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南昌市重判重罚法轮功学员看中共的险恶用心

石铭


【正见网2020年11月10日】

据明慧网近日报道,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二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法院非法判法轮功学员张莉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勒索罚款十万;张文涛三年、勒索罚款四万;江兰英两年六个月、勒索罚款三万;胡水英两年、勒索罚款三万; 陈宝芝三年缓刑五年、勒索罚款五万。

二零一九年七月份,南昌市西湖区公安分局与东湖区公安分局联合,成立了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邪恶专案组。他们通过摄像头查找后进行绑架、抄家,分别于七月十八日和二十六日逐一绑架了张莉、江兰英、张文涛、胡水英、陈宝芝。

二零二零年七月七号上午,南昌市西湖区法院非法视频庭审江兰英、张莉、胡水英、张文涛、陈宝芝五名法轮功学员,没有通知家属,庭审结束时当庭没有宣判。

这些法轮功学员他们大都经历过中共的残酷迫害,张莉(张丽),出生于一九六零年三月,原民革江西省委会主任科员(兼出纳),住南昌市东湖区。中共迫害法轮功二十多年来,张莉被绑架十余次,被非法抄家多次,被非法判刑两次累计七年(一次三年,一次四年),被开除公职,家庭离异,经济上、身体上和精神上都遭受了极大的损失和痛苦。张莉二零一九年七月再次被南昌市西湖区公安分局与东湖区公安分局联合绑架,后一直被非法关押在南昌市第一看守所的小监号,处境很艰难。

江兰英,生于一九六六年,是一个柔弱的未婚女子,由于坚持修炼法轮功,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对法轮功展开全面迫害之后,经受了十年的牢狱折磨。一九九九年~二零零一年间,江兰英被非法劳教两年。二零零二年~二零零七年间,江兰英被非法判刑五年。二零零九年~二零一一年间,江兰英被非法劳教两年。二零一五年江兰英又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胡水英,女,现年六十九岁,南昌市人。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残酷迫害法轮功以来,曾先后遭六次绑架,一次非法判刑(具体时间不详)。

就是这样一群信仰真、善、忍的好人,一些普普通通的善良民众,却遭受到如此打压迫害,酷刑折磨。江泽民在一开始迫害法轮功就出台了“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灭绝政策,该政策如同日本侵略中国时的“烧光、抢光、杀光”的三光暴行,二十一年来遭受残酷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无计其数!

法轮功学员他们大多是普普通通的民众,生活上都比较拮据,不会有多少存款。加上这些年都曾经遭到中共反反复复的迫害,经济上都比较紧张,对他们动辄三万、五万、十万的罚款,可想而知会给他们的家庭带来多大的压力和打击!对他们判以重刑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要让他们生离死别、倾家荡产,逼迫他们放弃修炼。中共重罚大法弟子的另一个险恶用心,想使家人对大法弟子产生怨恨,也逼迫他们放弃修炼。确实有少数家人由于压力对亲人(大法弟子)不理解,也去施压他们放弃修炼,但多数家人都不会上当,再难也要支持亲人(大法弟子)修炼。

二零一三年七月十九日,《清算江泽民迫害法轮大法国际组织》发布公告,正告中国现政权当权者:“必须立即制止和停止这场血腥的屠戮和残酷的迫害!必须立即逮捕和惩办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凶手!必须立即把迫害法轮功真相公布于众。中共这个危害人类道义正信,以强权暴力、血腥屠杀横行于世的邪党绝不能继续存在下去!跟着中共作恶者,要想自救,除退党外,还必须停止作恶,揭露迫害内幕,搜集、提供和保存迫害证据。谁做谁赎罪,早做早赎罪,多做多赎罪。这是神在网开一面,是最后唯一的自救生机。”

在此奉劝江西省南昌市那些经办此案的公检法人员,作出如此灭绝人性的判决你们心安吗?你们还有一点点做人的起码良知与人性吗?如果这样的冤案落在你们的家人身上,你们会怎么办?今年以来在中国大陆做出重判重罚的冤案有不断增长的趋势,凸显了中共在末日到来之前垂死挣扎的表现。

奉劝那些至今仍在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们,不要再继续作恶,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人做恶都得偿还,这是天理!别再为中共卖命做它的陪葬品了,悔过自新,停止做恶,给自己留条后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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