的忠告呢?当年在七十年代发生中国唐山的那场大地震,有数十万人遇难,但是其中唐山所属的一个县城内却无一死亡。那不是因为那里没有发生地震,而是这里地震办的工作人员偶然间听到中央地震办的工作人员谈起有地震要发生,但是高层由于政治原因不让通报,于是这位工作人员顶着巨大压力,将此消息传达给全县民众,结果救了这个县城的数万人的命。

现在大法弟子们舍生忘死的在救中国人的命,大量的人群由于他们的善行而退出了中共,知道了大法的纯正及大法弟子的慈悲,为自已选择了美好的未来,因此,做为每一个中国人我们都应保护和尊敬我们的大法弟子啊!身为执法人员,利用你自身工作上的便利与特殊的身份,理智,智慧的拒不执行中共的各种镇压命令,积极制止对大法弟子的迫害,并千方百计营救大法弟子,这才是我们这些执法者在这一特殊历史时期理应承担的历史使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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