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不同表现与自然和社会规律

大法弟子


【正见网2001年06月27日】

师曰:“任何物体都是活的,思想业也是活的”(《法轮佛法(在悉尼讲法)》)。老师这句话对我震动很大,我认识到常人观念中的所谓自然规律、社会规律其实是不真实的,它们只不过是不同层次的生命的特性和生命意志的表象。不同层次、不同空间的所有的一切都是生命的存在,这些生命都是独立的个体存在。不同生命具有不同的特性和存在,那么,不同层次时空中的所有生命在它们的环境中都按照这些生命的意志行事,那么就出现了生命之间的相互关系,其中有些生命就产生了私心,对其他生命就做了不好的事情,违背了真善忍特性对宇宙不同层次的要求,就层层往下掉,最后就到了地球。

老师在《法轮佛法》(在瑞士法会上讲法)中谈到,“粒子它都是活的,是带有生命的。那么大家想一想,那个宇宙不管它多大的范围,它也是活的。可是在天体的范围里边有无数无数大小不同的粒子,也都是一个个生命体的存在。” 在地球这个粒子之上和之内,所有的一切也是活的,也是生命的存在。地球的生命存在也是非常复杂的,其上的物质都有不同的来源。常人在地球上所见到的一切,如空气、水、阳光、土地、高山、动植物、人、椅子、汽车、书本、人的意念等等都是活的,都是有生命的,这些不同的物体都有其不同的特性和生存的方式,都是独立的生命存在,都有其生命的意志。

地球是非常复杂的,其中有些生命是善的,有些是恶的,而一个具有独立存在特性的生命本身也是由许多不同的具有独立特性的生命所组成,如人这个整体生命就是一个小宇宙,其中也由许多不同的生命组成,地球这个整体生命也是一个复杂的生命存在,由无数的生命存在组成。这些生命的组成都是必然的安排,师曰:“有一点我可以告诉你们,天下的事没有偶然的,神在那儿看着呢。这个空间有管转生轮回的;有管社会稳定的;有安排社会体系的;有操纵地球稳定的;有管空气的、各种空气成分的;还有看着不同的神在地球上做什么事情的。在这里边什么样的神都有,他能不管这些事吗?随便在常人社会中想要出现什么就出现什么吗?绝对不可能的。”(《法轮佛法》(在瑞士法会上讲法))

地球之上和之内的所有这些生命之间的相互作用就构成了地球上所有的现象,如被人类称为“时间”的神的意志与存在的部分表象就构成了地球上所见到的时间的现象;负责物质之间的连带、稳定的神的存在与部分表象就表现为重力现象;物质物的生命存在与生命的特性就表现为我们可见的力学原理等等,可以说,人类社会的一切现象都是不同生命本身或相互作用的表象,所谓地球上的自然规律,如万有引力定律、牛顿力学原理、数学、板块构造、热学原理、哈勃定律等等无非都是不同生命的存在和生命意志的表象。同样,所谓的社会规律也只不过是生命的不同表象和相互作用的结果,也就是说,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其实是统一的,并不是如常人所讲的有自然规律与社会规律这两个截然不同的系统的说法。可以说,人类把科学分成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分类方法其实是对规律错误认识的结果,不存在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的划分,它们是一体的、是相互作用的,如我们知道的人类社会道德败坏与地震、自然灾害的关系;修炼得道与白日飞升的关系等等,都是生命意志体现和交往的结果。

自然和社会现象产生的原因在根本上都是一样的,都是组成地球的各种不同的生命的表象和相互作用的结果,从而就表现为自然的现象和社会的现象。从人这个角度来说,人这个生命就生存在各种不同来源、不同层次的生命之中。这些生命有些是好的,有些是坏的,有些是所有人都需要面对的,如情、时间、地壳、空气、重力等,有些是有针对的,如与个人有关的业力、因缘等等。每个人在这些不同的生命之中与这些生命进行各种交往、相互作用,有些是可以被人看见的,有些是人不可以看到的。人在与这些生命的相互作用中就构成了每个人每天所发生的所有事件,包括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

作为在地球上的修炼者,随着修炼者层次的突破,修炼者这个生命体已经超越了许多地球上的生命,那么其中就有些生命“够不着”修炼者了,如当大法弟子修炼大周天通了的时候,产生重力这些神就无法再约束大法弟子了,从而就可以起空,飞起来。因为地球上的所有的一切都是生命的存在与相互作用的结果,所谓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在另外空间看其实是不同生命相互作用和表象的结果,那么,邪魔对法的破坏就表现为现在中国政府的行为和现代科学对人类社会的变异,这些就是我们大法弟子需要直接面对的邪恶。在这个历史时刻,作为大法弟子,就需要以大法弟子这个纯净的生命助师归正地球上的一切不好,这种正法的行为在人类空间中就表现为我们现在所看到的现象,在另外空间中就是我们一些同修所看到运用功能除魔的过程。

