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6月11日 星期二

  • 谤法谤佛 罪之大者

  • 与无神论者谈神

  • 从“后现代物理学”谈起

  • 正见期刊:启明 (第004期)


  • 谤法谤佛 罪之大者

    大陆大法弟子

    俗话说:“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在人间法律这一层面上看,杀人是最重的一种犯罪。从历史角度来说,一直到现代社会,死刑在一些国家被废除以前,所有国家都把“杀人偿命”看做是一件天经地义的事。即使是那些刑罚最宽松的时期也不例外。

    秦朝以暴政酷刑治国,从统一到亡国只经历了15年的时间,当时全国两千万人口,囚犯却有上百万。汉高祖刘邦攻占都城咸阳后,废除了秦朝所有的法律,但规定“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这就是著名的“约法三章”。

    历史上有许多位高权重之人,赏罚由心,生杀予夺,但是他们无论如何跋扈一时,最后都会因滥杀无辜受到残酷的报应。

    战国时,商鞅辅佐秦孝公变法图强,为秦国取西河之地,使秦国一跃成为战国七雄中最富裕最强大的国家。但商鞅以残酷的刑罚恐吓百姓,以无辜百姓的鲜血树立自己的威权,他“常亲至渭水阅囚,一日诛杀七百余人,渭水为之尽赤,哭声遍野”(见《东周列国志》)。最终,被秦王在都城咸阳五牛分尸,商鞅被处死后,“百姓争啖其肉,须臾而尽”。

    秦昭襄王手下名将白起,每次出师必凯旋而归,攻必克,战必取,为秦国打下七十多个城池。秦王封他做武安君,对他十分信任。秦昭襄王四十七年,白起在长平一战,俘虏赵军40万,但他又害怕赵军谋反,遂在一夜间将40万赵军全部杀死。史载当时“血流淙淙有声,杨谷之水皆变为丹,至今号为丹水”。消息传入赵国,整个国家中“子哭其父,父哭其子,兄哭其弟,弟哭其兄,祖哭其孙,妻哭其夫,沿街满市,号痛之声不绝”。后来,白起失宠于秦王,在杜邮自刎而死,临死前说到:“我固当死。长平之战,赵卒降者数十万人,我诈而尽坑之,是足以死。”(见《史记》之“白起王翦列传”)《东周列国志》说“后至大唐末年,有天雷震死牛一只,牛腹有‘白起’二字,论者谓白起杀人太多,故数百年后,尚受畜生雷震之报”。

    项羽自称“力拔山兮气盖世”,他初领兵不久,就在巨鹿与秦国名将章邯对阵。项羽破釜沉舟,九战九胜,大破秦军。当时来救巨鹿的诸侯军队有十几路,谁也不敢出兵,等到秦军战败,“项羽召见诸侯将,入辕门,无不膝行而前,莫敢仰视。”后项羽收降章邯及秦军20万,但他又担心秦军叛乱,就下令“楚军夜击坑秦卒二十余万人新安城南”(见《史记》之“项羽本纪”)。项羽草菅人命如此,最后自己也落得个乌江自刎的下场,死后又被五名汉将分尸。

    为什么把杀人看得那么重呢?因为人的生命是神赐予的,人的生活也是神安排的,作为一个人如果打乱了神的安排,罪过当然非常之大。同时被杀死的生命不能马上进入轮回转生,就成了另外空间的孤魂野鬼,无吃无喝。神给人安排生命进程时,有的安排了不止一生,那么一个意外死亡的生命则一直要等到原来天定的生命进程完成后才能再次转生。这种痛苦又都是杀人者带来的,当然杀人者要偿还这种痛苦了。

    即使在天象变化下的战争发生时,也应怀上天好生之德,所以孙子曰“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杜甫诗云:“苟能制侵陵,岂在多杀伤?”。

    然而,在超越常人的角度看,杀人的罪却不是最重的,还有比杀人更大的罪,现代人却漠然视之,这就是谤佛谤法的罪。其罪如山,其罪弥天。

    在真正了解佛法以前,曾经错误地觉得“宰相肚里能撑船”,人还要有如此肚量,对佛对法有所不敬,难道佛还会和人一般见识吗?等到真正了解佛法时,才发现谤法谤佛的罪,是怎么惩罚都不过分的。

