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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五千年:历史真貌─万古天门开:法轮大法洪传和正法时期(十三)
(1992年─现在)
作者:心缘
【正见网2005年11月22日】江借WTO谈判转移国内国际对法轮功问题的谴责

对法轮功的镇压,不仅在国内招致了不满和怨气,而且在国际上遭到了广泛的谴责。江迫切需要找到一个机会和西方社会改善关系,也需要安抚国内怨气并转移对镇压的批评和不满,于是江想到了WTO。

江在美国谈判代表团到达北京前召开的政治局会议上说,“我们必须丢掉幻想,认为我们强硬一点,美国就会让步。克林顿倒是不在乎和我们签协议,但是美国国会不答应。1997年和今年4月份镕基同志访美的时候都因为美国国会从中作梗而没有签下来WTO,这次我们要继续努力,必要的让步是不可避免的。”

江一直把加入WTO视为为其个人树碑立传的好机会,因此在朱镕基与美国代表团谈判之际,一直都是江在幕后操作,所有的让步最后都是江xx亲自拍板定夺的。由于急于加入世贸,江的让步要比朱镕基四月份美国之行的让步大了许多。10月15日,当双方终于签订协议的时候,朱镕基已经吸取了“功高震主”的教训,没有出席协议签字仪式,以及当晚在中南海举行的庆祝酒会。新闻周刊评价说,一纸世贸协议使朱镕基成了“隐形人”。

倒是江喜气洋洋的出席了酒会并接见美国谈判代表,还喜笑颜开的说:“人逢喜事精神爽”。

但江xx并没有爽得太久。当时部署对法轮功的镇压是江每天的主要工作。但是无论江如何努力,又是派出驻外使节游说,又是给各国元首亲自递上诬蔑法轮功的小册子,国际社会却并不买账。1999年11月18日晚,美国众议院全体通过了要求中国政府停止镇压法轮功的218号参众两院共同决议案,第二天下午,美国参议院也通过了相关的217号决议案。

该决议指出,法轮功是一种主张和平、摒弃暴力的个人信仰,而中共对法轮功的取缔不但违犯了中国的宪法,也违反了《国际公民政治权利条约》和《国际人权公约》;同时,数以千计的法轮功修炼者因为坚持信仰和向国际社会求助而被拘禁并在关押期间受到了非人的待遇和惨无人道的折磨。有鉴于此,决议要求中共立即停止对法轮功修炼者的迫害并要求美国政府竭尽全力,通过各种官方和民间渠道,包括联合国人权组织,向中共发出强烈呼吁,要求立即释放所有被关押的法轮功修炼者,停止一切对他们的非人道待遇和迫害行动,并按照中国宪法恢复法轮功修炼者的信仰自由。

但江xx仍然一意孤行,天文数字的财力物力被江拿来继续镇压法轮功,并采取了更为残酷的手段。中国被卷入了持续6年的巨大灾难中。然而不屈的法轮功始终如一的讲真象,和平反迫害,以不变应万变,从未退却或消失,海外更是,广传全球,日益赢得了世界的理解和尊敬。

法轮功学员被虐杀和残酷迫害--镇压升级

10月份马上就要过去了,江叫嚣的三个月消灭法轮功的企图注定失败了。面对海外各国政府的压力,和国内不断增长的上访潮,政治局开会时,出现了停止镇压,给法轮功平反的声音。

江xx心情极其恶劣,如果给法轮功平反,就意味着它江xx在全国人民面前摔了个大跟头。谁不知道镇压是江发动的,再说又把谁抛出去当替罪羊呢?

