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前自杀疑案曝光

【正见新闻网2009年11月01日】

兰州法轮功学员姚宝荣于2000年5月20日在家中被公安无故带走,当天下午从安宁公安分局五楼坠落身亡。公安人员先称姚是“抽大烟死”的,后又统一口径对外宣称“自杀”。过后警察把遗体悄悄火化,并把姚的家人软禁起来,一个月不让接触人。

据明慧网近日报道,法轮功学员姚宝荣当时52岁,是兰州兰飞厂财务科会计。姚宝荣1995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后找到了生命的真谛,重新树立了生活的信心,用她的话说:“得法五年,好像活了五岁,以前是白活。” 她满怀信念,诚心诚意做个好人,在单位上班早来晚归,任劳任怨。 可是1999年中共开始非法打压法轮功,她三次去北京上访,每次都被非法拘留,警察经常不给吃饭。回到单位,单位尾随中共扣发她的工资,每月只给300元。

2000年江泽民下令强制对法轮功学员洗脑,各地方就地组织,每天集中洗脑。5月13日8点,兰飞厂“610”王成刚、李和平伙同派出所警察(姓刘)到姚宝荣家骚扰。 5月20日早8点,李和平、王成刚又伙同警察(刘姓、焦姓)再次抢劫,把姚宝荣的书、坐垫装了一纸箱连人一块带到公安分局去了。他们硬说姚提供钱给去北京的法轮功学员。

姚宝荣被劫持到公安分局政保科(后来的“610”)五楼办公室,从早上一直关到下午两点半,然后姚宝荣从五楼窗户坠下。当时楼后有一排平房,大街小巷都在议论着这惊人的一幕。 警察伙同“610”把姚的家人看管在家,看管了一个月不让接触人。第二天凌晨2点半左右警察偷偷将遗体火化,等到早晨8点,“610”又撒了一个大谎,说是叫厂财务处的几个人去火葬场火化姚宝荣,实际上只是去买了一个骨灰盒而已。

人员先称姚宝荣是“抽大烟死”的,后又说姚是“自杀”,但这说法因为以下几个疑点而遭质疑。曾去过政保科五楼办公室的人都清楚,窗户右边的一张办公桌坐的是政保科的科长石怀中,左边是一个长沙发,沙发前放一个茶几,姚要跳窗户必须爬到茶几上或爬到办公桌上,然后站起来再上窗户,需要多长时间,而石怀中还有一个帮手,当时室内另外还有两个人,就是姚想跳楼也没有这个机会,室内的人能一动不动地看着姚跳楼吗?

她为什么跳楼?早上8点到下午2点半,发生了什么事?

认识姚的人都知道,姚为人宽厚、心地善良、性情开朗、直率,她为什么自杀?另外,法轮功追求真、善、忍,禁止杀生,包括自杀,所以自杀一说也是站不住脚的 。

法轮功学员李文明为此事被非法隔离关押,因为他为大家提了三个要求:1、开个追悼会、弄清死因;2、要求释放所有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3、师父无罪、炼功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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