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协调大纪元报纸发行过程中的修炼体会

多伦多大法弟子


【正见网2011年06月01日】

尊敬的师父好!

各位同修好!

我今年54岁。少年时期的我是个坏孩子,10岁开始赌钱,15岁辍学,16岁吸烟,17岁去澳门上赌场。1977年,20岁糊里糊涂的以技术移民的身份来到加拿大,赌钱还是没有停下,一直到2004年得法后,我才戒了赌。

2004年得法,2005年开始,每个周一我帮大纪元拉报纸。一直到去年5月,我工作了二十六年的公司要结业了,没有工作没有收入,那时候的心情真像《转法轮》书中所说:“他也是其中一个,一下饭碗丢了。这是啥心情?没有地方开支了,怎么生活呀?”由于少年时好赌不好学,没啥学问,真的是“干点儿别的还不会”,怎么办呢?我没钱买车保险,也就是说我没车了,我不能拉报纸了,我只好退出大纪元。

两周之后,我看到大纪元发出一份招聘专职送报员的通知,跟太太商量后,我去应征。我没车,大纪元买一辆大车给我,我没收入,大纪元发工资给我,结果我受聘了。我很幸运,原来师父一早就给我安排好了,让我休息一个月后,把我生活上的问题与证实法的工作融合在一起,给我的修炼里程展开新的一页。

办媒体,要学问,我的同事同修们个个都很有本事,很多人都有很高的学历,我没学历,好在送报员不需要学问,这样我才能够成为大纪元的成员之一。6月上班,开始时上司只给我送一条路线,每天6点到9点就完成,后来给我送两条路线,每天6点到10点半,再后来给我送三条路线,每天要过了中午才完成。尤其周五,周五的报纸又多又厚又重,工作时间又长。每逢周五我都会跟自己说:低级员工就是这样的了,小和尚当然是又苦又累的了,劳其筋骨嘛!由于每天都想尽早的把报纸上架,渐渐的我越来越焦急,开车时,我总是要人让我,斗快。

除此之外,我还发现送报也融合着修炼,比如说,看见大纪元的架子给其它报纸放了,我就来气。看见昨天的剩报太多,我就丧气。看见人们拿其它报纸不拿我们的报纸,我就泄气。每天都是在考验着我的心性。最生气的是,看见我们的报纸在大纪元的架子上给其它东西压着。开始时,第一个念头是你压我,我就反过压你。可是再一想:不对、不可以!那不就等于是“你骂我、我骂你,你打我、我打你”的道理吗?那不应该是修炼人做法啊!这个报复心不能有啊!《转法轮》书中说:“大家知道,达到罗汉那个层次,遇到什么事情都不放在心上,常人中的一切事情根本就不放在心上,总是乐呵呵的,吃多大亏也乐呵呵的不在乎。”是啊,不要生气,苦其心志嘛!所以工作一段时间以后,我就没那么容易来气了。

有一次放报时,有一个人来拿报纸,他跟我说:这份报纸好,真的新闻,其它的报纸都被中共收买了!我笑一笑,心里说:如果人人能像你这样明白真相就好了。之后,我在想,如果一个常人只要说一句“法轮大法好”就能得救,而现在,人人都知道大纪元就是法轮功的报纸,那么,理论上是不是常人只说一句“这份报纸好”就能得救呢?我想是这样,我希望是这样。常人只知道这份报纸好,但他们不能理解这份报纸的意义,可我们知道!这份报纸是我们用来揭露邪恶、讲清真相、救度众生的法器。只要他来拿我们的报纸看,他就会知道“这份报纸好”,他就有希望得救。

三个月后,去年9月纽约法会时期有个全球大纪元会议,社长叫我去参加这个会议,说纽约法会后有事情要跟我商量。原来她要升我做经理,哗!吓我一跳,我自知自己是什么料子,当时的念头是:“哎哟,不能干的,被提了当干部?”我跟她说:我不能干,我不行呀!我推了。第二次她再提,我跟她说:我的思想简单,没有深思熟虑。她说简单有简单的好呀!可是我还是推了。第三次她又再提,我说我英文不好、国语也不好,跟人沟通有问题。她说她能听得懂我说的,其他人也应该没问题呀!我推不掉了,结果我还是当上了这个加拿大多伦多中文大纪元发行部经理。

当上经理,责任大了,每天的报纸由我来发行分配,我第一个想法是:我怎么样能够干好这份工作,走好师父给我安排的修炼的路呢?如果说一份报纸就是一个得救的希望,那么怎样能够减少剩报量的同时而又可以增加发行量呢?我曾经接受一个培训,讲师说:一个成功企业必须要创新。当时我在想:送报哪来创新,我不能在每份报纸上插朵玫瑰花呀!我关心我们的报纸,我经常会去查看我们的放报点,并做记录。有了记录,我发现我们是有增加报量的空间,尤其周末。以前的周末每天送报一次,在我当上经理后,挑选一些取报量多的点每周末送报5次,一些送报3次或4次,这样我们就避免了一次放太多被店主讨厌,而且也避免了给其它东西压着,还有,一早一晚人们都能够拿到报纸。我想这也可以算是个创新吧!现在多伦多大纪元的发行量每月20万份,九成的放报量都做着剩报统计,而剩报率一般在3%上下。

送报不仅仅是我的工作,还有着助师正法、救度众生的责任,而且意义重大,让我感觉到自己是在兑现着自己的史前誓约。每当我在报点看见人们来拿着我们的报纸时,我都很开心,那个时候感觉到救人真是一件快乐事。

多谢师父,多谢大家。


(2011年加拿大法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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