曾庆红告诉江xx,要想在政治局里消灭平反声音,就必须加大镇压力度。曾经与江做过交易的薄一波也给江出主意说,“六四”之所以没有人认真讨论平反问题,就是因为杀人杀得多了,这个问题就改正不起了。一旦平反,我党就得下台。现在镇压法轮功没有达到这个程度,所以政治局想牺牲江xx,夺江的权。薄一波说:“我建议:第一、要打死几个法轮功,有了人命,他们就要考虑他们要为平反付出的代价;第二、要让常委和政治局人人公开表态支持镇压,这样所有的血债大家都有一份儿;第三、宣布法轮大法研究会为非法组织远远不够,这个定性必须升级,要让老百姓觉得只要修炼法轮功就是犯罪。”

江采纳了二人的建议。几天以后,在吴官正的地盘里,山东省招远市张星镇人赵金华因不肯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而遭到电击、体罚和其它酷刑,并在10月7日被迫害致死。赵金华成为第一个被披露出来的遭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

10月16日,由北美法轮大法弟子义务创办与维护的法轮功网站“明慧网”(中英文)上刊出第一起法轮功学员被关入精神病院的报导。江苏省法轮功学员诚种于9月28日被带到武进市(县)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病专科医院)被强制服药及上电刑。

10月25日,中国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出了江xx在法国访问时答法国费加罗报记者时的讲话,江违背宪法,擅自以国家元首身份在公开场合宣称“法轮功就是×教”,并表示人大常委会正准备表决防范和严厉打击“×教”的法律提案等。与此同时,十几名来自沈阳、北京的法轮功学员在天安门纪念碑北侧,打起了一幅5米多长白底红字的横幅“法轮大法弟子和平请愿”。十五秒之后,周围二十多名警察和便衣蜂拥而上,对这些弟子拳打脚踢,并将他们迅速带走。

10月26日,中国各大官方媒体以“法轮功就是×教”为题在头版头条刊载了江的讲话。外界普遍认为这代表着中国官方对法轮功的定性。近千名法轮功学员走上天安门、信访办,大部分被捕。

10月27日,《人民日报》以特约评论员的名义发表题为《“法轮功”就是×教》的文章。约600名法轮功学员在天安门展开横幅抗议非法定性而被捕。17名法轮功学员在天安门城楼上展开法轮功横幅,其中15名北京法轮功学员后被判4个月至两年监禁,另两名外地学员被押回原籍关押。

在对法轮功学员肆无忌惮的抓捕持续3个月后,甚至已经开始出现法轮功学员因为不放弃信仰而被迫害致死的案例后,面临国际社会强大的压力,“610办公室”的总指挥江xx忽然发觉自己在镇压程序的部署上,有个难以掩盖的重要漏洞:要对被抓法轮功学员定罪,竟然还没有一个合适的法律依据。法轮功问题说到底是个信仰问题,是个思想问题,而现代法律不能对思想定罪,只能是对某种行为定罪。要想“治得了”法轮功,首先必须解决这一尴尬。

在江的授意下,10月30日九届人大推出了一个所谓惩治“邪教”的决定。同时各大媒体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决定”和“解释”未提及法轮功,但被外界默认为是江xx罗干等人同年7月20日宣布镇压法轮功的“法律依据”。

令国际社会好笑的是,江居然迫不及待的命令法院依据这个10月30日通过的所谓“法律”对早在7月份就被抓捕的法轮功学员进行判刑。现代法律有两个基本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和不溯及既往。通俗地说,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的,就不能被判有罪。另外新的法律不能对颁布之前实施的行为定罪。但是江恰恰想用10月份制定的“法律”去给7月份以前法轮功学员的行为定罪。

必须指出的是,一直到今天为止,中国的法律也没有取缔法轮功。虽然江指示公安部在1999年7月发布过“六禁止”通告(禁止法轮功学员炼功、上访等),但公安部不是立法机关,因此“六禁止”并无法律效力。10月份人大颁布的“反邪教法”也不可能把法轮功定为x教,因为法律在制定时只能说某种行为是犯罪,而不能说张三犯了罪。张三是否犯罪,取决于法院在审判时是否认定张三违反了某一条法律。所以,凡是“法轮功就是x教”的说法,完全出自江xx或人民日报,二者都无立法权,根本无法作为法庭判案的依据。

