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文明的审判(第一章)引子:一争高下的排他性比较没有实质意义

小岩


【正见网2012年06月08日】

第一章 引子

第四节 一争高下的排他性比较没有实质意义

一、从关于“公理”说起

本文的核心假设是基于本人称之为《文明使命论》的假设——也就是基于存在着一种高于东方与西方各种文明的、基于一种高于人类文明自身的更高宇宙意志存在的这样一种假设,本文进而展开对人类文明发展线索的相关梳理、发现、推理与论证。本文的《宇宙智能论》、《文明使命论》以及《历史安排论》与达尔文主义的自然《进化论》的《自然发展观》以及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所谓人类历史《社会发展五阶段论》的观点完全不同。本人根本不认同任何发展的《自然论》观点。本人所认同的是一种宇宙《意志论》、人类起源《智能论》以及人类历史进程的《安排论》、文明发展《使命论》。需要说明一下的是,本章以下各小节(包括第四五六七节的内容)所论述的主要是本书全文的一些基本假设,因为这些假设可以帮助我们的认知如何从“实证科学”的“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的狭隘困局中跳出来,从新找回人类迷失已久的方向。

其实即便是站在“大胆假设,小心论证”的这种科学方法论的角度,本书的论证也是经得起推敲的。当然本书所讨证的关于人类文明的具体结论或许许多人未必认可,特别是生活在中国大陆的被《无神论》洗脑而教育出来的读者们,但是我请大家集中关注的是本人本书的论证逻辑。就象大家所接受的西方“实证科学”一样,虽然本人并不认同“实证科学”的前提假设,但是严格的说,“实证科学”的系统推理方法与分析逻辑模式,应该说还是比较严谨的,因此大家就似乎自然而然的接受了“实证科学”所论证出来的各式各样的具体结论。但是有心人,如果真正的再往前追溯一下的话,大家很快就会发现“实证科学”研究的许多“前提条件”其实是有问题的(作者注:大陆教育体系往往把科学研究的“前提假设”称之为“公理系统”,而再不使用hypothesis“假设”的原意,于是这个概念偷换就把某个人个人的主观“假设”偷换变成了大家“公认”的客观“真理”了。于是个人的“私”理变成了“公”理,“假”设变成了“真”理——以私代公、以假代真的诡辩术把戏而已)。比如就本人而言,本人就非常不认同这些作为“实证科学”基石的“公理假设系统”,因为这些“公理”实际上并不是真正的“公理”(作者注:“公理”是作为一种不需要辩驳的理而存在的),这些“公理”其实也并不“公正”,只不过都是为了维护其自有思维系统“如何如何的正确”的一种“私理”而已。基于这种维护东西方各自文明的“私理”而展开的文明之争,也就是关于各种不同人类文明之间孰优孰劣的辩论也就变得毫无意义。这就是文明之争无意义的根本原因之所在。因为这样的辩论缺乏真正的公正,缺乏公共的判断基石,也就是缺乏一种公共的坐标参考系对不同文明个体互相之间进行判别与比较。就象一个站在二楼上的小个子与一个站在地下室的大个子比较高低一样,两者之间的绝对海拔高度又有什么意义吗?他们能够真正公正的比出谁高谁低吗?

因此,本人更愿意使用理论的“前提假设”而非所谓“公理”这个词汇来进行本文的论证,而不是象某些人总是喜欢打着什么“公”的旗号进行招摇撞骗(公理、公众或者公仆等等),贩卖自己的“私理”与“私货”。以下我就为大家阐述一下本文的一些最基本的“前提假设”或者“思想基点”。当然还有一些相关的其它思维基点,我们会随着文章写作的推进在后续章节之中,陆续的给大家提出与展开,因此在本章本节这里,我们没有必要给大家面面俱到。因此不到之处还是请读者们能够原谅。这里需要给大家略微解释一下的是,本文的写作方式并不想象纯粹学术论文的那种方式,而是想采取一种博客式的写作方式呈现给大家。因为学术论文的写作方式写起来时间实在是太过漫长。因为要完成如此大部头的一部作品,往往三分之二的时间都要花在结构的调整上,要反反复复花在通逻辑上。所以本文就改成一种博客式的写作方式,整体的时间效果可以提高非常的多。这样也才能达到尽快把本人的这些思想拿出来与读者们分享的初衷。否则即便是再有价值的东西,如果若干年之后才能够拿出来,恐怕黄瓜菜都要凉了!

