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新闻网2016年01月03日】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居民李会明,今年四十五岁。一九九六年十一月,李会明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后,明白了人生的真谛和宇宙的真理,严格按照“真、善、忍”标准要求自己,脾气和性格发生了很大变化,处处事事为别人着想,不再争名夺利,不再斤斤计较,家庭和睦,一家人沐浴在佛光普照下,其乐融融。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灭绝人性的迫害以来,李会明因不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受到残酷的迫害:四次遭警察抄家、勒索抢夺财物,一次关押收容所,一次关押拘留所,一次关押戒毒所,三次关押看守所,两次关押劳教所。在被非法关押期间,李会明受到暴力殴打、高压电击、吊铐、做奴工、长时间不让睡觉、长时间罚站、长时间被迫弯腰头顶在墙上、深冬被脱光裤子,光着下身夜晚长时间在室外严寒中挨冻等酷刑折磨。
二零一五年八月十日,李会明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寄出控告信,控告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滔天罪行,要求依法对迫害元凶江泽民的犯罪行为予以立案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予以法律制裁。
以下是李会明陈述的事实和证据。
修炼法轮大法身心受益
我一直试图能够找到人生的真谛、宇宙的真理。一九八九年我设计了《宇宙粒子的探测》实验方案,获得美国促进中国宇航学会甘肃省青少年航天飞机科学实验方案征集活动优秀实验方案奖。
一九九零年基于对节能和环保的向往,我投入了当时焦化厂炼焦炉污染与能耗太大的分析与研究,研究论文《焦炉改造的研究》获甘肃省青少年科技论文三等奖。
一九九四年我向国家专利局申请了两项关于节能与环保的电器类和燃烧类实用新型专利。然而人生的真谛、宇宙的真理究竟是什么?我很迷茫。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十九日,一次偶然的机缘我在西北师范大学看到了《转法轮》这本书,我被书中“真、善、忍”的法理深深吸引,就当即买下了仅有的也是最后一套缩微本。回家看完了第一遍,我的思想豁然开朗,以前很多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在这本书中都找到了答案。我明白了“真、善、忍”才是衡量好坏人的唯一标准。于是《转法轮》成了我每天必读的书。同年年底我买到了一本《法轮修炼大法动作图解》,开始在家对着图解学炼法轮功五套功法,刚开始炼就感到了强烈的能量场,特别是在打坐炼第五套功法时,北方室外零下8℃的天气我就像坐在40℃的水浴中。我震惊于法轮功巨大的能量,更有感于找到了人生的真谛和宇宙的真理,从此我坚定的走上了法轮大法修炼之路。
自从我修炼法轮大法后,首先烟酒彻底戒掉了,同时严格按照“真、善、忍”标准要求自己,脾气和性格发生了很大变化,骂不还口,打不还手,在家里任劳任怨,在单位兢兢业业。说真话,办真事,做真人,宁可自己受到伤害,也决不伤害别人。宁可自己吃亏,也决不占别人的便宜,别人可以对我不好,但我不能对别人不好,处处事事为别人着想,不再争名夺利了,不再斤斤计较了。修炼前我有看不上妻子的心,修炼大法后这颗心没有了,从九六年底到迫害发生前,家庭和睦,一家人沐浴在佛光普照下,其乐融融。
我家住在农村,当时人们都很穷,温饱勉强解决,所以庄稼成熟偷庄稼司空见惯,我们村小学的柏绒花老师在村民中大声说,“没有不偷的,除了炼法轮功的”。在外打工当电工时,有老乡向我要一个节能灯,我宁可自己花钱买一个给他,也决不动公司的财物。九七年受浙江余纪文老板青睐,我去打理他的武汉市乐天净水有限公司,负责水处理技术和产品质量。我求真务实、严控工艺流程,终端水百分之百达到GB17323和GB17324标准,得到客户的好评和信赖,称“放心水”。九八年因公去浙江沿海龙港,在饭店吃完饭就被龙港老板邀去卡厅唱歌,当时当地已盛行三陪,老板为大家每人点了一名小姐陪唱,中途熄灯,大家各自带小姐进了包厢,只有我原地未动。我给她讲做人的道理,劝她放弃现在的职业,劝她学门正当手艺挣钱,她惊讶的看着我,进而露出感激、钦佩和敬重的眼神。最后老板付钱时对着这名小姐笑着说,这个钱应该给我,作为对你的讲课费。一次卖东西我收到两张百元假钞,当天我毫不犹豫的将假钞烧毁。随着我不断的看《转法轮》,不断的同化“真、善、忍”,我越来越正直,越来越无私,越来越真诚,越来越慈悲。