其实没有人类所谓的规律的必然存在,它们只不过是不同的生命的表象而已,都是生命的存在。因为有些生命已经偏离了宇宙法,偏离了真善忍宇宙特性对生命的要求,已经不纯了,那么由这些生命体现在人类空间中的所谓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就必然是有问题的,是偏离了宇宙法的生命的不好的表现。那么,在正法的历史时期,一切偏离宇宙法的生命都需要被正过来,包括造就人类、地球所有现象和人所谓的规律的生命。老师讲过,相生相克的理在以后会发生变化的,我悟到这其实是因为形成相生相克的生命也已经不纯了,所以这个理就是有偏差的,那么在正法过程中就要把这些生命归正,那么归正后的生命形成的相生相克的表象就是纯正的,就是同化了宇宙大法的生命存在。我悟到,作为大法弟子,一定要破除人类所谓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必然存在的说法,要以法理来衡量一切,当发现抵触法的、破坏法的生命或者是人类所谓的规律时,我们要坚决以大法弟子的威力和功能把它们正过来。

在地球上的所有生命中,大法弟子是最有威力的,我想这点同修们都能够理解,因为大法弟子是直接同化宇宙真善忍特性的,功能是最强的,老师在新经文《什么是功能》中已经明确指出了这一点:“我在法中讲过,大法修炼功能出得最全面是因为大法弟子将会修到更高层次中去,突破层次越高对物质的解脱越多,也就充分体现出本能(功能)来”。所以,在正法中,我们一定要坚信,世间中的所有的其他生命都不可能左右大法弟子的行为,也没有常人所说的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一切都可以在大法弟子的控制之中。对大法弟子的迫害只会来源于大法弟子对自我、对法理认识不足所致,从而被邪恶生命利用和迫害。对宇宙法理坚如磐石的心就是生命能力和功能在世间的一种体现,这种体现具有强大的威力,使抵触法的邪恶害怕。

李洪志老师在《法轮佛法》(在北美首届法会上讲法)中说,“现在的科学认识不到一切物体都是活的,都有它生命存在的那一面,只用现在的科学去解释它表面的物理现象,看不到有其生命的一面,所以,人类会出现大面积的淘汰,这是肯定的。那不好的当然就要淘汰。就像人身体它要新陈代谢的,不好的它就会被淘汰掉。会有这样的事情出现。”人类对现代科学形成的所谓自然规律、社会规律的错误认识已经在人类社会形成一个强大的场,这个场也是一个生命的存在,在阻碍着人们得法。

因为这些造就地球、人类规律的生命也已经偏离了法,所以这些生命所造就的未来就是不存在的,都将在正法中被大法弟子的威力所归正。师曰:“圆满对于大法弟子来讲只是个回归的时间问题了,而正法是留给未来的。不同层次众生所看到的宇宙的未来其实是不存在的假象,目前人类的每一天都是为大法的需要而安排出来的,大法弟子在人间的表现就是留给历史的。在未来不同历史时期宇宙中如果出现破坏大法或生命有不同的表现时大法将如何正法、使一切圆融不破是非常重要的。目前大法弟子所做的一切就是在创造未来,当前三界内的一切也都是为大法而存在。”(新经文《什么是功能》)老师已经非常明确地指出,人类未来的历史是由大法弟子创造的,那么规定未来人类发展的规律的生命也必然在大法粒子的一面,大法弟子在法中正悟到的行为与法理以及这些法理在人间的确立才是人类未来的真正规律。大法弟子在确立这些未来人类规律的同时就是在归正或者创造符合法理要求的新的生命,这些生命将是未来人类发展规律的维护和表象。那么,为了人类未来规律的生命的确立,大法弟子就需要以大法弟子的威力除去形成抵触大法的旧的规律的旧的生命。我的理解,这个过程就是法在人间的强大表现。

在正信面前,任何人的规律、物理现象都将失去意义,都将失去对大法弟子的约束,因为造成规律的生命都是大法所开创的,而大法弟子是同化大法的,是大法的一个粒子,这些大法开创的生命怎么可能制约造就它们的大法呢?我认识到,当我们面对那些所谓的自然、物理、社会等各种所谓规律的阻碍时,我们一定要清醒,这些所谓的规律都是生命的存在,已经不纯了,这些不纯的生命在伟大的法理面前也是渺小的,大法弟子的能力不仅仅不受这些生命的制约,还可以把这些规律正过来,使它们走向符合法的一面。

以上都是我个人所悟,有不对之处请各位同修指正。

添加新评论

今日头版

海外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