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前亚太司长:法轮功学员决不能回中国

【正见新闻网2011年09月24日】

9月21日,加拿大前亚太司司长、资深国会议员大卫‧乔高就韩国政府计划遣返58名滞留在韩国的法轮功学员一事致函韩国驻加大使,希望韩国政府像加拿大等西方国家一样,遵守《日内瓦公约》的有关条款,为法轮功学员提供避难保护。

同日,加拿大法轮大法学会主席李迅致函韩国驻加大使Jo-Hong NAM,望其转告韩国总统李明博,像其他西方政府一样保护法轮功学员,停止遣返在韩国的法轮功学员。

大卫‧乔高:如被遣送 法轮功学员将立刻面临严重危险

乔高先生在信中称:“一旦法轮功学员被送回中国,他们立刻将面临严重的危险。”

乔高在信中称:“许多来自中国国内、外的证据清楚显示,1999 年6月中旬以来,中共一直在全国各地打压法轮功学员,包括酷刑、 强迫劳动、 毒打、 强奸和对非自愿捐赠的重要人体器官的掠夺,将掠夺的器官出售给中国公民或‘(等待移植)器官的游客’。你可通过 18 种语言访问大卫 • 麦塔斯和我的独立报告www.david-kilgour.com。我们也出版了一本书名叫《血腥的活摘器官——为谋取器官谋杀法轮功学员》。”

他说:“据我所知,所有民主国家都相应地做出了裁决,法轮功修炼者决不能返回中国。例如,最近几个月,泰国已经裁决,目前在泰国的、来自中国的法轮功学员申请者依法判定为难民,一定不被驱逐。”

乔高先生希望韩国能向其他民主国家一样,遵循《日内瓦公约》原则处理法轮功学员的难民申请。

曾在司法部任律师、代表加拿大移民部参加难民申请者聆讯的乔高说:“回望过去,我十分肯定,同样的原则继续适用,即使在2011年,几乎无可争辩的是,要在加拿大不接受一个法轮功修炼者成为公约难民,都要(在聆讯时)提出理由争辩。(聆讯中)要测试申请人,一旦返回自己的家园、面对暴力,他或她是否具有合理的担心。在我看来,今天没有人可以提出适当的理由证明说,法轮功学员在返回中国时,不会面对任何暴力。”

“法轮功学员在加拿大受到慷慨援助和支持”

法轮大法学会主席李迅在给韩国驻加大使的信中称:“在法轮功遭到中共12年的野蛮、非法迫害期间,加拿大政府和人民给予法轮功学员慷慨的援助和支持。”

这些支持包括:国会通过动议营救在中国被非法关押的身为法轮功学员的加拿大人的亲属,并帮助十名亲属来到了加拿大。

信中说:“加拿大政府在审核法轮功难民时,尊重加拿大法轮大法协会的意见。我们建立了良好的沟通管道,帮助验证(申请者是否是)真正的修炼者。数以百计的难民或寻求庇护的申请已获批准,申请者现在和平的居住在加拿大。”

从 2006年至 2011年的六年间,总理哈珀和移民部长等已发送多封问候信祝贺法轮大法日,其中包括法轮大法协会今年 5月受到的祝贺。

加拿大法轮大法学会希望韩国政府像加拿大政府一样保护法轮功学员,停止遣返法轮功学员回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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