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鹿杀子



【正见网2001年01月25日】

【正见网】人干了坏事,伤害了其他生命会造业。自己造的业必须要还,这是谁也不能超越的理。法轮大法把这个理以非常浅白直接的方式告诉了我们。“可是一下子把一个生命结束了,动物也好,其它生物也好,那么就会造下一个相当大的业力。杀生过去主要指杀人,造的业比较大。可是杀一般的生命体也是不轻的,直接产生很大的业力。”“他吃的苦越大,造成他痛苦的业力就不断地给杀生者身上加,你想你会增加多大的业力?”(李洪志《转法轮》)。

还业有不同的方式。“射鹿杀子”是现还的方式。其实在我们的身边这种还业报应经常有的,只是人们不相信罢了,以巧合之说来骗自己。

江西吉安县访陵居民吴唐,善射箭,爱好打猎,时常携带儿子出外打猎。

有一次,在山野中发现母鹿带领小鹿出游,吴唐便引箭射死小鹿,母鹿痛丧爱子,徘徊悲鸣,吴唐不但不生怜悯,又隐伏草中,等待母鹿正悲伤舔抚小鹿时,又将母鹿射死,正要去拿取时,顷刻间又发现了一只花鹿,引箭再射,不料正射中其子,吴唐抱起爱子,悲痛欲绝。

忽然听到空中呼唤说:“吴唐!吴唐!母鹿爱子的天性,与你有何差别?”吴唐惊奇抬头观看时,忽然从草丛中跳出一只老虎,猛扑吴唐,折伤手臂而死。

添加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