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传汉字之谜: 法兽“獬豸”的故事

武汉仁


【正见网2005年05月10日】

欧美等国是以一手提天平,一手持宝剑,蒙着眼睛的司法女神作为法律的象征的。我们古代是以法兽“獬(xie谢)豸(zhi至) ”作为法律的象征的。看来,不管中国也好,西洋也好,法律的公平都是由神来决定的。

“法”字是从“灋”字简化而来。“灋”字由“氵”、“廌”(zhi至)、“去”等三个部分组成。“廌”就是獬豸,也作解(xie谢)廌,解豸,觟(hua话)(角虎)(zhi至),它又叫“任法兽”、“神牛”或“神羊”。獬豸不过是一种动物,它和“法”有什么关系呢?

在 中国古代有这么个传说,神仙赠送给黄帝一只叫做“廌”的神兽。它长得像鹿的模样,四蹄、独角、常呈坐姿。夏天它喜欢生活在水泽边,冬天它喜欢生活在长着松 树和柏树的树林里,它爱吃一种肥美的薦(jian荐)草。“廌,解廌,兽也。似牛,一角。古者决讼,令触不直。象形。凡廌之属皆从廌。”(《说文解字》) “解豸似鹿而一角,人君刑罚得中则生于朝廷,主触不直者。”(《汉书音义》)“獬豸者,一角之羊也。性知人有罪。皋陶治狱,其罪疑者,令羊触之。”(《述 异记》)“北荒之中有兽,名獬豸,一角,性别曲直。见人斗,触不直者。闻人争,咋不正者。”(汉杨孚《异物志》)獬豸的特异之处是其生性非常忠直,它能鉴 别是非曲直。有人产生矛盾,发生争斗了,它要用它的独角去抵那个坏人(“不直者”),并且咬住那个坏人(“不正者”)不放。黄帝的大臣皋陶(相当于现在的 最高法院院长)处理案件时,有时原告和被告两造争执不休,连英明的皋陶大人也很难断定是非,就常常请獬豸来帮忙。它用它的独角去抵触谁,用口去咬住谁,谁 的官司就输了,那个人就被判定为有罪,就要“去之”——去除他,处理他。有的要打板子,有的要坐牢,有的就要杀头。

“灋,刑也。平之如水, 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法,今文省。佱,古文。”(《说文解字》)什么意思呢?“灋”(即“法”),它就是我们的型(“刑”通“型”)范模具,它就 是我们判断善恶好坏、是非曲直的标准。“灋”是应该像水一样绝对公平的,对所有的人都是没有任何偏袒和厚薄的,俗话说要“端平一碗水”,所以从“水” (“氵”)。法兽“廌”会用它的独角去抵触那个没有道德的(“不直者”——就是没有德性的人,“不正者”——就是搞歪门邪鬼的人)坏人,去除他。所以从 “廌”和从“去”。后来的“灋”字省掉了“廌”,就只剩下“氵”和“去”,就成了现在这个“法”字了。古文中还有另一个“法”字是“佱”。“正”字有 “一”字和“止”字构成的,也有“二”字和“止”字构成的。这里的“正”字是“二”字和“止”字构成的。为什么“佱”字要从“正”呢?佛家有佛法,道家有 道法,人类有法律。你走正道,就是合于佛法(或道法)的,在常人社会也是合于法律的,所以,人正就合法。你搞邪门歪道,就是不合佛法(或道法)的,在常人 社会也是犯法的。一个人只有走正一条道,走正返本归真的道路,才是人生最正确的选择,才是人生最正确的道路。“炼功这条道路是最对的,炼功人才是最聪明 的。”(《法轮功(修订本)》第53页)

古人判断善恶好坏、是非曲直的标准是很简单的,就是一个字——“德”。德大你就是个好人,缺德你就 是个坏人。不德者要处分——打板子,太缺德而不可救药的干脆就杀头。不像现在,法律竟然有那么多那么厚的一堆书,所谓“法典”、“宪法”、“法律”、“法 规”等等!老子不幸而言中:“法令滋彰,盗贼多有。”(《老子》第57章)“其政察察,其民缺缺。”(《老子》第58章)不从道德这个根本问题上着手,苛 法严刑,越整越坏,人类将越来败坏,将越来越不可救药。

中国古代的执法者(如战国时期的楚王、秦朝的御史、汉朝的使节和执法者)戴的帽子, 叫“法冠”,又叫“柱后”、“惠文冠”、“獬豸冠”,绣着獬豸的图案,清朝的御史及按察使补服前后也都绣着獬豸的图案。“法冠”和补服绣上獬豸是什么意思 呢?这就是说执法者都应该像法兽獬豸一样,执法如山,其平如水,没有任何偏袒和私心,要善别曲直,要敢于“触不直者”,要敢于“咋不正者”,为民除害,无 所畏惧。现在中国的那些“大盖帽”们,本来他们也属于执法者,本来他们也应该像法兽獬豸一样,执法如山,其平如水。结果他们贪赃枉法,“吃了原告吃被 告”;欺压良善,镇压法轮功;“吃喝嫖赌抽,坑蒙拐骗偷”,无恶不作,做了很多很多坏事。虽然他们已经离天堂远,离地狱近了,我还是要劝他们悬崖勒马,回 头是岸!实在不听劝告者,那你就等着瞧吧!天网恢恢,神目如电,还有法兽獬豸也是不可能被欺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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