宰相以法为大,斩子以谢天下!

陆真


【正见网2011年03月24日】

明朝的杨士奇,在朝廷中,是属于元老级的重臣,担任宰相的职位,备受皇帝的恩宠。

但是他的儿子杨子稷,则是倚仗父亲的权势,无恶不作。而杨士奇又非常溺爱他的儿子,不知道儿子在外面为非作歹。直到有人在皇帝面前,控告杨子稷已经犯下了杀害数十条人命的大罪。

皇上于是将杨子稷,移交司法部门审判,还特别颁旨慰问杨士奇:“爱卿啊!你的儿子既然违背了家训,又犯了国法。朕必预秉公执法,不敢私心袒护。爱卿啦,你就秉公处理吧!”

杨士奇认真察看了案卷,确系:爱子凶残,铁证如山,杀人害命,血迹斑斑!

杨士奇痛定思痛,深知:“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古训,天下人都是有父母的儿女,天下人又各有自己的儿女。天下的父母,都如同我的父母;天下的儿女,都如同我的儿女。现在自已儿子,杀害了无辜的百姓,我必须秉公执法,以正朝纲,以谢天下!

于是,杨士奇擦干眼泪,义无反顾的把儿子判了死刑。执刑之日,观者如山;百姓们看到顽凶就戮,群情震动,人心大快!

正是:
真理贵如命,
国法大于天。
为官当清正,
执法必谨严。
朗朗乾坤威,
炯炯人有眼。
是非须分明,
法纪不可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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