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行政厅厅长让人告自己说起

他山


【正见网2010年11月15日】

越来越多的法轮功修炼者及其家属,针对中共相关职能部门非法迫害自己及自己亲人的罪行,开始用法律捍卫自己或亲人的权利。这使得中共的相关责任人相当震惊和难堪。

河北邢台沙河市开牙科诊所的张广才,在前两次的非法绑架和劳教中受到了残忍的酷刑:邯郸市劳教所恶警王旭升曾踢断他两根肋骨;邢台公安局恶警宋家锡给他上“背铐”,并使用电警棍逼供,在他手腕上留下了永久的伤痕。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日,他去医院伺候父亲的路上又被无辜绑架,在无任何调查取证的情况下就于第二天对他判劳教一年零九个月。非法下达劳动教养决定书的是邢台市劳教委。

针对相关部门的流氓行径,张广才的妻子张兴芳聘请了广东刘正清律师来为他打官司。

刘正清律师与张兴芳到劳教所依法接见了张广才,按照相关手续张广才在诉讼状上签了字。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二日,张兴芳持行政诉讼状到邢台市桥西区法院找到行政庭庭长石元顺,提出要状告邢台市劳教委的行政诉讼。石元顺闻听大惊失色,赶忙向本院院长、上级法院打报告。可是等了几天,上司没有任何指示,反倒都埋怨他打报告。石元顺说,这么大的事情他做不了主,他宁可承担在这个职位上不作为的责任也不敢立案,并让张兴芳到有关部门去告他。

从那天起,张兴芳每天到法院、市政府、检察院、人大等部门反映,这些部门都相互推诿不敢受理,几天后这些部门的人连见都不敢见张兴芳了。

按理说,人家来告状,只要符合立案条件,法院就没有理由不立案,这是一个基本常识。不能因为是民告官,也不能因为是法轮功告状的案子你就不立了。可是石元顺为什么不敢按法律规定立案呢?他为什么要往上打报告?石元顺非常清楚,按道理应该立案,可是要立了案怎么办?不要说往下的调查取证和审理了,就这一立案,邢台市劳教委一成被告,他的官帽马上就得掉。劳教委判法轮功修炼者劳教的行为那是在代表中共镇压法轮功,你敢把它当被告,敢给法轮功立这样的案子,你不是明显地站在法轮功一方给中共对着干吗?

可是面对法轮功家属的正当诉讼总得有个说辞吧,自己作不了主,那就请上级定夺吧。上级谁会给他答复?牵扯法轮功的事谁愿意管?谁愿意招惹这麻烦?再说,你让上级表态,这个态怎么表?谁都知道按法律应该立案,不立案就是枉法。可是法轮功的案能立吗?敢立吗?其实说白了,石元顺是在想撇清他自己,再把上级的指令当挡箭牌。那么他的上级能干吗?你把皮球踢给上级,让上级作难,不埋怨他才怪呢。

这就是中共的官场生态,遇到问题首选推责任。可是有些问题你推不了,因为按职责,这就是你的责任,你能推给谁,何况人家找的就是你?石元顺的处境就是这样两难,不立案不对,可是立案吧自己又担当不了这个立案的责任和后果。所以他才说出这样的话:他宁可承担在这个职位上不作为的责任也不敢立案,并让张兴芳到有关部门去告他。

那么,张兴芳到有关部门去告他能行吗?她去法院、市政府、检察院、人大等部门反映情况时,这些部门都相互推诿,谁也不敢受理。弄到后来,这些部门的人都不敢见张兴芳。

他们为什么相互推诿,为什么不敢见张兴芳?原因只有两个,一个是怕给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出难题;再一个担心更深远:今天迫害法轮功调子定的这么高,好象怎么落井下石都不过分,那日后法轮功要平反了呢?自己对自己说过的话做过事总得负责任啊;何况法轮功的真相讲的那么普及,在这时谁无缘无故地给自己打麻烦?

虽说没有立案,可是作为被告的劳教委及其相关责任人来讲,它能好受得了吗?人家今天告不了你,并不代表你没有违法。就这个劳教委来讲,它在迫害法轮功方面所起到的作用是任何部门都代替不了的。尽管它躲在幕后,尽管没有人敢动它,可是任何一个大法弟子的被劳教都与它有脱不清的干系,它早已犯下了滔天大罪。当然,劳教委只是一个部门而已,可这个部门是由中共的党徒所构成的啊,当事人的罪责是非常明确的。

其实,相关部门的推卸责任也从另一个方面说明了,人们并不是不知道劳教委所起到的邪恶作用。正是因为它的邪恶,以及中共的无赖本性,才使得中共体制内的人对它避之唯恐不及。

这个行政厅厅长的难堪表面看是他一个人的无奈,可他所代表的“官意”却非常的明显。这样的迫害在官场中都是如此的举步维艰了,它还能维持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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