修炼法轮大法后,不仅使我道德升华,更加高尚,我的身体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首先我无病一身轻,精力饱满充沛,以前的脑神经衰弱不治自愈,从此头脑清晰,思维敏捷,虽然我酷爱读书,但视力一直保持在5.0的标准。从一九九六年年底到今天十八年多来我再没有得过一次病,没有吃过一粒药(被劳教迫害期间被强制打吊针的除外)。另外,家人都知道以前我的眼睛是单眼皮,在我炼功近半年时,我的左眼皮突然剧痛,整整疼了三天突然不疼了,对着镜子一看,我的左眼皮上就像被做了手术一样出现一道深深的痕迹而变成双眼皮,又炼功近半年时,不知不觉发现右眼睛也慢慢变成了双眼皮,只是没有经历痛的感觉。在我炼功一年时我发现我体内的卯酉周天通了。修炼法轮功使我获得了现代医院无法达到的健康身体。
因炼功遭受的迫害
九九年十一月初的一天早晨,我在武汉大学自己的宿舍炼功,突然武汉大学公安处的两名警察闯入室内,强行不让我炼功,并在不出示搜查证的情况下搜查我的寝室,我平时看的所有法轮大法书籍被非法抄走,然后把我绑架到武汉大学公安处,限制人身自由十个多小时,其间警察威逼我写不炼功的保证,说写了保证就可以回去上班,不写就上报市局,我拒绝写保证,下午五点多,警察拿着市局的批示要遣送我回原籍。
多名警察又把我劫持到武汉市收容站,在收容站非法关押一个晚上,第二天两名警察把我劫持到甘肃兰州收容站。在兰州收容站又被非法关押十多天,直到收容站一名因无身份证而被收容的河南小伙子出去后找到我家,带家里人来收容站把我接出来,才结束这次迫害。家人接我出去时收容站向家人勒索了三百元。
因上访遭受的迫害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我去北京上访,遭到武汉市警察和便衣的围追堵截。我克服重重困难来到北京,在上访无门的情况下,十二月二十七日十一点,我走上天安门广场打横幅向民众高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还我师父清白”,被武警用硬物猛击头部,我顿时失去知觉。醒来时我已倒在地上,头被打破了,在流着血。我开始在广场打坐,多名警察把我抬上依维柯,不施任何救治而绑架到天安门派出所。在天安门派出所我几度晕过去。下午近五点时我又被警察绑架到北京郊区一派出所,双手被反铐在操场篮球杆上。深冬的北京寒风刺骨,我打坐,男警察当着女警察的面把我的裤子解开全部脱下来,让我光着下身在寒冷的夜晚冻了三个多小时。晚上十点半左右警察为了逼我说出名字,用电棍电击我的脸部、电击我的脖子、电击我的胸部。凌晨时分派出所警察又把我劫持到顺义拘留所。
在顺义拘留所我被非法关押七天,第七天,天水警察将我接到天水驻京办,在驻京办被软禁三天,然后两人一副手铐被天水警察劫持到天水市秦城区(现已改为秦州区)公安局。时任国保大队长的文大虎恶狠狠的将我吊铐在公安局一卫生间的下水管上,我被饿着肚子吊铐了四个多小时,手腕被手铐勒割了一道深痕,两只手臂失去了知觉。下午国保大队警察把我绑架到秦城区吕二沟看守所,同时警察抄了我的家,砸锁子、撬柜门,家中电视机和VCD播放机被抢走,我的专利申请文献及相关技术资料被窃取。
在看守所,我被强迫每天套火柴盒,从早上八点一直套到晚上八点,有时为了完成任务套到晚上十一点。我被看守所非法关押了四十五天,又被国保警察劫持到秦城区戒毒所。我绝食抗议,秦城区政法委书记林向阳当着大家的面说,“你当着我的面骂一句你的师父就立马放你回家”,并说进京上访是越级上访,是扰乱社会秩序,我就写了一份上访信交给戒毒所指导员王谦一,请他向上逐级转呈,十天后我被天水市劳教委非法劳教两年。秦城区戒毒所非法限制我人身自由近一个月,并向我家里勒索所谓转化费三百元。
二零零一年三月九日,我被秦城区国保警察劫持到甘肃省第一劳教所。在二大队三中队,我受到非人的折磨。为了强迫我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中队警察指使吸毒犯毒打我,强迫我趴在床底下反复擦水泥地板,强迫我超强度超体力劳动,收工回来长时间罚站、长时间被迫头顶在墙上,晚上长时间不让睡觉。二零零一年九月我不按照劳教所的要求答卷,拒绝转化,被中队指导员马明指使吸毒犯强迫我在烈日下双手反背腰弯着头顶在砖墙上四个小时,然后被隔离关押到严管队,遭吸毒犯毒打折磨。甘肃省第一劳教所非法关押我一年六个月,强迫我无偿劳动一年六个月,每天出工八小时以上,翻地、推土、挖树坑等等,跑步快节奏劳动,稍慢就被吸毒犯拳打脚踢,不准休息。
