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不批捕 四川法轮功张国华被释放回家

【正见新闻网2017年10月21日】

因检察院不予批捕,四川德阳法轮功学员张国华于10月12日被释放回家。此前,北京律师向检察院递交了“不予逮捕申请书”。 明慧网报导,9月5日,张国华女士在卖谷后返家的路上,被德阳市国保警察绑架,声称她用油漆喷涂了所谓“爱党”的标语牌。

警察随即对张国华的家进行抄家,抄走私人物品若干。过程中,既没出示搜查证和《立案决定书》,也没有出具任何抄走物件的清单。

9月25日,家属依法聘请了北京律师,律师前往看守所会见当事人张国华,结果被德阳看守所、旌阳刑警支队、旌阳国保阻挠,不准会见。

律师告诉他们:依照中国现行法律,不能会见当事人的只有以下三种情况:一、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二、恐怖活动犯罪;三、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这三点她一个女人都不沾边,为什么不让我会见?”

修炼法轮功符合中国宪法。据中国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北京律师提出要依法控告他们,对方这才作了让步,但要求会见时要先通知他们。

10月11日,北京律师到德阳看守所会见了张国华女士,得知旌阳区公安分局已经将构陷案送至区检察院。

一方面,北京律师立即赶往旌阳区公安分局,指出办案人员的违法行为;另一方面,北京律师当天下午又到旌阳区检察院,递交了“不予逮捕申请书”。

在律师的努力下,张国华第二天被释放回家。

张国华被释放不是个案。明慧网统计显示,2017年上半年,因发生退卷或退案,大陆21个省和直辖市有54名法轮功学员被释放,97人被退卷。

不过,从总体上看,大陆迫害依然严重。统计显示,今年上半年,逾万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或者骚扰。最近,中共以“十九大为稳”为名,在全国范围内展开所谓“敲门行动”,至少10多个省份、直辖市,频频发生绑架、骚扰法轮功学员的事件。

法轮功,又称法轮大法,是以“真、善、忍”为指导原则的正法修炼,包括五套炼功动作。1999年7月20日,中共前党魁江泽民一意孤行,下令镇压,实施群体灭绝政策。这场迫害至今持续了十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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