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严酷迫害十二年,原长春一汽职工王恩国状告江泽民

【正见新闻网2016年12月31日】

今年45岁的王恩国,本是吉林省长春市第一汽车制造厂职工,在1999年江泽民发动的对法轮大法的严酷迫害后被开除,并遭严酷迫害十二年,二次被非法劳教,一次被非法判刑6年。王恩国状告江泽民践踏了中国《宪法》、《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甚至超越了人类应有的道德底线,毫无节制地肆意迫害修心向善的普通公民,公然违背了国际公法规定的《酷刑罪》、《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

王恩国说:从1999年到2011年期间,我因为修炼法轮大法,遭受到了江泽民体系的严酷迫害,造成了我和我的家庭的生命财产极大的伤害。这些迫害是由江泽民发动造成的,由中共的整个体系执行的。这套系统对我个人的严重迫害的罪行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非法剥夺工作和生活权利。

1999年7月20日,一汽散热器厂不让我上班,为了限制我的人身自由,让我天天去安庆派出所,不让回家。2000年初,单位的一个姓荣的组织科长找我谈话,说如果不放弃修炼,就不让上班,还威胁说要收回我住的房子,我拒绝了。同年在朝阳沟劳教所期间,单位因压力大把我开除,单位让我写辞职报告。

(二)绑架和暴力伤害

1999年10月底,我被绑架到河北省三河市看守所非法关押5天,在看守所因地方小,只能睡在地上,因我身上带着经文,警察指示一个犯人经常搜身,拳脚,还把我的鞋非法没收,去百米的室外厕所都不给我鞋穿。

2000年3月8日,我外出办事回来,走到家门口用钥匙开门时长春国保大队四个便衣把我推进家门,然后用摩托车帽子扣在我的头上按下去,用钝器击打头盔,震得头晕,上不来气,二十多分钟后他们叫来车,把我架上车非法绑架到一汽公安分局。后来他们又在我家蹲守三天把同修胡云秋也非法绑架,抄走了胡五千多元钱。

2005年3月8、9日长春市国保顾纪伍,刘慧彬等人到我家抄家,抄走:一台摩托车,爱普生和佳能打印机各一台,佳能复印机一台,一托七刻录机一台,笔记本电脑二台,估计现金七、八千元,存折一张,真相资料,打印耗材,打印纸,大法书,师父法像一张。(据妻子回忆,期间也多次被非法抄家达10次之多)

长春市国保非法把我送到汽车厂分局地下室2号审讯室。四,五个警察用绳子把我绑在钢管椅子上后,用绳子把我整个人绑在椅子上,用一条绳把腿抬起向后绑,我刚开始没感觉,后来感觉越来越痛苦,还威胁我说,你要早来几天,就坐老虎凳。当天晚上半夜时,我要上厕所,警察松了松绳子,我反迫害挣扎带着椅倒在墙角,当时撞晕,过了很长时间警察把我从椅子解下来,地上全是血,衬衣湿透,警察害怕了,用一条毛巾把我头上出血的伤口捂上。早上送汽车厂医院急诊室,缝七针后把我送到地下室一号审讯室,把我非法捆在钢管椅子上两天。头疼,身体疼,身体不能活动。上厕所要两个人架着去。

(三)非法关押和肆意虐待

1999年9月底,安庆派出所把我送到八里堡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月,两天后我绝食,一周后放出。1999年10月底,我被绑架到河北省三河市看守所非法关押5天。

2002年3月8日被安庆派出所送到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两年零三个月。期间,警察让个刑事犯掰我的手指,往上掰最小手指,我一抬胳膊时他才撒开,他又用牙刷把插在我的左手食指与中指之间,来回转。逼我说放弃修炼,还有一个刑事犯人跳起来拿胳膊肘,挥动胳膊往脑袋袭击,我被打过三四次。

2005年3月12日,三天后的半夜把我送到铁北看守所,看守所人员因我头上有包扎,浑身都是血拒收,国保找看守所上级部门,一个小时后,强行把我送入看守所。

(四)非法劳教和判刑

从2000年一直到2011年的这十多年间,两次非法劳教,一次非法判刑。

2000年3月,被安庆派出所送到朝阳沟劳教所,一段时间内坐水泥上,不让睡觉,看灯泡。几个月后被转到奋进劳教所,白天坐教室木凳,晚上熬夜不让睡觉,十二个人坐在一起,坐在长2米宽10厘米木方钉成的凳子上,因夏天炎热,人多拥挤几天后坐折。