二、一争高下的排他性比较没有实质意义

这个观点其实我们前面已经论述到了,这里只不过是给大家再做一些必要的补充说明而已。首先我们看到了这样的一部人类历史。3000年以来,中华民族一直以人间天朝、世上中土自居,因此几千年来很少环顾四方周边的文化。中华文明一直认为四边皆蛮夷,西戎东夷南蛮北狄。如果“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中华文明”作为“东方文明”的代表,特别是成熟阶段所具有的“土化四方”的能力是非常巨大的——完全都可以“化他为我”。当然这种“化”能力也是有其原因与使命的。但是当天朝之所以成为天朝、中土之所以成为中土的根脉随着文明的演进而被遗忘,特别是百年来这个根脉突然被割断的时候,“东方文明”似乎不得不“选择”走向了最后的衰落。当然这也是有深层原因与文明使命之所在的原因。人类是由命运主宰,尽管《无神论》可以不相信,其实某一种文明甚至放大到整个人类文明都有其命运兴衰的规律所在,使用现代的经济词汇,这叫做生命周期(life cycle)。产品有产品的life cycle,企业有企业的life cycle,市场有市场的life cycle,宏观经济有经济的life cycle。那么个人同样有个人的life cycle,王朝有王朝的life cycle,文明也有文明的life cycle,人类也有人类的life cycle,甚至宇宙也有宇宙的life cycle。生命周期life cycle其实就是所谓事物规律在时间维度上的表现而已,只不过是在时间尺度上大于“实证科学”的短线时间的线性规律而已。那么为什么当把生命周期life cycle称为命运的时候就成了迷信了呢?叫生命周期就属于科学。其实生命周期life cycle就是命运,就是定数,就是规律!然而时间规律,坦率的讲,是西方“实证科学”所不擅长的。“实证科学”所擅长的只是在某个固定时间点上的空间规律。西方物质文明基于“实证科学”这个空间特征所发展起来的经济文明在本质上其实属于“空间经济”或者“空间集约性”模式。我们常说的所谓的“规模经济”本质上也属于一种“空间规模经济”而已。这也是工业革命的本质——集约化、规模化的克服空间维度的制约。

然而,300年以来,一方面随着东方文明逐渐的走入暮年老矣,另一方面又随着西方文明从世界的另一端迅速的崛起,而后西方文明又似乎在一瞬间统治了整个世界,缔造出了所谓用过去200年超越过去2000年的“物质成就”。我们暂且不论物质文明所带来的到底是“成就”还是“灾难”,在过去的200年中物质文明消耗掉了在此之前能够供养人类文明2000年的地球物质资源这倒是不可否认的事实。物质文明带领人类文明进入最后的发展阶段,并且毫不犹豫的启动了地球资源的倒计时时钟这也是无可争辩的事实。于是乎,“赛先生”大行其道,似乎以势不可挡之势,一个接一个的摧毁了地球上之前可以独立存在的各种地域性文明。也于是才有了船坚炮利的“西学东来”;才造就了光绪帝在百多年前所开启的、在大学堂之上所展开的关于“东学西学孰优孰劣”的“文明之争”;也就是一场关于是否应该“东学为体,西学为用”的“体用”之争;接下来才会有中土文明沦丧于红朝炼狱的悲惨命运;也才有了8000万人能够在“和平时期”死于非命的“丰功伟绩”;最后也才有了逼迫中华体制不得不钠入“市场经济”和“大一统”的经济“全球化”之中。这种西方的“分文化”与东方的“合文化”归并在一起的时候,其实也就是人类文明走入最后阶段的一个标识,也就是人类文明走向“最后的审判”的标识。

