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出一个有“正悟”的新自我

大法弟子


【正见网2001年11月25日】

在几年的正法修炼中,使我感受最深的是:作为一个正法修炼者,首先要有“正悟”。师父说:“正悟为上士之慧因”(《洪吟》“学大法”P13)。

正确感悟、理悟、体悟师尊那博大精深的法理,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遇事站在法的基点上去认识,真正做到在法上理解法、在法上认识法。

前几天,几个同修在一起切磋时,一个同修提出“怎么越讲真象,老百姓越对大法不理解?”这一问题。我当时就指出:这可能是你接触到的部份人的认识。我接触到的却不存在这个问题。在我讲完真象后,他们都表现出对大法的理解和支持。

对于这个问题,明慧网的一篇文章,对我在讲清真象上启悟很大。

作者说:碰到一个人一个情况,还没有做之前,就开始想这想那:“这人能不能接受啊?不接受怎么办呀?我怎么向她说清楚啊?怎么开始讲呀?”

我现在才明白了一点:“用理智去证实法、用智慧去讲清真象、用慈悲去洪法与救渡世人,......”《理性》。

在讲真象中,首先应放下任何观念,而在没有任何观念的纯净心态中,剩下的就是“理智”、“智慧”和“慈悲”。“理智”、“智慧”和“慈悲”,根本就不是人为地硬表现出来的,而是修去一切观念和不纯后,在你纯正状态下的自然流露。当没有自己的想法,不搀杂任何人的观念,只是本着一颗纯净的心去做、去说的时候,“智慧”和“慈悲”自然就出来了,我们自然就知道如何做、自然就知道怎么说,而听的人自然就会明白,一切都会自然而然的。

所以无论是“讲清真象”、“揭露邪恶”,还是“救渡世人”,都应该是在“正悟”指导下的行为。只有“正悟”,才能有“正见”;有了“正见”,才能有正行,我们的脚步才能不走偏、才能走正。

我要在正法中修出一个有“正悟”的新自我。

以上是自己的一点体会,有不当之处,请各位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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