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观内视(九) 家丑外扬否?

王华


【正见网2005年01月29日】

中国人爱面子,这可能算得上我们民族的一大特征吧。记得小时候妈妈就告诉我:家里事别跟外人讲,家丑不可外扬,有什么事回家慢慢说!可不知什么时候起,家丑不可外扬的家丑,在中共媒体的宣传下,由“清官难断家务事”的百姓家事,变成了我们国家方针政策上的大事,谁要在国内国外讨论下中国的事情,就被说成是在揭中国人的丑,是个败家子,是大逆不道的卖国贼。

家丑真的不能外扬吗?当家庭内部事务上升到法律问题时,家丑也就不能当成家丑了,而应该拿到社会上按通行的法律处理。家里丈夫虐待妻子,儿子虐待老人,酗酒吸毒的父母摧残孩子,难道因为这些罪恶发生在家里,就该永远被掩盖被忽视吗?假如那样,法律还能叫法律吗?所以有些家丑是必须要外扬的。

人们常说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其实家丑说出来也不一定是件坏事。比如丈夫心花,有了外遇了,妻子劝说无用的,说出来让亲戚朋友评评理,让周围邻居同事劝劝,让当事人清醒清醒,认识到其丑,从而破镜重圆,那不是件好事吗?所以家丑未必不该外扬。

有了家丑,关键问题不是外部外扬,而是如何处置解决家丑。有人学驼鸟,把头埋在沙子里,只要我看不见狮子,狮子就看不见我这只驼鸟了?丑事只要把它掩盖起来,丑事就不存在了?丑事或者就不丑了?或者丑事就自动变成美事了?天下有这样自欺欺人的傻瓜吗?!一味掩盖家丑,是不是在助纣为虐,养虎为患呢?俗话说:小洞不补,大洞难缝,等病入膏肓时再后悔也没用了。

大家都知道“讳疾忌医”的故事,扁鹊见蔡桓公,指出他身体上的病变,揭了他的“丑”,可蔡桓公却不承认自己的“丑”,有病不治,最后一命呜呼了。其实国家更是如此,有了贪污腐败的癌细胞,不是尽早清除,当学生给指出来时却反咬一口,把六四污蔑为“反革命动乱”,这样讳疾忌医的愚蠢,世上也只有中共才能干得出来了。

说到家丑,中共一直在玩弄偷梁换柱的把戏,把国家大事与老百姓的家务私事混为一谈,以此为挡箭牌而拒绝所有不同意见。中共所说的家丑不可外扬,其实不但不可外扬,外国人不许过问,连家里人,老百姓自己也不许过问。无论共产党领导得如何糟,饿死了多少人,国民经济如何到了崩溃的边缘,也不许人说,谁要说其不足,在不同时期中共就会“因时地利”的扣上不同的帽子,谁要给中共提点意见,那就是三反五反肃反的对象,那就是反党反政府的反革命右派,那就是罪恶的反华势力。简而言之,共产党就是老虎的屁股──摸不得。

其实中共所谓的家丑不可外扬,实质就是其独裁专制的现代遮羞布,也就是说,建国几十年来,中共一直在变着花样骗人,为其独裁找美丽的借口。中共说,中国的人权是中国的内部事物,是中国的主权,外国不得干涉其内政,这就好比摧残孩子的酗酒吸毒的父母,这是我的孩子,我想什么处置就怎么处置,外人管不着。难道外人真的不能干涉其“内政”吗?!

人必须首先是人,符合做人的标准之后才能再分他是哪国人,因为人类有着共同的善恶标准,有着普遍公认的价值观念,比如人的尊严、平等、自由、民主等普世价值,是全人类都应该遵守的。不能因为我是希特勒,我在德国想杀多少犹太人,其它国家的人管不着;不能因为我是土匪流氓,在我的管辖范围内,我再怎么欺压百姓,外面的人也无权干涉。比如上次的萨斯瘟疫,开始也有人说蒋医生是在外扬家丑,是可耻的卖国行为,可是要是没有蒋医生这样忧国忧民的人,中国不就完了吗?可悲的是,中共至今仍认为蒋泄露了“国家机密”而不时将其软禁或隔离审查。

其实这是个很简单的道理,我很痛心大家在中共这个大流氓强盗的灌输和高压下,竟糊里糊涂的接受了他们的强盗逻辑,竟把他们的流氓理论当成了真理,结果呢?中共这个大流氓造就了无数过你我这样糊里糊涂的小流氓。说我们是流氓,绝没有骂人之意,事实上正因为我们还有这些流氓思想强盗逻辑,表现在行动上就是我们的错误行为。家有丑事,不是如何去把丑事化解,而是反过来骂想帮助我们洗清污垢的人,这样的行为,不就是流氓无赖之所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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