    人之所以做坏事,最关键的原因是不相信做坏事会有报应,只图自己一时痛快,轻者损人利己,重者哪管别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他却不知道“暗室亏心,神目如电”,他所做的一切坏事,神都看得清清楚楚,他给别人所施加的一切痛苦,都将由他真正的生命在地狱中去加倍承受偿还。甚至罪业太大时,还要面临生命层层灭尽的绝境。

    从人中看“杀人偿命”,“杀人”是因,“偿命”是果,从更高层来看,不信神是更深层的原因,“杀人”和“偿命”都是结果。岂止是“杀人偿命”而已,人做的一切坏事都是结果,“不信神”则是那一切坏事发生的原因。反过来讲,如果一个人信神、敬神,一切按照神告诉人的道理去做,那么他就会诸恶不做,诸善奉行,并因此得到福报,甚至能达到圆满的境界,回归天国,人类的道德也会维持在一个高尚的境界,而神告诉人的道理,就包含在佛法中。

    不仅如此,一个层次的佛法更是大觉者创生那一层宇宙时所依照的标准,一切的物质,一切的生命都依佛法而生,顺佛法而成。古人说“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意思就是说天的运行规律最为稳健、健康,君子按照这种规律行事就会自然强大,生生不息。而这种规律也都是佛法开创的。

    人只有在心中敬佛敬法,才会怀着敬畏之心依法行事。谤法谤佛的人,不但自己不敬法不敬佛,更是在动摇别人对神佛的正信。这实际上就是在动摇人背弃生命之源,背离人的正义正行,等于拉着别人一起在横流的物欲中沉沦堕落。受他言论影响的人越多,他的罪业就越是深重无边。而这种影响是比杀人更罪恶的,因为失去了对神佛正信的人,在随心所欲地行事时,会坏事越做越多,恶业越积越重,直到生命沉沦地狱,甚至彻底销毁。虽然谤佛谤法的人没有直接杀人,但他对所有因他言论影响而沉沦的人都难辞其咎,这样看来,他是不是比商鞅、白起和项羽犯下的罪更大呢?

    XX党在大陆建政以后,一直以无神论对大陆民众洗脑,文革时又以“破四旧”为名大规模损毁庙宇和佛经典籍,以致于整个大陆良知崩坏,道德一泻千里,随之而来的是环境的破坏,天灾人祸,疫病丛生。

    法轮大法的传出是伟大的主佛对整个宇宙生命的最大慈悲,在伟大的佛法感召下,无数的人重新树立了对生命的正确认识,变成道德高尚,无私无我的人,并因此解脱沉疴顽疾的困扰。在大法洪传的十年中,无数的人如获至宝,奔走相告,佛光普照,万众新生。

    邪恶却对大法怀有疯狂的妒嫉和敌视,从1999年7月开始,对大法进行肆意的歪曲诋毁,煽动被蒙蔽民众对大法的仇恨,对大法弟子进行疯狂的迫害摧残。

    大法弟子是慈悲的,他们只要保持沉默就可以保住他们的工作、住房、家庭乃至生命,就可以免受牢狱之苦、免受酷刑折磨。但是他们知道“佛法是宇宙的特性,是造就物质本源的因素,是宇宙产生的原因所在。 ”(《精进要旨》“证实”)。迫害和敌视大法的罪过是万劫不复的。有一个生命按照佛法回升,就会有与他相关的无量众生因此得救;有一个有缘的生命被销毁,也会有相关的无量众生沉沦苦海。

    大法弟子正以巨大的付出唤醒人们对大法的正确认识,帮助一丝善念尚存的人走出万劫不复的深渊。神佛也正在以各种天灾向人类频频示警。谤法谤佛,罪之大者!“人类啊!清醒过来吧!”(师父经文《再论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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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无神论者谈神

    大法弟子

    这世界到底有没有神呢?其实现代科学是没有结论的。科学承认实验证实了的东西,但也不否定未经实验否定的东西。以前人们用达尔文的进化论来否定神造了人,而现代科学却不能证明进化论是正确的。考古学家找不到进化链上两个物种间的中间过度物种,找来找去倒发现了许多几百万年前,几十亿年前的高度文明的遗址,按进化论那时人连猴子都不是,哪来的文明?所以在现代考古学家的眼里,人类的历史是轮回的,一茬一茬的。现代分子生物学也是否定进化论的。99.9%的基因突变都是突发事故,是往坏了变,而众多基因变异导致一个新物种的产生,至少要100亿年,要进化到世上这千奇百怪的物种,那要多少兆亿年,而那时地球都没有,哪来的物种?所以我们必须明确,无神论是没有科学根据的,无神论没有资格来评判事物的真假好坏。

