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敢向江泽民等索赔超过1亿元?

王友群


【正见网2022年07月30日】

2022年7月20日,是恶首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23年,也是全世界法轮功学员讲真相、反迫害、救众生23年。

23年来,我亲历了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全过程,经历了从中共最高层到中国最底层再到美国纽约的人生大跨越。

2008年7月11日,第29届北京奥运会前夕,我因为坚持在法轮功问题上讲真话,被非法抓捕。之后,被非法判刑五年。

期间,我坚持以写检举信、控告信、上诉状的方式反迫害。

值此全世界法轮功学员反迫害23周年之际,特将我在监狱里向江泽民等索赔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非常经历,再做一个总结,希望助全世界大法弟子添正念。

第一,向江泽民索赔1000万元

前中共独裁者江泽民,是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最高决策人,也是中共大规模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最高决策人。

在北京市西城区看守所被关押期间,就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滔天大罪,我写了许多检举信、控告信,上交李东警官。

信中,我多次强烈要求江泽民必须赔偿我的物质和精神损失不得少于1000万元。我还特别写道,由最高法院依法判处江泽民死刑一百次、一千次、一万次,也丝毫不为过。

第二,向周永康索赔1000万元

周永康是江泽民提拔重用的亲信之一,当时任中共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是江迫害法轮功的最大帮凶。

2008年11月19日,被关押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东一区102监室内的我,针对周永康迫害法轮功,写了致时任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的检举信。信末,提出两点强烈要求:第一,依法逮捕周永康;第二,周永康必须赔偿我的物质和精神损失不得少于1000万元。

此信写好后,上交解国建(音)警官;解国建立即转交北京市公安局预审员窦峥(音);窦峥立即“提审”了我。

为了留下一份白纸黑字的书面文字证据,我同意做了一份笔录,上面详细记载了我2008年11月19日写了致胡锦涛的检举信《关于依法逮捕周永康的建议》,仔细确认这些信息后,我在笔录上签了字。

第三,向贺国强索赔1000万元。

贺国强是江泽民提拔重用的亲信之一,当时是中共反腐败最高专门领导机关的最高领导——中共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

2009年11月19日,在西城区看守所张起江(音)警官的办公室,我写了致时任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的检举信,揭露贺国强在我的申诉问题上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信末,强烈要求贺国强必须赔偿我的物质和精神损失不得少于1000万元。

此信写好后,上交张起江警官。

第四,向孟建柱索赔1000万元。

孟建柱是江泽民提拔重用的亲信之一,当时任国务委员、公安部长,是江迫害法轮功的重要帮凶之一。

2009年8月,在西城区看守所,就孟建柱对公安机关利用伪造的我的电脑、U盘、MP3的鉴定结论给我定罪负有重大领导责任,我写了致中纪委监察部领导的检举信。信末,强烈要求孟建柱必须赔偿我的物质和精神损失不得少于1000万元。

此信写好后,上交李东警官。

第五,向北京市国家安全局的鉴定人索赔1000万元。

2008年12月12日,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的一个预审室里,一位姓宋的警官告知我的电脑、U盘、MP3的鉴定结论。

当场,我就明确指出:这份鉴定结论是伪造的。

2009年9月,在西城区看守所,就北京市国家安全局的鉴定人伪造我的电脑、U盘、MP3的鉴定结论,我写了致中纪委监察部领导的检举信,强烈要求鉴定人必须赔偿我的物质和精神损失不得少于1000万元。

此信写好后,上交张涌警官。

第六,向陆俊钊检察官索赔1000万元。

2009年5月13日,在西城区看守所,就西城区检察官陆俊钊利用伪造的我的电脑、U盘、MP3的鉴定结论栽赃陷害我,我写了致西城区法院法官徐丽文的检举信。信末,强烈要求陆俊钊必须赔偿我的物质和精神损失不得少于1000万元。

此信写好后,上交张波警官。张波将此信复印了一份,一份交西城区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官,一份交李东警官。

第七,向徐丽文法官索赔1000万元。

2009年10月13日,在西城区看守所,我写了致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的《上诉状》,控告西城区法院法官徐丽文,利用伪造的我的电脑、U盘、MP3的鉴定结论栽赃陷害我,并提出三点诉求:第一,撤销原判;第二,依法逮捕徐丽文;第三,徐丽文必须赔偿我的物质和精神损失不得少于1000万元。

对于我在《上诉状》中白纸黑字向徐丽文法官索赔1000万元,贾连春法官制作的终审裁定书,没有认定我“诬陷”、“敲诈勒索”徐丽文法官。

第八,向610办公室官员韩军索赔1000万元。

610办公室是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专职机构。被非法抓捕前,跟我打交道最多的人,是北京市西城区德胜街道办事处610办公室官员韩军。

2009年10月,在西城区看守所,就韩军宁可迫使我求助美国总统、求助联合国秘书长、求助世界各国政府和人民,也不愿依法维护我的工作权,我写了致中纪委监察部领导的检举信。信末,强烈要求韩军必须赔偿我的物质和精神损失不得少于1000万元。

