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案惊奇外一章:诚信

默想


【正见网2009年06月25日】

今天媒体有一则报导:江西上饶的一位老人,终于在84岁高龄的今天,清偿完了亡父67年前遗留下来的债务。老人的父亲在战乱中死去后,留下了一本帐簿,这是老人的父亲在临死前花了三天两夜时间记录下来的,上面列有106名债主。有一天,老人17岁时梦见父亲突然来到他的床前对他说:“伢崽啊,我清白做人一世可不想留下骂名,欠下的债务你可要帮我还清啊。”老人从梦中惊醒后,在父亲的一大堆文字材料里,找到了那本记录着106名债主的帐本。从此,在这位17岁的少年心中,萌生了一定要为父亲还债的决心。经过一番曲折离奇以及坚持不懈的历程,总算完成父亲的遗命,也终于兑现自己的诺言:使父亲清白一世,不留下污点!

看了这则新闻,真是让人拍案惊奇!这是浊世中的懿行,这是利益挂帅里的清流呀!这才是真正人的行为,这才是神佛认可与护佑的好人哪!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是中国人自古以来的道德标准。虽然,从今日的法律条文上讲,老人无须还债,但从精神、道德方面来看,他质朴的行为、诚信的品德,是无法用金钱衡量的。

我相信许多人,嘴上不说,可心中肯定大不以为然,这人不就是傻了呗!你不说,谁知道!你不还,更没人告你!何况事过境迁那么久了?当真连傻子都不够,肯定精神异常!可老人在他父亲高尚品德的薰陶下,他明白:天知地知、善恶有报的道理!那一脉相传的古老文化,在他身上并没断根;在中共破坏传统美德的今日,他仍秉持着昔日人的行为规范──诚信,默默的身体力行。你能不惊讶吗?你能不佩服吗?

孔子学说的中庸,以诚为天道,诚之者为人道。盖天道运行真实无妄,至公无私,故谓:“诚者,天之道。”由此推而广之,就形成了人的道德准则:“诚之者,人之道也。”又云:“诚者,物之终始。”、“不诚无物。”故而立身处世、存心问事、待人接物、事上临下,只在真切间求其真诚无伪耳。古人历来重视道德修养,把诚信作为人道德修养最基本的内容,作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最基本的道德规范。

“人”“言”为“信”。人无信不立。这个“信”字,在中国传统美德里,被视为“立身立国”之本!其实,信,是一种为自己、为他人负责的态度。能守信的人,就是诚实对待自己一言一行的人。所以“诚”“信”两字,是一体的两面,两字经常连用。

一诺千金:形容诺言可贵,不轻易许诺。(语出《史记》季布传:“得黄金百斤,不如得季布一诺。”)话一出口,就得信守然诺,千金不易。

一言为定:事经谈妥,便信守不渝。因此大多数的古人经商做生意,不管买卖大小、利益多寡,双方一句话就搞定。不象现在需要订契约、打合同、找律师证明、还得有公开的签约仪式……等等,恨不得有密实的天罗地网来防堵对方钻法律漏洞,迫使自己蒙受不该有的损失。

古人有高道德标准下的心法约束,所以为人处事、一言一行都自然的将眼光放远,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会影响后代子孙,一心为后世子孙树立榜样。也因为这样,所以这些美德能流传千古、世代沿袭,而维持中华五千年道统于不坠。下面就是发生在清朝年间,一个不惜身家性命,一个不顾倾家荡产,都将诚实守信看得唯此为大的两个故事:

徐少渔是钱塘人,光绪庚寅八月初,他向彝斋借了一百圆银币,没有立借据,只口头约定一年以后如数偿还。第二年八月初,徐少渔中暑病倒了,危在旦夕之际,他躺在病榻上一直喃喃自语:“还钱的时间快到了,我如果死了这怎么办啊?”其妻听后对他说:“你现在重病在身,医药费都花很多了,而且你借的钱也没有借据,所以没有履行约定的必要了,你就不要愁了。”徐少渔说:“他因为相信我,所以才没要借据,我怎么能自己不守信用呢?”徐少渔最后让妻子将家中的一柄玉如意和两件狐裘拿去卖了,共卖了九十银圆,又从别人那里借了十圆,这才在约定的日期如数偿还给了彝斋。没过几天,徐少渔的病痊愈了。

另一个故事发生在天津,那里有个回民叫穆香甫,以买卖大豆为生,家中接连几代都很富有,他因真诚厚道而受人敬重。有一年,穆香甫生意失利变得非常困难,与他有来往的票号钱庄,因为他的诚实厚道,都宽限他可以第二年再清偿欠债。穆香甫自己却不答应,他说:“我只知道欠了人家东西,就一定要如约偿还,即使倾家荡产也在所不惜。信用不可丢失,我们穆家从来就是这样的。”随即将家中很多东西都变卖掉,然后如约还清了欠债。

如今到了所谓的文明昌盛、科技发达的近代,人们大都短视近利,再加上广告业的兴起,包装术的推陈出新,讲究外表的精美,钻研推销的技巧,于是所有的一切,大都名实不符、优劣夹杂,不知不觉的将诚信的美德踩在脚下,无形中把古人留给我们的宝贵精神资产随意的丢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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