罗干在江的授意下,指示北京市中级法院于1999年12月26日开庭“审判”了原法轮功研究会成员李昌、王治文、纪烈武和姚洁,对他们处以高达18年的徒刑。判刑所援引的正是这些无效的“法律”。更狡猾的是,罗干特意选在了圣诞节过后的第二天,西方记者回国度假而不在北京的日子,以躲过国际社会的关注。当时,依照法庭公布的程序前往申请旁听的300多名法轮功学员则全部被抓走拘留、甚至劳教。

2000年1月5日,据法新社报导,中国海外秘密情报人员已搜集了1000多个海外法轮功学员的黑名单。

10月,辽宁省沈阳马三家劳改所为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法轮功而将18名女法轮功学员扒光衣服后投入男牢房。这一恶行引起了国际舆论的强烈谴责。

11月2日,中国法院以非法印刷、售卖书籍罪分别判处印刷法轮功出版物的梁建田(音译)和刘景颂(音译)无期及20年徒刑。

江和中共内部的邪恶势力企图以这种更加残酷的虐杀和迫害来达到其镇压的目地。但他们始终不曾弄明白的一件事情是:信仰是不会屈服于任何强权和暴力之下的。

不屈的法轮功的和平抗争

尽管江加大了对法轮功的镇压力度,但这并没有阻止法轮功学员的和平上访请愿,以及将真实情况传达给世人的决心。

在中国国内,每天,来到北京上访的学员数以万计。他们的目地只有一个:就是为了说声“法轮大法好”。还有更多的学员,以书信,电话等方式向各级政府部门表达着自己真实的想法。

10月28日,约30名法轮功学员以超凡的勇气,在北京郊区举行了秘密新闻发布会,以真名和真实形象接受了来自美联社、路透社、法新社、纽约时报等西方主要媒体驻京记者的采访和拍照,向在场的外国记者讲述了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的情况和法轮功学员在中国受到残酷迫害的事实,第一次将镇压法轮功的详情从中国内地公布于西方媒体。美联社及路透社当天向外发布了消息,《纽约时报》、《南华早报》和欧洲数家报纸次日刊登了新闻发布会的报导和大幅照片。在如此严酷的镇压下,这一举动无疑具有着非凡的和特殊的意义,也必将载入史册。

当时仍在法国的江,接获消息后厉声喊道:“告诉罗干立即破案,把这些开会的法轮功全部抓起来杀掉!我就不信治不了法轮功!”在随后的几年里,参加新闻发布会的法轮功学员当中,绝大多数已经被判刑、劳教或“失踪”,其中蔡铭陶于2000年10月5日被迫害致死,丁延于2001年8月18日在承德监狱被迫害致死。

在国外,李洪志先生和海外法轮功学员也以各种方式向大陆学员和世人传达着重要的信息和真象。

2000年1月19日,李洪志先生首次通过明慧网公开发表照片。这张照片的文字说明为:“1999年7月20日后,师父离开纽约,在山中静观学员与世人”。这是1999年7月20日中国大陆的镇压全面公开登场后,李洪志先生首次公开向众弟子发表重要信息,也是特殊时期所有新文章、新讲法都在明慧网正式发表的开始。(后来此照片被收入《精进要旨》(二)时,图片说明改为“1999年7月20日后,师父离开纽约,在山中静观世间。”)

同年5月,海外法轮功学员创办的网站“不惑网”易名为“新生网”后改版推出。

5月22日,李洪志先生自镇压后首次在明慧网发表写于1999年10月12日的诗作《心自明》。

6月15日,明慧编辑部首次公布李洪志先生“重大问题一定看明慧网的态度”的教诲。

6月29日,李洪志先生经文《预言参考》在明慧网发表。7月2日,李洪志先生经文《随意所用》在明慧网发表。7月5日,李洪志先生经文《排除干扰》在明慧网发表。

7月14日,法轮大法公告栏发表题为《重大问题看明慧网的态度》文章,呼吁全体法轮功学员刻不容缓的全面了解、大量传播明慧网所刊登的材料。 7月18日,明慧编辑部发表题为《慈悲伟大的师父》文章,向学员与世人揭示人类走过2000年大劫一事背后的深层真象,督促众大法弟子在史无前例的正邪大战和正法修炼中精進。