此信写好后,上交张涌警官。

第九,向西城区看守所所长张宝利(音)索赔1000万元。

2009年11月26日,接到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终审裁定书的当晚,就西城区看守所所长张宝利,将我写给胡锦涛等的检举信、控告信,上交给了不该上交的人(我怀疑全部上交610办公室官员),我写了致时任中纪委副书记干以胜的检举信,强烈要求张宝利必须赔偿我的物质和精神损失不得少于1000万元。

此信写好后,上交张波警官,并请张波警官上交西城区看守所副所长谢金增(音)。

第十,向前進监狱副监狱长曹利华索赔1000万。

曹利华当时任北京市前進监狱专门负责迫害法轮功的副监狱长。

2010年初,鉴于曹利华对我多次提出依法查清我的电脑、U盘、MP3鉴定结论真假的请求置之不理,我写了致时任中纪委副书记干以胜的检举信。信末,强烈要求曹利华必须赔偿我的物质和精神损失不得少于1000万元。

此信写好后,上交当时第一分监区监区长李学东。

第十一,向前进监狱警官柳刚索赔1000万元。

2010年9月9日、9月11日,我给胡锦涛等写了10封检举信,上交前进监狱第一分监区副监区长柳刚。

一段时间之后,我问柳刚:“我的检举信上交没有?”柳刚竟以“这里是监狱”为由,将10封检举信全部非法扣押。

针对柳刚非法扣押我的检举信的严重违法行为,我分别向前進监狱监狱长段炳川,副监狱长曹利华,继任副监狱长薛英奎等写了许多检举信,上交第一分监区监区长李学东,继任监区长张建伟,副指导员施兴东,警官王学斌、臧海龙、刘宏栓、赵龙虎、王苏滨等。

2011年11月,就柳刚非法扣押我的检举信问题,我写了致薛英奎副监狱长的检举信,上交十一分监区副指导员任洪胜,任洪胜上交十一分监区指导员刘光辉。

信末,我强烈要求柳刚必须赔偿我的物质和精神损失不得少于1000万元。

无一位官员对我的巨额索赔要求说一个“不”字

仅仅看一看上述索赔清单,凡是有常识、愿思考的人都会觉得,这件事不简单。

这是直接挑战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最高决策者江泽民,直接挑战当时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在中共最高层的总代理人周永康,直接挑战当时江泽民的亲信、中共反腐败最高专门领导机关的最高领导人贺国强,直接挑战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最重要的依靠对象、中共公安系统的最高领导人孟建柱,直接挑战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具体执行者——中共公、检、法、司的各级官员,一句话,直接挑战中共迫害法轮功权力体系中最重要的官员及其追随者。

尤其是,这些巨额索赔要求,是我在彻底失去人身自由的监狱里,白纸黑字提出来的。

当时,我写的每一个字都是必须负法律责任的。

但是,出乎中国大陆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610办公室官员、警官、检察官、法官、狱警,以及10几亿中国人民意料之外的是:

中共的公、检、法、司,从下到上,所有与我的案子有关的官员,没有一个官员对我的巨额索赔要求说一个“不”字!

我索赔的真正目的不是为了钱

当时,我向每一个被检举、被控告、被控诉对象索赔1000万元,最后总额超过1亿元,真实目的有三:

第一,正告迫害法轮功的官员,不管你当多大的官,今天作恶,明天肯定要付出重大代价。

第二,以这种最直白的方式,让人们看清到底谁正谁邪,進而呼唤良知、道德、正义与人性。

第三,证实师父在《转法轮》第九讲最后一页讲的八个字“难忍能忍,难行能行”。

从向最基层的柳刚索赔1000万到向最高层的江泽民索赔1000万,这不是简简单单头脑一热、大笔一挥就完事了的。这每一个1000万都是要负重大刑事责任的。索赔超过1亿元,这要承受多大的压力?

但是,作为大法弟子,难忍,能忍。那么,“难行”怎么“能行”呢?就靠“信”和“悟”。无论处境多么艰难、险恶,我就坚信师父,坚信大法。我对鉴定人伪造我的电脑、U盘、MP3的鉴定结论的准确预见就来自法的启示。

为什么我敢向江泽民等索赔超过1亿元?

因为我是法轮功修炼者,我的智慧和勇气全部来自法轮功。

在狱中,我背诵最多的是师父《洪吟》中的两首诗。第一首是《无存》:“生无所求 死不惜留 荡尽妄念 佛不难修”。第二首是《别哀》:“身卧牢笼别伤哀 正念正行有法在 静思几多执著事 了却人心恶自败”。

千百年来,人们津津乐道的,孜孜以求的,想得到、怕失去的,无非个人的“名、利、情、色”四个字。在实修过程中,我把这些东西,统统都放下了。

我体会到:放下,才能升华;放下,才能超越;放下,才能“海纳百川,有容乃大”;放下,才能“壁立千仞,无欲则刚”。

放下,才能在看似无路的绝境中走出一条“一正压百邪”的光明大道来。

最后一点说明

师父在《洪吟》-<无阻>中写道:“修炼路不同 都在大法中 万事无执著 脚下路自通”。

我悟到,每一个大法弟子修炼的路不同,证实法的方式不同。我在当时特定的环境下证实法的方式,不一定适合于其他人。每个人如何走自己证实法的路,必须严格“以法为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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