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份52名法轮功学员被中共非法判刑

【正见新闻网2017年12月14日】

明慧网最新统计,2017年11月,大陆又有52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被非法判刑学员最多的省份依次是:辽宁10人、广东8人、山东8人、黑龙江5人、浙江5人、云南5人。

新增82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按地区分布。(明慧网信息采集时间:2017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5日)

另有30人在3月至10月间被非法判刑,11月后才有报导出来,共计新增判刑人数82人。

与此同时,11月共计新增非法庭审102场(99人);其中,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了46场无罪辩护。

统计显示,2017年1月至11月,至少836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中共非法庭审至少797场。

老中医冤狱10年 再遭冤刑9年

2017年11月10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邵承洛、高文淑夫妇,分别非法判刑9年和4年。

今年5月2日下午,邵承洛和妻子高文淑在夏庄镇发放法轮功真相材料时,被绑架。9月13日,城阳区法院在城阳看守所内设法庭,对邵承洛夫妇非法庭审,当庭未宣判。之后,其家人为高文淑聘请了律师,律师向法官索杰提出再次庭审的要求,但遭拒绝。

基于案卷和枉法判决的法律文书,律师发现:控方没有提出指控的所谓“证据”,但是,法官主动认定并采用,完全违反了司法的中立性和被动性。

邵承洛因坚持修炼法轮功和讲清真相,多次被中共绑架迫害,曾先后被非法劳教3年、判刑7年。在山东王村劳教所、山东省男子监狱遭受了上百种酷刑,手指被强行折断,左脚大趾被砸断 。

为了镇压法轮功,中共控制全国电视、报纸、电台诽谤法轮功,制作假新闻,比如“天安门自焚案”“1400例”等,极尽所能地抹黑法轮功,将亿万法轮功修炼者推到对立面,也毒害了无数中国人。18年来,大陆法轮功学员遵循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的教导,平和理性讲清真相,但遭到中共残酷迫害。

此次被非法判刑后,夫妇两人已上诉至青岛市中级法院。

锦州陈再华被冤判5年

2017年11月底或12月初,辽宁锦州女法轮功学员陈再华,被非法判刑5年。

11月22日,辽宁锦州太和区法院对此案非法开庭。在辩护律师石伏龙的坚持下,当庭播放了执法记录仪光盘:

画面中显示,吵吵嚷嚷中,有两个身着便服的男子拎着箱子(注:撬门砸锁的工具)喊著:开门开门,同时用工具撬门、用脚踹门。

画面接着显示很多人进屋。陈再华的儿子据理力争说了几句,太和分局国保大队长李蕾大声说: “把他铐起来。”于是一家三口被推到一个房间,陈的儿子被四五个人按在床上铐了起来。

画面到此,法官不让再播了。律师说,警察执法过程违法,没穿警服,没出示搜查证,撬门砸锁,破门而入,而且陈再华的儿子为什么还要铐起来?

这时,整个法庭一片寂静,无人应答。

律师问:证人为什么不出庭作证?法官回答:证人身体不适。律师又问道:是卧床不起吗?有医院的诊断书吗?证人不出庭作证的,其证言无效。

律师还指出了本案程序上的严重违法之处:

1. 搜查程序违法,被搜查人和家属不在场,证人身份信息不明;

2. 扣押程序违法,与案件无关的物品进行了扣押,应当在三日内返还;

3. 根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应当开庭三日前将被告人的传票送达,而本案并没有进行送达。

陈再华在2017年6月在家中被非法绑架。她心地善良,乐于助人,在家族、街坊邻居中口碑甚好。
黑龙江郑喜林被冤判4年

7月5日,龙江法院对此案开庭,律师为郑喜林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法官、检察官无语应对。可是,龙江政法委、610办公室干预司法公正,控制法院枉判郑喜林4年。

今年1月25日,因被龙江国保怀疑挂真相条幅,郑喜林再遭绑架。后遭刑讯逼供,脸被打破,鲜血直流。

郑喜林,男,43岁,原昂昂溪区机务段的职工。自1996年修炼法轮功,无论在单位还是社会,人们称他是个好青年。因坚守“真、善、忍”信仰、坚持向人讲述法轮功真相,2003年曾被绑架、判刑5年。

近21万人控告江泽民

仅今年1月至11月,大陆律师为法轮功学员所作的无罪辩护超过400场。

中共迫害法轮功非法。中国《宪法》第36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据希望之声报导,大陆知名律师、东南大学法学教授张赞宁说,江泽民迫害法轮功“这个完全是破坏法律实施;破坏法律实施,江泽民破坏最厉害!”

“公民人人都有上访的权利,就是法轮功没有!所以江泽民犯罪集团已经把中国的法律彻底颠覆了。”

自2015年5月以来,近21万海内外的法轮功学员以及家人,依法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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