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王学《贞观政要》笔谈(二十二)

刘如


【正见网2019年02月10日】

《贞观政要》如同一部古代朝廷君臣论政决策的真实“录影”。因此,如果我们想知道我们的先祖帝王和朝廷是否真的像古装剧演的那样迂腐可笑,是非不明,朝廷为何会定下具体的礼仪,来规范百姓,真实的礼教到底是怎样的,最好的办法,就是亲自读古书,读经典,这才能还原真相。明白中华传统的美好。

前边两篇,我们重点以帝王自家以身作则的角度来谈古代的礼教,谈唐太宗对自己和子女如何率先遵礼正礼,不敢妄自尊大,努力尽到皇家自身的责任。那么这一篇,我们转入几千年来整个中国古代百姓最为看重的婚丧礼制。看看贞观年间,太宗君臣是如何制定出当时的婚丧制度的。

我们先看丧礼,原因在于,这个丧礼的决策过程,给出了非常重要的古代儒学关于“礼”的一个概括的定义,这句话​​是魏征等大臣群体论述出来的。非常精辟,令人惊醒。道明了礼教的真相。

太宗问丧礼

在《论礼乐》中,对丧礼决策的过程,记录的非常详细,首先是唐太宗向礼官提出疑问和要求。

(原文):贞观十四年,太宗谓礼官曰:“同爨(笔者注:共同烧火做饭的意思)尚有缌麻之恩,而嫂叔无服,又舅之与姨,亲疏相似,而服之有殊,未为得礼,宜集学者详议。余有亲重而服轻者,亦附奏闻。”

大意:贞观十四年,唐太宗对礼官说:“现在,与你共同生活的人去世了,还要为他披麻戴孝。可是嫂子去世了,小叔子却不用服丧。舅舅和姨妈,都是亲缘关系相似的亲属(舅舅是母亲的兄弟,姨母是母亲的姐妹,都是母亲方面的)但表丧的礼节却有差别。这些做法都不符合礼仪规范,应该招集学者来商议一下,制定出服丧的礼仪。其他方面有同属重要亲属但侍奉的礼数却很轻的,也应一起上奏。”

从这段话,可以看到,太宗对丧礼提出了疑问,觉得有很多地方不合理,需要修正,下令让身边的礼官召集有学问的学者,一起讨论商议,然后根据商议,进行归正,定出合理的丧礼。注意,这里的丧礼,不是办丧事的仪式时涉及的礼仪,而是论证人需要对去世的亲族进行服丧,表示哀思恩义的礼。其重点落在做人的情义,这才是朝廷关注的重点。也是丧礼中的核心,是中国人重视服丧礼仪、有这个重大文化习俗的来由。所以,要规范丧礼,首先从为何要服丧,为何种人服丧,区别何在,情理何在,这些做人的道理开始讨论,而不是形式本身。

所以太宗有疑问,觉得不合理,证明太宗时时关注百姓的生活,对不合理的,不合做人情理的,总想着要归正,他善于思考,注意归正民俗,深怕有百姓受到委屈,遭受不公,但同时,他也非常尊重礼官和学者,谦虚谨慎,让礼官等大臣学者共同商议。

舅姨服丧不同的答复

太宗对丧礼有疑问,礼官赶紧与六部尚书等大臣商议,给出了答复,首先针对太宗提到的同为母亲方面的兄弟姐妹,一个是舅舅,一个是姨母,作为子女,为何对舅舅姨母的服丧礼节不同的问题,给出了具体的理由。