由于近年来中共“市场经济”在全球话语权的不断提升与巩固,于是关于东学还是西学“孰优孰劣”的争论又一次硝烟再起。然而不同的是,这次论战的开启,却是在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已经经过了西学洗脑之后,以一种“伪东学”和“假国学”的名义点起来的战火硝烟。是又一次由物质文明导致的东方暴发户“私欲”膨胀起来之后所燃起的全球硝烟,就如同在第一次工业革命之后,因为西人看到了“实证科学”给人类所带来巨大而惊人的短期物质效果之后,那些西方各种狂魔们所燃起的“西学东进”的硝烟一样,这一次的论战好象演变成了“东学西进”的场面——即便你不来惹我,我也要去惹你,就象当今中国爆发户们全球血拼(shopping)扫货一样。谁叫你西方文明百多年前惹过我呢!那么我就一定会“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这就是“争文明”互相“排斥性”的本质——一种世俗文化的本质,一种物质文明的必然结果。东方人确实把西方的物质文明学得比西方还要西方,比物欲还要物欲。

于是大家可能近来经常会听到关于东西方文明的辩论。其实辩论的双方总是试图把不同的文明体系一分高下、一较高低。然而本人认为,这种关于文明优劣的“争论”实际上并没有多大的意义。推而广之,不仅仅是这种东方文明与西方文明的“比较”没有多大的意义,本人认为所有类似的所谓“文化比较学”或“比较学”其实都没有多大的意义。

本人为什么敢于这么断言呢?因为事物要真正进行比较,“比较判别者”首先必须能够跳出“比较”的任何一方,也就是必须能够超越“比较”的任何一方。也就是大家经常说的,裁判员不能同时又是运动员。否则任何“比较”都只能是站在对自己有利的立场上,站在自己方的出发点上,通过带着的有色眼镜,以给对方挑错的眼光与对手进行“比较”。这种“比较”其实并没有找到一个真正“公正”的基点进行“比较”。所以“比较”起来没有什么实质的意义,因为“比较”的评判标准已经是事先倾向于某一方的了。于是还没有进行“比较”呢,结果大家都早已经知道了。就如同中国大陆现在的司法制度一样,先定罪后审案。

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来看一看东学与西学的“比较”是如何的“不公正”?不知大家是否还记得本人在正见网上发表的《未来八卦方位》的那篇文章,本人在第四部分曾经论述过关于“物质是第一性还是精神是第一性”的问题是一个哲学上的“伪问题”的论述,不妨在这里给大家引用一下。

所以我认为“物质是第一性还是精神是第一性”是一个哲学的伪问题,根本就不是什么哲学的根本问题。你在提出这个问题的时候已经是二分法的假设了。只有二分法,精神与物质才可分。二分法看似挺公正,其实不然,因为二分法的假设是,假设可分,这已经就是物质性优先的假设了,因为只有物质性才具有可分性和排他性。你先假设了可分的物质性,也就是假设了物质的导向性,然后你再问“是物质第一还是精神第一”,这不是逻辑重复吗?你都已经指定了谁第一,然后再问谁是第一,就等于你先指定了自己是冠军,然后再问大家自己是不是第一。你要骗谁呀?!这完全是一种彻头彻尾的强盗逻辑。

三、水平与上下的两种维度

与上述“物质是第一性还是精神是第一性”的问题是一个哲学上的伪问题的论述相似,其实关于“比较”这个概念的本身就存在问题。“比”本身其实就是一种《西学》的概念,也就是一种基于西方物质化文明的概念。我们知道,西方物质文明属于二分法逻辑,也就是一种“分”的逻辑。可是“分”的逻辑是建立在物质对象的假设基础之上的——唯物质可分也。只有在可“分”之后,才会有“比”的概念,比出谁大谁小或者孰强孰弱?因此在这种被《西学》“物量思维”洗脑后的中国企业就只知道“做大做强”的逻辑。当然在中国传统思想中也有“比”的概念,因为中国思想中也有“物质基础”所对应的部分,但是中国传统思想并不称之为什么“物质基础”,而是称之为“形而下”。在西方思想体系中,“物质”与“精神”被理解为一种水平结构;然而在东方思想体系之中,“物质”与“精神”被称为一种“形而上下”,呈现的是一种上下关系。大家可别小看这个“水平”与“上下”的关系。别以为仅仅是一种事物摆放方式的简单不同。其实这里面掩藏的学问与差别可大了去了。

