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义”

君岚


【正见网2012年02月27日】

中华文明以“仁义礼智信”为中心。千百年来,一直承传,自古圣贤们修身齐家,以达到“中庸”的至高境界为目标。他们把义气之道作为品德高尚之人的一种必要节操。假如要我为“义”下定义的话,所谓“义”:“博爱之为仁,行而宜之谓义。”古人有“礼以行之,逊以出之,信以成之。”、“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摘自《论语・里仁》)“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摘自《孟子・离娄上》)的论述,俱已详备。孔子曾向老子问礼,问到“仁义”时,老子说:“今仁义惨然而汩人心……夫子修道而趋,则以至矣,又何用仁义?……夫子乃乱人之性也。”古有“闻义能徙、视死如归”的故事,我想正是说明了这个问题。

汉武帝的时候,“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董仲舒明确指出统治者要用“义”来修养心性、培养品德、陶冶情操。他说:“天之生人也,使人生义与利;利以养其体,义以养其心。心不得义不能乐,体不得利不能安。义者心之养也,利者体之养也。体莫贵于心,故养莫重于义,义之养生人大于利。”(摘自《身之养重于义》)。他还说:“义以养其心”、“心不得义不能乐,体不得利不能安”。因此,以贪图小利而破坏“大义”是不可取的。“仁”是用来安人的,“义”是用来治己的。董仲舒也说过:“《春秋》之所治,人与我也。所以治人与我者,仁与义也。以仁安人,以义正我。故仁之为言人也,义之为言我也。”他反复强调“仁”与“人”之间的关系,最后得出总结:“义云者,非谓正人,谓正我”、“义在正我,不在正人”、“义者,谓恒在我者,恒在我者,而后可以称义”、“义之为言我也,故曰有为而得义者,谓之自得;有为而失义者,谓之自失;人好义者,谓之自好;人不好义者,谓之不自好。以此参之,义,我也,明矣。是义与仁殊,仁谓往,义谓来;仁大远,义大近;爱在人,谓之仁;义在我,谓之义;仁主人,义主我也。故曰仁者人也,义者我也”、“以仁治人,义治我,躬自厚而薄责于外”、“仁造人,义造我”、“义之法,在正我,不在正人,我不自正,虽能正人,人弗予为义”(摘自《仁义法》)。

元代四大悲剧之一的《赵氏孤儿》(又名《八义士》)更加凸显了“义”的含义并予以阐述和说明:“父慈子孝是孝义;夫敬妻贤是情义;邻里互助得仁义;危难相救见恩义;尊老敬贤知礼义;承诺必行为信义;知耻自重有节义;明达勇仁担道义;君明臣贤结忠义。”

综上所述,可以说明:“义”是人的道德生活中不可违背的准则。

那么,要如何才能做到“义”呢?

要做到“义”,首先要能爱人,“义”与“仁”是相互延伸、相互促進、相互补充、相互发展的。“义”的意思是“利他”。只有学会奉献,处处考虑别人,才能得到真正而深刻的“义“。这也是中国道德规范中最富有人情味的一方面。在《史记・孟尝君列传》中:“孟尝君亏得冯谖和其门客的‘大义凛然',才幸免于难。”孔子著《春秋》,提倡“大义”,这是对国家、对民族有利的事。《三国演义》中“刘关张桃园三结义时发誓――上安社稷,下保黎民”以及《水浒传》中“水泊梁山结义时立下盟约――替天行道”。正是体现了这个方面。

“义”是针对“多数的,群体的利益”,并非是“小团体,小帮派”的一己之私。孔子说:“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也就是这个道理。管仲辅佐齐桓公,孔子就认为“此大义也”。在“义”与“利”的关系中,二者是可以相互联系、相互促進、相互发展的。

在“义”与“勇”的关系中,二者却总是结合在一起的。“君子有勇而无义为乱,小人有勇而无义为盗”。子路,有勇有义,被尊为贤;文天祥、关羽,不为利诱,被尊为神。以及对后世的许多仁人志士的大义,堪为“楷模”。在这里我就不多列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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