在家修电脑遭受的迫害
二零零八年四月一日下午,我在自己家里帮别人修电脑,秦州区汪川镇派出所警察王谦一、石成刚闯入家中,见到电脑就抢,还翻箱倒柜,掠走我珍藏的所有大法书籍、我的笔记本电脑、帮别人修的笔记本电脑及其它私有物品,然后把我绑架到汪川派出所,手被铐到连椅上四个多小时。晚上,国保警察又把我绑架到秦州区公安局国保大队,手和脚被铐在束缚椅上三天三夜,其间国保大队二次抄了我的家,抢走与法轮功有关的所有个人财物,就连墙上贴的天水书法家毛会民给我写的“真、善、忍”毛笔书法也撕下来抢走。
四月四日我被绑架到秦州区看守所。在秦州区看守所,监管号院的警察苟保安为强迫我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不让我炼功,指使重伤害犯刘景波(号长)和张昕毒打我,挖腰子,拳击心脏部位,一次张昕重拳猛击我胸骨下端处,因剧痛我休克过去。还强迫我长期倒马桶、头顶在墙上脸对着马桶羞辱我,甚至玩“躲猫猫”折磨我。
秦州区看守所非法关押我七个多月后,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五日我又被天水国保警察劫持到甘肃省第一劳教所。在六大队十一中队,中队长韩喜明、指导员王成为了强迫我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写所谓“三书”,指使心毒手辣的吸毒犯马平毒打我,重拳猛击我的腰部、腹部、胸部,晚上不让我睡觉,强迫我长时间对着墙站着,我喊“法轮大法好”,马平就用锁喉拳打我的喉部,打我的嘴,我的下门牙根被马平打折了,喉头被马平打的肿起来,直到现在发音还有点嘶哑。甘肃省第一劳教所非法关押我九个月,强迫我无偿劳动九个月,每天强迫出工八个小时,拔草、栽苹果树、修水渠等等,其间因干活慢遭队长金永耀拳击我头部。
无端遭受的迫害
二零一一年七月十九日早上,天水郡派出所片警白晓英(警号0223510)伙同警察赵宝娟、马东俊、温博来到我租住的天水郡五十四号院,向房东打听到我租住的房间,就撬锁子,砸玻璃,入室乱翻。当时我正在家中抢收小麦,警察白晓英通过我儿子的学校打探到我的手机号,并指使房东何小平给我打电话,何小平谎称我租的房间短路,院内合不上闸没电,他请了电工检修,让我立即赶回。我说正忙着收小麦,把钥匙捎来,何小平不答应,并不断的打电话催叫。我信以为真,并为全院没电大家无法做饭着急,就匆匆骑摩托赶回来检修电。下午四时许,我骑摩托刚进何小平家的院子,车还未停稳,一直等在那里的四个警察便蜂拥而上,绑架我。我的衬衣被撕破了,手被强力扭到后背,头被摁在水泥地上。
下午四点半左右,我被绑架到天水郡派出所,电脑和部份财物被抢走。在天水郡派出所我被饿着肚子铐在连椅上十八个小时,第二天即七月二十日上午十一时许,秦州区国保大队大队长杜栗(原天水郡派出所所长)和国保警察张文等来到天水郡派出所劫持我到我租住房间照相,并再次抄家,又抢走了部份财物。然后将我绑架到秦州区国保大队(天水市公安局六楼)。在国保大队,我的手和脚被铐在束缚椅上两天两夜,期间国保大队长杜栗狠狠的打了我两耳光。
七月二十一日,国保警察张小峰(教导员)、杨永周等劫持我到四零七医院体检,体检费却要我自己付。七月二十一日下午七点左右,我被绑架到秦州区看守所。正值夏季抢收小麦的大忙时节,我被无端关在看守所二十六天,在勒索两千元(其中看守所勒索五百元)后,八月十六日下午,我才被释放。然而不甘心的恶警张文又伙同天水610唐主任等诱骗我到汪川镇政府胁迫我写所谓“三书”。
鉴于被告人江泽民发动的对法轮功修炼群体长达十六年的迫害,对“真、善、忍”肆无忌惮的疯狂践踏,给中国社会带来了空前的道德灾难,其散布的谎言欺骗了所有中国人,每一个中国人都是这场迫害运动的受害者,因此在这份诉状中涉及的上述单位和个人暂不起诉,给他们一个明白真相、赎回良知、将功赎罪的机会。
被告人江泽民发动的这场迫害,对我及我的家人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捍卫我的合法权利,更为了中华民族免于沦陷道德崩溃的泥潭,特对首犯江泽民提起刑事控告。请求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立案侦查,追究江泽民的刑事责任,并予以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