这个水平关系,实际上描述的是一种平起平坐的关系,一种相互高低难分的关系,也就是谁也不比谁更厉害,谁也不比谁更强的关系。可是在这种水平关系中,物质的排他性却偏偏还想要互相争一争,互相比试比试。因此西方的物质文明在本质上既属于一种水平文明,同时又属于是一种“争文明”,讲究的是物质排他性的“竞争”关系。即便任何追求所谓公平的竞争,其实这种“争”的概念也只能够限定于西方文明的自身之内而已。同时,西方的物质文明属性决定了必定的排他性属性。然而无论是“争”文明还是“排他文明”,都是基于物质的可分性,基于西方文明水平的物质“量性”属性。也因此西方物质文明在水平维度上的一争高下其实必定也是一个“伪问题”。其实也只是自我逻辑反背之后的一种掩耳盗铃的自我满足而已。

西方“水平文明”由于是根植于一种二分法的逻辑,因此“实证科学”就可以通过不断的学科“细分”和专业“分工”来提高人类做事情的效率,所以西方文明作为一种水平文明又可以被称作为“效率文明”,也因此“实证科学”仅仅200年所造就的近代西方文明就能够把人类之前2000年生存所需要的地球资源消耗殆尽。因此西方的效率文明着实是挺有效率的,也真的可以称得起是一种“鞠躬尽瘁毁人不倦”了。西方效率文明着实有效。

而在东方文明之中,“物质”与“精神”所呈现的是一种“上下关系”,也就是所谓的“形而上谓之道”,天道天理也;“形而下谓之器”,器物术用也,是一种上下内外的包容关系。在这种上下包容关系中,器物只是一种承载精神的载体而已,属于一种真正的物质“基础”。无论叫做载体或是基础,固然重要,但是这种“基础”的作用与“决定”的作用根本还是属于两回事,不能混淆在一起。就象马斯洛人本主义心理学把“物质需求”、“生理需求”叫做“缺失性需求”一样,物质需求虽然是不可缺少的需求,没有了不行,但是这种物质需求在人们的需求方面却并不能起到决定作用。人们的“社会需求”、“尊重需求”、“自我实现”的需求,在马斯洛看来才是更至关重要的。非物质需求才属于人们更高层次的需求,是人之所以成为人的需求,是人类区别于动物存在的需求。因此如果我们把“基础”作用混同于“决定”作用,那么人类的“人性”就必定沦丧为“动物性”了,因此“人权”也就必定沦丧为“生存权”了。

那么,东方文明的这种“上下关系”又说明了什么呢?也就是说,这种东方的上下文明与西方的水平文明到底又有什么差异呢?也就是东方文明的逻辑与西方二分法“分”的逻辑到底有什么不同呢?其实,东方思想,实际上属于一种“合一”的思想,比如我们大家耳熟能详的“天人合一”、“知行合一”、“身心合一”等等。这种“上下关系”其实并没有把“物质”与“精神”分离开,而是建立在同一个系统之内的一种上下包容的合一关系。所以与西方二分法的排他属性所不同的是东方“形而上下”之间的一种包容性关系。这种上下包容关系,也有人画成一种平面的“同心圆”结构。其实“同心圆”结构图只是“形而上下”关系在水平维度上的一种投影而已。说实在的,这种“同心圆”结构关系使用的仍然是一种类西方思维的水平逻辑而已。然而真正的东方思维作为一种立体的“上下关系”,因此被称之为“形而上”(道)与“形而下”(器、物、术、用)的关系。那么接下来,大家会问,这种“上下关系”与“水平关系”的差异对人类的思维又会有什么样的影响呢?

