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击法轮功的法拉盛凶嫌欲驳回控告遭法院否决

【正见新闻网2016年02月13日】

朱立创(左)和李华红(左二)在法拉盛街头。(大纪元)

2016年1月28日,美国联邦法院否决了法拉盛的反法轮功团体“华人反邪教世界联盟(CACWA)”提交的驳回控告动议。该“联盟”作为被告,在2016年2月11日截止期前放弃了向法院提交反对意见书。

一年前的3月3日,13位原告向美国纽约东区联邦地区法院控告纽约法拉盛的反法轮功团体“华人反邪教世界联盟(CACWA)”及其两名共同主席朱立创(Michael Chu)、李华红(Li Huahong),以及两名支持者万红娟(Wan Hongjuan)和Zhu Zirou。原告是11名法轮功学员和2名被误认为是法轮功学员的人士。

原告指控:(1)被告“全球华人反邪教联盟(CACWA)”成员和支持者直接干涉原告行使他们在法拉盛数个炼功点的宗教信仰自由,被告违反了美国联邦法律;(2)被告串谋、侵犯原告的民事权利,侵犯了原告在法拉盛社区的活动,发放法轮功资料或参与游行及其它法律许可之权利;(3)被告干涉和阻止(原告)在法律保护下的其它民事权利。

据悉,部分原告被CACWA成员和支持者围攻,受到身体攻击。围攻者叫喊反对法轮功的辱骂之词和威胁;也有原告被推搡、脚踢、威胁。这些攻击大部分发生在法轮功学员在法拉盛的一个活动中心附近,或在法轮功学员经常派发资料的地点附近。

控告书向法院列举了数起类似的联邦案件,比如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民权案件,如:马其顿浸礼会教堂诉三K党骑士案(民事诉讼号96-CP-14-217),其中,由于三K党蓄意焚烧他们的教堂,原告被判予二千四百万美元的赔偿金;以及格里芬诉布雷肯里奇案。

2015年6月5日,被告CACWA提出一项动议,驳回所有的联邦申诉。

2015年7月21日,原告提交了反对意见书。

在提交补充材料和第一次庭审后,法院提交了一份28页的意见书,否决了被告的驳回动议。

根据2016年1月28日法院的报告和建议,原告的指控言之有理,具充分申辩性,显示被告CACWA违反了美国联邦法律条款。

法院认为:原告已经充分指控被告串谋以剥夺原告在纽约州自由旅行的权利;被告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频繁的“杀害”、“挖心、肝、肺”威胁,煽动对法轮功的斗争运动,上述如属实,足以按法律条款进行索赔;被告企图妨害州政府当局保护法轮功信仰者或被认为是法轮功学员的人士的民权。

代表原告提起诉讼的律师、华府人权法基金会执行主任Terri Marsht表示,法院的意见书很重要,因为原告的这些指控在庭审时很可能胜诉。

“全球华人反邪教联盟(CACWA)”于2008年成立。当时法拉盛发生对法轮功群体的围攻和暴力,在全美有广泛报导。该组织长期派发反对法轮功的文字资料、在当地举办反对法轮功的活动、发起对法轮功的“斗争”,而“斗争”一词是中国共产党暴力运动迫害异己时常用的。

原告律师Terri Marsh表示:“法拉盛的法轮功群体成员和平实践其信仰,却成为攻击的目标。美国不应该有任何人在去宗教活动之地时、在表达自己的宗教观点时害怕自己会受到攻击和威胁。”

在今年2月13日法拉盛新年游行前夕,“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发布一份通告,表示将在游行现场收集“华人反邪教世界联盟(CACWA)”的(犯罪)证据。

据悉,朱立创、李华红,为了向中共迫害法轮功的系统邀功,每年把游行诬衊法轮功的视频和照片四处传播。但这种做法使得美国调查部门和“追查国际”以及人权机构,轻而易举地就可以拿到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践踏宗教信仰自由的人员情况和证据。

法轮功是源自中国的精神修炼,在中国遭到共产党广泛的迫害镇压。本案中的被告“全球华人反邪教联盟(CACWA)”与中国共产党有密切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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