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港府非法遣返台法轮功案 進入实体审理(图)

文/台湾法轮功学员


【正见网2007年03月07日】

港台首宗跨海基本人权案,三月五日在香港高等法院开庭,進入最后的实体审理阶段。这桩由港台五名法轮功学员系于二零零三年控告香港政府入境处非法遣返入境香港的台湾法轮功学员的司法覆核案。首日庭审中,代表原告的资深大律师夏博义(Paul Harris SC)及法官夏正民(Justice Hartmann)皆提到法轮功在中国大陆受到迫害的事实,以及中共在海外收集法轮功“黑名单”并强加于各国政府的有关证据。

台湾陆委会副主委刘德勋三月二日表示,宗教跟信仰自由是民主国家最基本的条件,香港政府当时确实没有保障台湾民众的权益,陆委会将请驻港机构持续关注审理進度,即时给予必要的协助。

刘德勋表示,陆委会在事件一发生就立即责成驻港机构,紧急要求香港特区政府马上停止这种不友善的行为,而且不得再有类似的做法。并指出,香港政府应该重新再思考,如何在尊重有关人权跟信仰的自由上,做妥善的处理,否则香港自由或是民主的形象,将会受到相当程度的严重打击。

副主委刘德勋最后表示:“港府应该放眼看一下,世界各国怎么面对法轮功 ,我相信他就能够拿捏出一套应有的标准来。”


台湾法轮功学员四名原告和香港原告持抗议横额,带领港台两地约一百名法轮功学员,由中环遮打花园游行至金钟高等法院,并召问新闻发布会。

在开庭前,台湾与香港五名原告,会同港台约一百名法轮功学员手持“制止迫害”、“唤醒良知”、“向假恶斗中共说‘不’ 还台港人民人权公道”等横幅,由遮打花园游行至高等法院,并举行新闻发布会,呼吁香港各界与国际社会关注本案的审理,正义支持法轮功学员的基本人权,反对及制止中共的人权迫害。

朱婉琪律师并向香港司法、港府及香港人民提出呼吁,要求香港坚持司法独立、港府承认错误、港人拿出当年阻止中共企图利用《基本法》廿三条立法染指香港的勇气及精神来支持法轮功团体的人权诉求。

原告之一的香港法轮功佛学会发言人简鸿章特别指出,这场官司不单是一场法律的较量,根本上是一场良心的测试和检阅,他认为:“我们将会在这场官司之中,看到香港的法庭和香港的政府,怎样对待中共所发动的,在大陆这场长达八年的对法轮功的极其残酷的迫害;我们将会看到,香港的法庭和政府在中共极权的压力之下,能不能够坚持香港的一国两制和人权法治;我们将会看到,香港的法庭和政府能不能够公正的对待法轮功。”他希望希望通过这场诉讼,能够令到更多的人,包括香港的法庭、政府和民众以及国际社会,能够明白到这场迫害的真相,能够帮助我们减轻在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所遭受的迫害,以及结束这场从一开始就不应该发生的残酷的迫害。

第一天开庭审理,主要由代表本案原告的资深大律师夏博义,就港台五名原告所提出的证词,向夏正民法官做当庭陈述。夏博义引述原告证词中说明“法轮大法”是一项精神运动,广传世界,修炼人有一亿之数,夏博义并当庭向法官出示法轮大法的主要经书──《转法轮》的英文翻译本,并進一步引述证词,向法官说明中国政府镇压迫害法轮功团体的情况,和曾在澳寻求政治庇护的中共外交官员陈用林,于二零零五年七月,在美国国会听证时的证词,说明中共利用海外使领馆,搜集并制作海外法轮功学员的“黑名单”的证词,悉尼中领馆至少有两次将“法轮功黑名单”提供给俄国外交部门,以及中共利用政治力提供冰岛“黑名单”以阻止法轮功学员入境等等对于海外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运作。

法官随后在庭上表示理解原告之意,是说明中国政府镇压法轮功的政治意图亦想藉由港府来实施其打压政策。

有关被告港府证人中提到台湾原告朱婉琪和廖晓岚不配合回答入境处官员的询答,致生入境处官员疑有“保安理由”的证词,夏博义说明两名台湾原告坚决否认入境处官员的此项证词,将于第二天开庭提出要交互诘问入境处Lau姓官员,港府大律师冯华健对夏博义欲要求当庭诘问Lau姓官员,当庭法官表示对此持保留态度,不欲让港府证人上庭做证。原告朱婉琪和廖晓岚则对其代表律师夏博义表示,为使真相大白,揭露港府证人所说之证词为不实谎言,愿意在庭上当场对质,也接受交互诘问。

朱婉琪说明“我们说的、写的都是真话,愿意在法官面前接受律师的诘问。堂堂正正的人没有什么好隐藏的,讲假话的人怕谎言曝光,港府的代表的律师不希望这样的‘证人’出来作证,以免漏洞百出,难以收拾,我自己身为律师也是能理解的”。

原告律师预料将在第二天开庭,正式向夏正民法官提出诘问Lau姓官员的申请,并将就港府此一拒绝入境和强制遣返的决定,所涉及违反基本法及相关案例法,将继续向法官为法律上之陈述。

港台法轮功团体所称中共在港府背后的黑手操作,是否在此次审理过程中進一步曝光,势必引起两岸政府的关注。

此一集体遣返事件中,台湾法轮功学员包括朱婉琪律师、廖晓岚(电脑公司副总)、张震宇和卢丽卿夫妇(两名多年任职台湾官方机构的公务员)会同香港法轮功佛学会发言人简鸿章等五人于二零零三年四月初越洋连线告状,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告“司法覆核案”(judicial Review),欲以法律途径向香港政府讨回人权公道,写下台港两地越洋控告港府违反基本人权的首例,也是法轮功团体在全球各地提诉的五十四个人权案件之一。港府是目前除了中共官员以外,唯一遭法轮功学员控告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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