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知名人权律师 吁高检依法侦办黄华华

【正见新闻网2010年08月17日】

广东省长黄华华不仅迫害中国的法轮功学员,也迫害台湾两名大陆籍配偶程士洪及程曦,台湾法轮功学员面见检察官要求紧急拘提黄华华,台湾知名人权律师和立委及资深媒体人均呼吁检察官采取行动并表达支持法轮功控告黄华华的法律行动。

台北律师公会人权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薛钦峰表示,检察官依照相关的法律应该主动侦查,包括通知被告到场,如果不到场依法可以拘提。检察官也必须要顾虑到“两公约”已经在台湾施行,来判断黄华华是否已经构成刑事的“残害人群罪”。

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执行委员高涌诚律师表示,“残害人群罪”是万国公罪,在国际法上没有司法管辖权问题。又“两公约”国内法化之后,检察官面对中共高官应平常心、为所当为,在侦察黄华华犯罪的过程中,考虑他万一出境无法后续侦察,对于证据的收集,应该讯问他做笔录,显示台湾是司法独立的主权国家。

台湾国际法学会秘书长廖福特表示,我们有残害人权治罪条例,从人权角度立场来看,检察官应该去调查了解内容,然后进入司法侦察及审判程序。他提醒,“我们政府跟中共在交往过程中,似乎为了要签ECFA,或其他商业的往来利益,而完全忽略了人权的问题。”

立委高志鹏认同法轮功学员要求高检紧急拘提黄华华,他希望台湾检察官能有道德勇气去侦察。他指出,来台湾一副高高在上视察的中共官员,都是沾满鲜血的刽子手,不值得政府高官卑躬屈膝去接待。

资深记者杨宪宏也表示,很高兴看到检察官接受法轮功的告诉,我认为台湾的检察机关应该依法来侦察,要告诉黄华华到检察官那里走一趟,当然检察官判决有一定的难度要去突破,但是台湾既然有法律就应该去执行。

(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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