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零口供反迫害

黑龙江大法弟子


【正见网2017年01月11日】

我们当地有位同修 在2000年12月31日到北京天安门证实法讨公道,第二天在天安门广场被北京公安人员抓捕迫害。2001年1月4日被本地公安派出所人员接回送县公安局政保科(现在叫国保大队)受审。在问不出有价值口供的情况下,国保队长最后问:“某某,你还炼不炼法轮功了?”这位同修气哼哼的回答:“炼!”国保队长又问:“还维护不维护法轮功了?”这位同修接着答到:“维护!”(反思分析:第一,其实,应当拒不回答邪恶的任何提问。回答了,等于中了邪恶进一步迫害的奸计,等于给了邪恶一个迫害的理由。第二,气哼哼的回答,已经有点常人的匹夫之勇了,已经偏离了法的标准了,法的威力不能展现;不但起不到震慑邪恶的作用,反而会“激怒”邪恶迫害。)结果,从北京回来的当天晚上,这位同修就被送进了看守所刑事拘留,被迫害了一个多月,损失很大。

“好了疤瘌忘了痛”。15年后的2015年7月,因当地部分法轮功学员轰轰烈烈的在省级公路两侧大面积悬挂大法真相资料,被省公安厅列为所谓的大要案。在省公安厅派人侦破“案件”的过程中,受牵扯包括这位同修在内的六位同修被抓捕迫害。详细情况这里不讲,单说这位同修被抓捕后,没有汲取15年前那次被迫害的深刻教训。在公安人员所谓的审讯过程中,不仅没有一开始就做到零口供。反而在省公安厅人员恐吓及伪善诱骗下,说了一些不应说、不该说、不能说的事情。最后对公安所说的事情竟成了自己受迫害的所谓“证据”(其中有一条是说了自己曾经在明慧网上发表过文章),结果被冤判了10个月迫害。如果被抓一开始,面对邪恶,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祥和的心态。按照师尊的教诲:“无论在任何环境都不要配合邪恶的要求、命令和指使”(《法轮大法 精進要旨二》- 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去做,这位同修根本就不能被起诉,很快就能被放回家。当时从公安内部人员传出的消息都说:根本没查出他啥大问题,“事”都是他自己说的。

另外这里要补充一点,就是公安的伪善诱骗问题。有些公安人员在10多年对大法及大法弟子的迫害中,积累了一些“经验”。他们从收缴的大法经书及有关资料中,还有接触的一些犹大中,甚至大法网站还有海外特务那里可能了解到了很多“内容”。当煞有介事或表现的有鼻子有眼的对你倾倒时,你一定要注意了。只要你保持正念,你就会发现其中的破绽,邪恶就骗不了你;但你如果认识不到它正在毒你,你就可能认为它说的有“道理”,最后它就无孔不入的把你诱骗了,弄不好就会让你邪悟。还有一个“诈供”问题。笔者在被非法关押审讯中有一次遇到了这样的事情,某公安人员假惺惺的说:瞧瞧你,这件事你还不承认,人家谁谁都把你供出来了,你还抗拒,多傻。当自己表示不相信时,他们还晃了晃手中的笔录(假的)。邪恶的公安就用这种离间欺骗的方式骗了另外一位同修承认了所谓“错误”。结果加重了自己和同修被邪恶迫害,教训惨痛。

综上所述,当面对邪恶非法审问的时候,一定要做到零口供。才能避免邪恶迫害,至少能减轻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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