8月由法轮功学员义务创办和维护的“法轮大法信息中心”(英文)在美国率先成立。

8月29日,香港法轮功学员朱柯明和北京法轮功学员王杰向中国最高检察院起诉江xx、中共组织部长曾庆红、中央政治局秘书罗干,指控三人违反法纪迫害法轮功,并提出了撤销对李洪志先生的通缉令、撤销公安部违反宪法的“六禁止”通告、释放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追究江、曾、罗等三人的法律及刑事责任等六项起诉要求。 因起诉江xx,朱柯明和王杰在北京被捕。这是第一起法轮功学员依法起诉迫害元凶江xx的案例,而原告直接受到非法处置。

9月26日,明慧编辑部发表题为《严肃的教诲》的文章,记述了李洪志先生当时的最近一次谈话。讲话中,针对有关正法修炼的圆满等一系列重要问题,应如何在法上提高认识,针对学员中种种情况,李洪志先生对自己的弟子做了许多严肃的开示。

10月8日,由海外法轮功学员义务创办和维护的“世界法轮大法电台”在美国旧金山开播。

10月21日,800多名法轮功学员在美国旧金山举行心得交流会。李洪志先生自镇压后首次再度出席交流会并讲法。讲法内容后收入李洪志先生的著作《导航》。

10月28日,由海外法轮功学员制作的“放光明”法轮功电视节目在北美卫星电视台通过卫星和部份有线电视播放,覆盖面包括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

11月19日,由海外法轮功学员创办的“正见网”正式推出。正见网的前身是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和华盛顿DC法轮功学员创办的科学网,原来的科学网主要收集关于人类史前文明的资料及论科学的有关文章。

同月,“美国公众支持法轮功修炼者信仰权利协会”,简称“法轮功之友”协会成立。“澳洲公众支持法轮大法信仰权利”协会成立。

12月9日,北美五大湖法轮大法修炼心得交流会在安娜堡密执根大学召开,李洪志先生到场讲法。讲法内容后收入《导航》。

12月23日,18个国家和地区的3000多名法轮功学员在台湾台北市举行心得交流会。这是台湾首度举办跨国修炼心得交流会。

2001年1月1日,针对当前法轮功学员遭受的迫害,李洪志先生经文《忍无可忍》在明慧网发表。

同日,至少有700名大陆法轮功学员天安门请愿被捕。警察一度平均两分钟逮捕一名请愿学员。

1月4日,美国法轮功学员创办的“法网恢恢”网站开始运行。此网站旨在整理揭露迫害法轮功案例和责任人名单。

1月10日,加拿大籍法轮功学员张昆仑教授在中国被判三年劳教,近两个月后通过加拿大政府的干预提前获释。这是第一起国际社会成功营救法轮功学员的案例。

海外法轮功学员的行动有力的支持了中国国内学员,并为法轮功在国际社会上赢得了广泛的支持。

国际支持和褒奖

2000年1月15日,欧洲议会通过决议要求停止镇压法轮功。

3月23日,国际特赦组织在香港强烈谴责中国镇压包括法轮功在内的精神运动。

7月加拿大总督Adrienne Clarkson写贺信祝贺法轮大法周。8月,加拿大副总理Herb Grey及加拿大司法部长、文化传承部长等多位内阁部长共写信70封祝贺加拿大法轮大法周。

10月,美国、英国等地超过30名议会议员及大学教授提名李洪志先生及其弟子为2001年度诺贝尔和平奖候选人。

国际社会的支持和褒奖代表着世人的正义之声,也是对江政府的强权镇压的抗议和谴责。

发表时间:2005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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