枉判16名法轮功学员 办案人被举报到吉林高院

【正见新闻网2021年03月25日】

近日,吉林梨树县参与构陷和枉判孟祥岐等16位法轮功学员的部分公检法办案人,被举报到吉林省检察院、梨树监察委、吉林省高级法院。

被举报人为:

崔仁,男,梨树县法院刑事庭副庭长(办案人);
李楠,女,梨树县法院刑事庭庭长(审判长);
王哲,女,梨树县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办案人);
王明山,男,梨树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涉案主要人员);
赵起超,男,梨树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办案人)。

2019年8月15日,长春地区16名法轮功学员被梨树县公安局国保等人绑架,关押在四平市拘留所行政拘留,后转为刑事拘留,关押在四平市看守所。

此案于2020年9月28日被非法庭审,2021年2月26日法院非法判决,其中部分判决如下:

孟祥岐,38岁,原籍梨树县,家住长春,被非法判刑7年半;
孟凡军,60岁,孟祥岐的父亲,被非法判刑7年;
付贵华,56岁,孟祥岐的岳母,被非法判刑7年半;
于健莉,31岁,付贵华的大女儿,被非法判刑7年;
王东吉,41岁,于健莉的丈夫,被非法判刑7年;
王克民,70岁,王东吉的父亲,吉林蛟河,被非法判刑7年;
王凤芝,70岁,王东吉的母亲,吉林蛟河,被非法判刑7年;
崔桂贤,57岁,公主岭市大岭镇,被非法判刑7年;
刘冬英,55岁,崔桂贤的亲家母,公主岭市范家屯镇,被非法判刑7年。

举报信中列举司法人员办案审理、庭审、判决中的诸多违法行为,其中部分事实如下:

剥夺律师、亲友的辩护权

多位当事人依法聘请律师为自己维权,但梨树县法院违法拒接律师手续,不让阅卷、不让上庭等。

崔仁法官对律师说:“违法你去告呗”、“爱上哪告上哪告”、“找习近平签字”、“政法委说了算”。

按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亲友作为亲友辩护人。崔仁却让家属去司法局备案,说得政法委同意。

四平市司法局告诉家属:家属不是律师,辩护不需备案,但崔仁执意让家属备案。

违法庭审

法院未按法律规定提前3天告知当事人开庭日期。当事人被非法戴上手铐脚镣出庭。

开庭当天早上,四平市司法局管处长领着六七个身份不明的人员,到四平市东站,将已经获得上庭通知的某律师控制住,直接告诉律师不能做无罪辩护,并要律师买票坐车回家,还“陪”律师上车,等律师出了吉林省才下车。

庭内旁听席上,梨树县公安局国保便衣监控法轮功学员的家属,不让家属动和说话。有家属质疑法院时,国保便衣一拥而上,将家属拽出法庭并控制起来。国保大队长王明山开始也在庭内,当被指认出身份后,才离开法庭。

审判长李楠不许当事人自辩,谁多说一句就被带出法庭;对于公诉人提出的问题,当事人只能回答“是”还是“不是”,不准辩护。

到了最后陈述环节,16个当事人中刚刚有两三个人说上话,李楠就匆匆宣布庭审结束。16个人的案子只用了3个小时就草草结束。

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多次要判决书,梨树县法院崔仁及李楠不给,也不让复印。

政法委操控枉判法轮功学员

于2018年逃离中国的维权律师李明曾对大纪元记者说,每个法轮功学员被构陷绑架之后,政法委和“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就召集公检法司人员定一个审判的方案,包括刑期,不得更改。

李明还透露,“610”还会派人旁听、监控整个庭审过程。法官和检察官出于恐惧,不敢违背上面的意志办案。

苏州市中级法院庭长顾迎庆曾对给几位法轮功学员聘请的律师说:“你跟我讲法律干什么,我跟你讲政治。”

2019年1月7日,在四川省政法委直接指令下,巴中市巴州区法院对9位老年法轮功学员进行诬判,其中包括2位八旬老人。

此前,一办案检察官对要求无罪释放当事人的家属说:“我们说了不算。”

(明慧网、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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