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暴徒韩国行凶案第一次开庭审理

【正见新闻网2010年04月14日】

2009年9月13日,韩国各界人士在安山市举行“六千万华人退出中共声援大会”的集会游行,部分中共暴徒殴打参与游行的多个人权团体及法轮功学员,并且毁损了相关器材和真相展板。中共暴徒崔万吉当场被警察押往警署。

据大纪元4月14日报导,韩国检查厅刑事起诉中共暴徒行凶案,近日在水原市法院安山支院正式开庭审理。被起诉的中共暴徒涉嫌于去年暴力殴打法轮功学员。

2009年9月13日,韩国各界人士在安山市举行“六千万华人退出中共声援大会”的集会游行,部分中共暴徒殴打参与游行的多个人权团体及法轮功学员,并且毁损了相关器材和真相展板。在该事件中,有超过十名游行人士被殴致伤,其中包括多位韩国公民。

2010 年4月12日下午3点30分,水原市法院安山支院对该案进行了第一次审理。原告5位证人出庭叙述了当时的情景。证人金先生在法庭上作证时说,这些暴徒好像都是受过训练,他们不攻击脸部等敏感部位(容易留下受伤痕迹作为证据),主要攻击了胸部等部位,他怀疑他们的背后有中共领馆坐镇。

 

游行人士普遍感觉这些凶徒非常嚣张,似有备而来。现场目击者申某表示:“平时这里的很多中国人因为自己的非法身份都很害怕警察,但像今天这样来了这么多警察他们连眼睛都不眨一下,这种情况很反常。”

2009年9月13日,韩国各界人士在安山市举行“六千万华人退出中共声援大会”的集会游行,部份中共暴徒殴打参与游行的多个人权团体及法轮功学员。图为游行途中一名维持秩序的工作人员遭中共暴徒严重骚扰。

据悉,暴徒们当时在整个行凶过程中叫嚣:“不论男女,是法轮功就打!”,“有中国大使馆支持我们什么也不用怕,韩国警察也没有办法。” 部份暴徒在被押解到安山警察局接受审问的过程中,仍然态度嚣张,一名崔姓暴徒甚至叫嚣:“拘留十几天没关系,遣送回国我也不怕。我要和大使馆联系。”并在调查期间用手机和中共大使馆的官员进行了简短的通话。

原告之一的郑先生陈述了当时被姓崔的暴徒(被告人)殴打的过程,并向法官说明这些暴徒专打胸部和腹部,却不袭击脸部等敏感部位,这是他们为了不留下证据而事先准备好的。

对于五位原告证人的证词,被告律师几乎无异议提出。两名被告(崔春植和崔万吉--音译)也向法院推出了两名证人。这两名证人作证时想要竭力证明被告人没有殴打受害者,可是他们的证词语无论次,自相矛盾。

当庭审快要结束的时候,被告崔万吉又向法官申请另一名证人出庭。虽然没有事先跟法官提出这一申请,但是法官听取代表受害方的检察员和被告律师的意见后,同意在场被告方证人出庭作证。

2009年9月13日,韩国各界人士在安山市举行“六千万华人退出中共声援大会”的集会游行,部份中共暴徒殴打参与游行的多个人权团体及法轮功学员。图为被中共暴徒毁损的部份真相展板。

该名证人在陈述过程中,不仅无法证明被告当时没有出手殴打受害者,反而有的方面证明了当时被告确实行凶。他在回答法官和检察员的问题时,因为他陈述的事实答非所问,自相矛盾,激起了法官和检察员的愤怒。最后法官大声制止被告证人“不要回避正面问题,要回答法官和检察员提出的问题。”

几名被告证人最终尴尬收场。据旁听者分析,被告证人明显是在做伪证,这种行为不但会引起警方的注意,因为这种伪证恰好证明了这些证人与中共暴徒是一伙的。更严重的是,一旦构成伪证罪,将会受到韩国法律的制裁。

对此,任职于一所法律事务所科长的金先生说:“韩国法院对伪证罪进行严厉的处罚。韩国现行宪法152条1项明文规定了对伪证罪的处罚条款, 犯伪证罪者可处于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1000万韩元以下的罚款。”

金科长分析,通常,对类似违反有关集会及示威相关法律的事件,韩国检察厅一般是作罚款型处分,但此次检察厅向法院正式起诉请求刑事裁决,“可解读到检察厅方面的强烈意志,就是要使这些无视法律者受到韩国法律的严厉制裁。”

本案第二次庭审定于5月4日上午10点30分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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