四、关于“比”的概念

这就涉及到我们刚刚谈到的“比”的概念。西方文明是基于二分法的排他性逻辑之比,事物比较之间在本质上是属于一种互斥的关系。然而法轮大法的法理告诉我们了关于“同等层次没有制约性”的法理。西方文明“比”的概念其实是在同等层次“水平关系”意义上的“比”。因为在“水平关系”上的同等“质性”的“量性”比较,没有任何一方能够真正跳出“比较”的任何一方而找到一种更高层次“公理”判官的存在。“比较”的任何一方都是基于向自己倾斜的“私理”而已。因此西方文明思维的这种“比”不得不转化成为了相互之间的“争”——一种“比赛”而已,而不是与真正意义上“公理”进行比较。于是西方文明的“比”就演变成了一种“竞争关系”。这是西方“争文明”的本质。这种“争思想”其实从古希腊的“奥林匹克精神”就已经开始了,可谓是源远流长。什么“更高更快更强”的一种“比赛精神”。这种“竞争性”的口号本身就是一种典型代表。中国企业界的“做大做强”其实也不过是这种“争”逻辑的延伸而已。

因为东方文明是一种基于“上下关系”与“包容关系”的合一性文明,也就是说,在器物术用这些“形而下”的物质存在之上还有一种“形而上”的存在,就是我们常说的天理天道,也就是承认还有一种高于水平物质层的更高层次的存在。因为这种更高的存在超越同质的数量关系,所以“上层”对“下层”就会产生一种“制约性”关系,因为已经超越了“同等层次”嘛。而且东方思想的“上下关系”是一种“包容关系”、“合一关系”。一方面“形而下”不可能与“形而上”相分离而独立存在;另一方面,“上”对“下”的制约才是决定意义上的制约,因此上下之间不可能仅仅是一种“物”与“物”之间那种“争比”的关系。

因此“上下关系”的“比”是与高于“物”的更高的标准的“比”,是人理与天道、天理的“比”。这种“比”是一种“比较”而不是“比拼”,是同化而不是排斥。因为有了高于人的参照系,也就是有了制约“比”的“公理”的存在。

所以,真正基于东方思想的“比”是“比较”,而不是基于“排他论”的那种“比赛”、“比拼”、或者“竞争”。不要事事总想比出个高低上下。其实这种在“水平文明”中高低上下之比难道真的有什么意义吗?!本来就是一种水平关系,可还偏要比出个高低。这种“比”,即便是“比”出个结果来,充其量其实也就是一种“矮子里拔将军”而已。需要说明的是,在中国大陆现在所发生的东西方文明论战中的那些所谓倡导“东方文化”的那群人,实际上宣讲的只不过一种“伪国学”、“假东方”而已,并不见得真正了解“东方文化”到底是什么?一种不信神的人,一种没有信仰的人,又任何能够谈出天理天道呢?!因为触摸不到“形而上”的天道,“这群人”的论战也不过是沦落到“形而下”术的层面的“争”而已。虽然口中谈论的好象是所谓的“国学”,但是他们的思维方式其实只是一种《无神论》的、被物化思维彻底洗过脑的利益思维而已。他们的论证其实只不过仍然是一种“一争高下”的思维而已。而且“这群人”的论证虽然已经堕落到了术用的层面——但是他们既摸不到天理天道,又不擅长西方文明的逻辑与分析方法,所以最后就只能沦落到给人家讲“三八二十三”的禅宗公案时,只会非常蛮横的说三八就是二十三。“谁要是听不懂三八二十三的道理,那么谁就是根本不懂中国的传统文化”。于是我们所看到的辩论就只能够是“鸡与鸭说”、各说各话的“无效”辩论了。也就只能看到一群人把自己封闭起来,然后自我陶醉、自我欢庆的滑稽场面了。这就是当今大多数中国人一方面忘记了中国传统思想的本质,另一方面,西方文明的精髓也没有学到手,最后就只能剩下一种“邯郸学步”的结果了。此乃必然也,丝毫不足为怪。

添加新评论

今日头版

文明新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