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悟放下自我

大陆大法弟子


【正见网2011年06月28日】

二零一一年六月十七日晚,我去技术同修家,问几天前托她给甲同修买卡的事。她说:“我知道乙同修四月份买的卡(已开卡)一直没用,你去问乙同修,现在还没用,你把钱给她,拿来用上,我就不用再买了,这样乙同修也避免了浪费大法的资源,问后,信箱给我回信,明天我再买。”

当时,我迟疑了一下。技术同修便说:“那还我去。”我心想:技术同修事挺多的,家离乙同修较远,而且天色已晚,我说:“我方便我去。”

从技术同修家出来,我就直奔乙同修家,乙同修说:“用上了。”我说:“那我回去就给技术同修回个信。”离开时,乙同修还问我一句:“是你用还是别的同修用?”我回答:“不是我用。”乙同修:“啊”了一声!我就急着回家,上信箱给技术同修回信说:“用上了。”

大约过了二十来分钟,乙同修给我来电话:“你说的那件事,我能办。”一听这话,我心里对乙同修就不满意了。心想:技术同修为你着想,将你闲置的卡用上,提出让我找你,我当时迟疑一下的原因,是和你办事,说道多,有放不下自我的观念,不愿意来。你刚才来电话又正好应验了:去你家都说用上了,离开你家来电话又说能办,那肯定是卡还没有用上(现在看那是用自我的观念去猜测乙同修),我都给技术同修回完信了,你才给我来电话。此时,技术同修肯定看信箱,知道信了。我若再给她发一次,她上完信箱,不可能再上了,只能自己再返回她家给信,她家还挺远的,就不想返回了,也很执著的放不下自我(当时没有意识到)的在电话里瞒怨:“我都已经给人家回信了。”乙同修一听这话,就把电话撂了。

之后,我仔细的向内找自己,才明白:我认为乙同修有放不下自我的观念,实际上是自己有放不下自我的观念。

我细分析,一开始技术同修叫我去问乙同修,我迟疑了一下的那一念:就是放不下自我,认为乙同修办事说道多,有放不下自我的观念,此念一出,必将这不好的败的物质打入乙同修的空间场,那乙同修能不说:“用上了。”吗?这是自己用放不下自我的观念,去衡量乙同修没有放下自我的反应。

我从乙同修家出来,乙同修说:“是你用还是别的同修用?”我回答:“不是我用。”找自己,当时回话特别强调的是“不是我用。”这又是没有放下自我,心里寻思你既然卡都用上了,还说我用他用的话那不是多余吗?好象是我来求你似的,就没有耐心,急着回来了。

若当时我能放下自我,细问一句:我用如何?乙同修很可能会说出其中的原因。一听,不是我用,我又自我的分析乙同修会误认为,我找她问卡的事,一定是我用。可我说的“不是我用。”很可能有点不理解。当我离开她家之后,她肯定会用法来衡量找自己,我去找她取卡,不管是我用还是其他同修用,那都是同修等着在法上用,既然是法上用,那就是大事,于是,给我打来电话想配合、帮助,没想到那时的我还没有意识到,自己有放不下自我的观念,更谈不上去清除,所以,就没能放下自我,更想不到为法负责、为同修负责,主动的在电话里和乙同修去配合:那好!我马上就过去。就不会拒绝乙同修和自己的配合、帮助了。

事隔几天,我又去技术同修家去取她应该给我买回来的卡,技术同修说了:“我没有买,我看你信箱说:‘用上了。’我以为是你把卡拿到手了,那不就是用上了吗?所以,没买也没给你回信。”

我说:“你没买也挺好,那天我信箱给你回信后,乙同修又给我回电话说:“能办。”我想卡可能还没用上,因当时我放不下自我,所以,就没有过去取,也未从信箱跟你说这个事,既然是这样,那我再去乙同修家一趟取过来。

去后,乙同修说:那卡确实用上了。你从我家走后,我就想到了:同修需要卡,你托技术同修买,她若不能办呢?我能办。所以,我才给你打电话,说能办,你说已经给技术同修回信了,让技术同修给办,那我就没说的了。

听完乙同修这么一说,我一下明白了:我托技术同修为甲同修买卡,技术同修没买,让我去找乙同修去取,乙同修说用上了,给技术同修回话再买,可我省略了回话的主语,出现了技术同修理解上的误差又没买,使我又返回乙同修这里,弄清了原委的整个过程,这就是师父给我安排,通过卡事,使我从法理上去意识,这里面有一个需要整体上彼此互相配合的因素,共同提高上来的因素,从而去发现、去认识、去清除自己对乙同修长时间形成的放不下自我观念的机会,修好自己,真能做到“做事先考虑别人。”(《转法纶》)“他的事就是你的事”(《二零零二年华盛顿DC法会讲法》),自觉的去帮助同修、去圆容。

卡事前后的阴错阳差,看似差错,它让我悟到:差就差在自己未觉察到放不下的自我观念上。当一件事情出现在你面前,遇到了心性上问题的时候,要真能做到正视自我、放下自我,首先,你必须得在法上,有“做事先考虑别人。”的心,然后,你才能自觉做到不回避,而放下自我,真心为他人着想去付出去做,否则,就会误解同修,间隔同修、伤害同修。在此,我真心的对乙同修道歉说:“对不起!”并发自内心的感谢慈悲的师父给我安排了这么一个放下自我提高自己的好机会。

一点浅悟,有不当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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