    反过来讲,无神论证明不了自己是对的,而许多事实却证实了神的存在。比如西方宗教讲的诺亚方舟,现代人们真找到了那只古船,考古年代与船的特性与宗教中讲的完全一致;在我们中国,历来就有人修佛修道,许多真修成了。不说那些神话传说,就说我们看得到的,安徽九华山上好几尊百年不腐的和尚肉身,科学证明他们未经任何化学处理而百年不坏,众多庙里贡的舍利子,科学也证明舍利子不是我们地球上的元素,等等等等。

    固执保守的人,当他遇到当代科学解释不了的现象,他一概把它归为自然现象而不再深入研究。那么自然是什么呢?宇宙规律又是什么呢?其实,宇宙规律就是神,神就是宇宙规律。承认宇宙规律的存在,也就承认了神的存在。宇宙是分很多层次的,高一层制约着低一层,高一层的生命管着低一层的生命,高一层生命的活动就是人讲的自然规律。

    不相信有神论的人常说,有神为什么不显给我们看看?他不知道人是没有资格看见神的,就好比地下的虫子见不到天上的云彩一样,云彩不会钻进泥土里让虫子看见的,虫子得自己提高层次,升到天上,至少要冒出地面才能看到云彩。佛是慈悲于人才度人,不是非要度人不可。要真正知道是否有神,最好的办法是亲身实践,象法轮大法修炼者那样做出自己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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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后现代物理学”谈起

    简远

    超弦理论的早期奠基人NAMBU曾提出“后现代物理学”(POSTMODERN PHYSICS)的说法。当然此说并非严肃的学术定义,但它表达了物理学家对目前理论物理研究的一些看法。

    在以前的物理研究中,实验和理论可以说是携手并进的。多数情况下是实验物理学家观测到一些现象,然后理论物理学家提出数学理论加以描述。如量子电动力学的最终完善就源于一个称为LAMB偏移的实验观测结果。而有些时候则是由理论物理学家提出一个理论,然后由实验物理学家设计实验进行验证。如粒子物理中的八维理论(EIGHTFOLD WAY,此名来源于佛教)和夸克理论,都是其发明者通过群论等优美的数学并结合已有观测结果推导出来,然后被实验证明其预测的正确。

    然而目前理论物理学家所探求的旨在把电磁力、弱核力、强核力、和引力统一起来的诸如超弦(SUPERSTRING)和旋子(TWISTOR)等理论已远远超出实验物理所能达到的能量,所以这样的理论很难被实验所直接验证。在这种情况下,验证一个理论正确与否的标准已不再完全是实验观测,而是这个理论是否建立在令人信服的原则(如对称性)之上,是否具有数学上的美感,是否在数学上自洽,是否免于无穷大及荒诞解(ANORMALIES)的困扰,是否具有逻辑上的不可避免性,是否能解释已知的理论,并把它们作为自己在低能态的近似或不同角度的侧面。在这种意义上,目前的物理和“玄学”并非完全的格格不入。

    而超越世俗文化的精神修炼更是如此。因其涉及更为微观、更为宏观、更为久远、和更高能量的范畴,其理论一般很难被实验所证实。更因为常人社会是迷的空间,心智受到限制的常人是不被允许看到真相的,所以修炼的现象尽管在常人社会“偶露峥嵘”,却很难达到实证科学所要求的可重复性。但佛法仍然是可以被人所“证”的,只是这时的“证”已不是“眼见为实”的“证”,而是对佛法的“证悟”的“证”。一个人只要精进实修,就可以体会到佛法玄妙精深且圆融不破,在高层次大道至简,而往下来又包罗万象、将一切圆满说清,世间的学术和伦理不过是佛法在人类空间的点滴折射而已。

    当然,修炼者在心性上的证悟远远超出常人在数学逻辑上的证明。随着修炼者层次的提高,修炼者就可以直接体察到那个层次的更微更宏的真相,并直接具备和运用那个层次的能量(功力)和能力(功能)。

    (注:本文写于2001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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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见期刊:启明 (第004期)

    《启明》是以科学新闻和文章为主要内容的正见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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