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传统的婚姻理念约束自己的孩子

大陆大法弟子


【正见网2012年01月01日】

现在的女孩子主动追求男孩子多,我儿子在大学里就有了主动追求他的女朋友。我发现以后主动要求他们来家里会面,一来可以顺便了解那孩子的人品,二来还可以方便让她得救。当然女孩子来家时,我就当她是自己的女儿,同时对他们在相互了解期间要“约法三章”:你们还是学生,还要学习,没有具备独立生活能力,眼下只能是相互了解阶段;不能学现在的世俗:处对象就很快同居,那样是互相伤害,是有罪的;在相互了解期间要互相尊重,女孩子更要自重,保护好自己,人保持一定距离最好。俩个孩子很听话,那女孩还很理解我对她象女儿一样的爱护。后来有时在家住宿,我就在我房间打个地铺,儿子在我房间地铺上睡。让女孩子住我儿子房间。---后来因多种原因,他们在毕业前很理性的和平分手,相互之间没有任何身心的伤害。用传统的婚姻理念约束我们自己的孩子,是我们份内的责任啊。

现在的中国大陆世俗很严酷,传统的道德婚姻理念荡然无存的很可怕。小青年随便“处对像”,随便租个房子就同居。有的过几天就分手,再找一个又同居---简直就是儿戏!常人也都觉得是正常了。在大学校园里也很严重,甚至有的学生随便把(男)女“朋友”领到宿舍里同居。简直太离谱了!更别说女孩子给人家当二奶了!

我看到周边有些大法修炼人的家里也有很多是孩子“未婚同居”。感觉上好象是正常的,没有什么。这不是和常人一样的变异认识吗?这种变异的婚姻观念是不是我们对孩子不负责任啊?社会世俗已经变异的那样了,我们也管不了。可是,我们自家的孩子,我们是可以教育的。我们不应该用大法的法理 ,用传统的婚姻理念约束、引导自己的孩子走回正统的人的正道上来吗?

因为我们大法修炼人要给后人留下历史,留下后人可遵循的人的道德规范。那在这方面,在我们自己做好的同时,是不是也要我们的孩子都做好,这是真正的爱护他们,为他们将来能修大法打下一个好的基础啊。其实这也没有啥难的,讲清道理孩子是会接受的。可我们要是不管束,还要在家里给孩子们提供同居的条件,是不是不合适啊?说严重点不是在害他们吗?

在这里,我们共同重温师尊在《欧洲法会讲法》中的教诲:“大家知道,西方人对中国人男女之间还那么拘谨不理解。我告诉大家,那才是人哪。性的开放,混乱了人种,混乱了人伦,神是绝对不允许的。所以做一个修炼人,你们绝对不能干这样的事情。你可以有你的妻子,有你的丈夫,这是正常的人的生活。如果他不是你的丈夫,不是你的妻子,你和他(她)发生性的行为,就是犯罪。”

“但是子女要是不教育、不教他们怎样做人,那也是犯罪。儿女因没有教育好干坏事时的业力也有大人一份,但从小就无法教育的那是另外一回事,一切都安排好了。为什么还要教育?如果教育成好人就不会再造大业,生活的质量会不同,还可能成为修炼中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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