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改变不了人心

毛毛


【正见网2001年03月24日】

说起法律,恐怕大家都会说法律健全是一件好事,国内多少年来都在谈法制建设,有什么人干了坏事却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人们会说这是因为法律还不够健全。按照这种逻辑,姑且不论有没有可能存在这样的法律,可以面面俱到地预见到所有可能的恶行,是否有人计算过我们要制定多少条法律法规才算得上法律健全呢?

说起法律健全,在这个世界上美国算得上是一个典范了吧?为什么美国的各种犯罪行为不断呢?而且罪犯的年龄越来越小,连续不断的校园枪击案件令美国父母惊呼:“我们怎么还能放心地把孩子送到学校。”是因为法律不够健全吗?违法的人明明知道违法要受到惩罚,为什么还要有法不依呢?这恐怕不能简单地归结到法律不健全上吧?

到美国来的中国人都知道,教育孩子要小心,在美国打孩子是犯罪,孩子可以叫警察来。很多人都觉得这条法律有点不合理,天下那个父母不爱孩子,打孩子是为了教育,不是为了伤害,这同犯罪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回事呀。那么为什么会有这么一条法律呢?我不敢确定地说一定是这样,但是恐怕是同家庭暴力犯罪现象有关吧。当人们发现越来越多的家庭暴力事件的时候(其它的现象也是一样),不去分析问题的症结所在,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是简单地制定法律去禁止,从而封闭自己。结果是法律条文越来越多,束缚得人们无论干什么都要冒着触犯法律的危险。人们称之为法律健全。

很多人热衷于制定和执行法律,学习各种法律条文,却忘了想一想法律的最终目的是什么。法律的最终目的是为了维持社会秩序,为人们创造一个平安和祥的社会环境。如果法律制定得越来越多而社会秩序却越来越乱,我们是否应该重新考虑一下我们的做法对不对?

中国远古贤君统治时期,社会安定,人民安居乐业,靠的是以德为本,而不是法律的健全。据汉朝的记载,朝鲜在上古时期,当时的君王教民以礼义,田蚕织作,只设置了八条禁律,杀人者偿命;伤人者以谷物赔偿;偷盗者,男子没入为家奴,女子为奴婢;自赎者每人五十万,即使被赎出为民,民俗还以此为羞耻,无人愿意与其联姻。所以社会安定,夜不闭户,女子贞节自重。到汉朝,有商人经商至此,见这里夜不闭户,于是晚上偷盗人家,破坏了当地的风俗,犯罪的人渐渐多了起来,于是法律条文相应增加,达到六十多条。由此可见,法律条文的增加是社会道德下滑,人们失去了自我约束的力量,导致社会整体的败坏,才不得以而为之。如果反过来以法律条文的健全作为一个社会是否安定健康的标准,那正好与事实相反了。

真正要建立一个平安和谐的社会,根本在于“教民以礼义”,用现在的话讲,要教导人民重视道德。法律改变不了人心,依靠法律来约束人们,只是从表面上强制人们,如果人没有从本心上认识到,人们看不见时,他还会做坏事。如果每一个人都从内心认识到做坏事是羞耻,绝对不应该,从而整个社会形成了一个强大的道德力量,这才是真正的“德治”。这样的社会才是人们梦寐以求的幸福社会。

李洪志先生传出的法轮大法,教导人们出了问题要向内找,看自己的不足,不要看别人。每一个法轮大法的修炼者都在学着向内找,提升自己的道德,以“真,善,忍”为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这必将带来整个社会道德的整体提高。如果每个人都能够以心法约束自己,何必要那么多的外部因素(法律)来管理呢?法律是改变不了人心的,真正的根本在于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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