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祸与天灾(二):旱灾

李纯然


【正见网2001年06月21日】

自从在中国大陆法轮功被镇压以来,中国就天灾不断。明白的人都知道,这是惩诫。有的人会问,那为什么不同的地方会有不同的灾难。这当然都是有原因的。中国的古人根据阴阳五行演绎出了一套异象与人间罪恶关系的规律,并在许多史书中据此来记录天灾与人事。现在宇宙中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里整理出来仅供读者参考。

政府的命令不符合民意,就治理不好国家。无论君臣,做了超出自己本分的事情,都是不应该的。用刑罚来强制,就会造成阴弱于阳,上天就会用过度的阳来惩罚。所以就会有旱灾。(上号令不顺人心,虚诛愦乱,则不能治海内。失在过差,故其咎僭差也。刑罚妄加,群阴不附,则阳气胜,故其罚常阳也。)中国北方连年大旱,就是江泽民违背天意、民意,一些地方官员助纣为虐造成的。

公元255年,大旱,人民没有食物。当时吴国的皇帝到处征兵,民怨沸腾,士兵纷纷开小差。此亢阳自大,劳役失众之罚也。其役弥岁,故旱亦竟年。

公元266年,春夏两季都旱。当时吴国皇帝迁都武昌,劳民伤财,所以有这个报应。

公元290年2月,出现大旱。皇帝自十后前就重用奸臣。造成了忠臣被压制。所以就每年都有旱灾。

公元309年5月,大旱,襄平县梁水干竭,河、洛、江、汉都可以徒步走过。当时各地的诸侯多半为所欲为,残害百姓,所以有了这场灾难。

公元317年6月,扬州大旱。前一年的12月,一位大臣冤死,所以马上就有了旱灾。第二年六月又有旱灾。干宝早就说了“会大旱三年”,果然是这样。这是皇帝乱用刑罚,造成阳气过胜的灾难。

(以上史实录自《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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