2002年3月22 日被长春市司法局劳教两年。

2005年12月29日长春绿园法院非法判6年,经过合法上诉,2006年3月1日长春市中级法院根本不顾事实,维持对我的非法判刑。2006年3月19日送四平石岭子监狱迫害。

(五)酷刑迫害

2000年秋天,因反非法关押迫害开始绝食,我被带到管理科被灌食,张科长和各大队管教五、六人把我撂倒,用开口器强行把牙别开,把糊涂粥直接顺嘴灌。发现粥太粘,又灌入很脏的洗手水,亲自参与者有管教王涛。

2005年3月8、9日,长春市国保把我非法送到汽车厂分局地下室2号审讯室。三天后的半夜把我送到铁北看守所。在铁北看守所,5月初我被强行穿上束衣(用厚帆布做的衣服,能随时收紧,一旦收紧人的骨头都嘎巴嘎巴出声,这是给暴力倾向的犯人穿的)里面被强行穿上三层保暖的衣服,束身衣收紧,胸腔无气息无法呼吸,因我反迫害,松开一点。晚上睡觉,束身衣一直穿着,警察安排两个犯人把我夹在中间使劲挤。

我反迫害绝食四个多月,警察问:为什么绝食,怎么能吃饭。我回答,我无罪被迫害,放我回家就吃饭。天天被警察指示的犯人灌食,期间到医院检查,医生说:胃黏膜脱落不能灌食。警察用手势继续,从那以5元钱又粗又硬的灌食管插在胃里就不拿出来了,直接把灌食管另一头绑在脑袋上,防止自己拔出来。彭科长,管教陈晾武曾经把果味钾和盐搅拌后灌食。把方便面和菜汤馒头捣成糊强行灌食,没有针头时就用抽机油的针头灌,一天2、3次。

2006年3月19日送四平石岭子监狱,5月份因不戴名签,副监区长监区教导员耿名才找我谈话,几个警察(其中一个叫张慈航)。把我按倒在地用电棍电。7月底到8月8日期间,在接见室二楼天天毒打迫害到半夜,参与者劳改犯有高名龙,钟艳龙,胡威。8月8日晚上七、八点钟,警察杨铁军喝醉了酒,叫来三个劳改犯用囚服勒我的脖子,用上衣把我的脑袋包上,一顿拳脚,高名龙把我按倒,用脚踩着我再用电棍电,一直到半夜才停止,殴打致我失去了活动能力,去厕所必须人扶着,牙齿不能咬东西。

(六)不间断的洗脑迫害,精神谋杀

每月都强制写转化书,不写就打(在走廊的洗漱室用一个屏风挡着,看不见人,能听见声音)。犯人张铁龙负责,参与者有陈闯、高名龙、钟艳龙、胡威、王国祥、老六、颜德全。有一次高名龙突然发力击打我的胸部,感觉胸腔很痛。

对于这次控告中没有提及的参与过迫害我的人员,我想通过起诉江泽民,再给参与迫害者一次自我选择的机会。虽然我遭受到了严重的迫害,但还是想让他们了解真相,辨明是非,能够在大法洪传中受益。因为他们才是被迫害最深重的人。

江泽民发动的迫害,不仅伤害了我个人,整个家庭都遭受了无妄之灾,被抄家,经常被监视、骚扰。对我个人的迫害仅仅是江泽民无数罪行中的一点点。江泽民无端迫害法轮大法创始人李洪志师父,严酷迫害所有法轮大法修炼者,造成了无数修炼者和家庭的人道灾难,美好的家庭妻离子散,好人遭罪,恶人凶狂。这场惨无人道的迫害致使亿万法轮大法修炼者受到了侵害,制造了成千上万的家庭惨剧,罪大恶极,罄竹难书。

任何国家都应该追究江泽民及其首要帮凶的罪行,让天理、公正再现中华大地。中国要依法治国就要首先面对这个地球上古往今来最大的冤案,还法轮大法清白!还所有被迫害的修炼法轮大法的炼功民众一个公道!还中国和世界一个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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