(原文)是月尚书八座(笔者注:唐代六部尚书及左右仆射称为八座)与礼官定议曰:臣窃闻之,礼所以决嫌疑、定犹豫、别同异、明是非者也,非从天下,非从地出,人情而已矣。人道所先,在乎敦睦九族。九族敦睦,由乎亲亲,以近及远。亲属有等差,故丧纪有隆杀,随恩之薄厚,皆称情以立文。原夫舅之与姨,虽为同气,推之于母,轻重相悬。何则?舅为母之本宗,姨乃外戚他姓,求之母族,姨不与焉,考之经史,舅诚为重。故周王念齐,是称舅甥之国;秦伯怀晋,实切《渭阳》之诗。今在舅服止一时之情,为姨居丧五月,徇名丧实,逐末弃本,此古人之情或有未达,所宜损益,实在兹乎。

这段答复大意是说:就在太宗对丧礼提出疑问的同月,尚书八座和礼官定下了规范(给出理由):

臣(魏征自称,他集合大家的意见,商议后负责写成,上奏太宗)听说,礼是用来判断疑惑不明的事理,决定迟疑不决的行为,区别异同,明辨是非的,它不是凭空从天而降,也不是突然毫无缘由从地下冒出来的,而是根据人情事理推论出来的。

人道最重要的一点,是使九族(以自己为核心,父亲往上4代,儿子往下4代加上自己这一代,共九代亲族)和睦。

九族和睦,在于由近及远,实行亲疏有别的礼节。亲属之间有差别,所以丧礼中的祭文,应根据情分的多少来书写。

舅舅和姨母,和母亲是一族,但他们之间有差别,为什么呢?舅舅和母亲是一家,姨母出嫁后改姓丈夫的姓,成为别家的人,参考经史,舅舅的确比姨母更近更重要。所以周王顾念着齐国,称齐国是舅甥之国。秦穆公不忘晋国重耳是他的舅舅,把他的儿子康公送到渭阳,作了《渭阳》这首诗。现在,舅舅去世,只是服丧三个月,对姨母却要居丧五个月,迁就了虚名,丧失了人情,舍本逐末,背弃了根本。这大概是古人对人的感情没有考虑周全,应该有所增减。

从礼的根本意义看问题

以上为大致的译文,为对内容思路更加清晰,大家看到我们把这段话分成了几小段。魏征写的答复,非常清晰,有理有据,合情合理,让人恍然大悟。

通过这段话,我们真实地看到,古人遵礼做人,都是符合人情义理的,并非什么迂腐的不通情理的东西,相反,这些朝廷的大臣,对学问的认识,非常通情达理,就是人们说的知书达理,绝对不会违背人的情理来做事,认识问题,从根本出发,思路清晰,从“礼”存在的意义谈起。

礼与理同音,所以,魏征等人的理解非常正确,“礼是用来判断疑惑不明的事理,决定迟疑不决的行为,区别异同,明辨是非的,它不是凭空从天而降,也不是突然毫无缘由从地下冒出来的,而是根据人情事理推论出来的。”因此,礼首先必须合理,合乎人道,不是做给人看的。规定礼仪,根本目的就是用合乎人道的具体行为,来使得九族和睦。这是基于人道的根本宗旨。

因此给人定礼,制定具体行为规范,是为了使得人人都能举止得体,在人前的言语举动,尤其是在生老病死,婚姻交往等大事的场合,都能符合做人的情理,如果不进行具体的规定,即使懂得这个根本的做人要符合人道的道理,要有仁心,敬重他人,要懂得感恩,不忘恩义,碰到具体场合,不知如何去表达,甚至会一时疏忽,或者顾及不周,产生失误,导致很多误会矛盾。因此,根据古人做人的仁义之道,也就是人道,定出具体的规范和做法,这就是礼存在的根源和作用。

然后,在这个大原则下,就需要区分亲疏远近,舅舅与姨母,姨母出嫁为夫家之人,当然是舅舅与母亲同宗,并举出周王与秦王的做法,解答了太宗的疑问,归正了先代对舅舅服丧不合理的地方。定出新的丧礼。因此古代定礼,可以根据民情不同,但是礼的根本意义,出自人道,维护仁道,是不会变的。

这是第一个解答。第二个解答,是关于叔嫂的,我们下期再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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