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风悠悠:不惧权势 免杀无辜

郑念行


【正见网2009年03月31日】

宋真宗时期,侍御史王平,还在担任许州司理参军的时候,有一个乡村女子,骑着毛驴单身赶路,被盗贼杀害于田间,身上的衣裳也被剥去了。被害女子骑的那头毛驴跑走,被田边的一户人家,捉住收养。

事发之后,捕吏在这户人的家中,找到了那头跑走的毛驴,便指控这家户主是杀害女子的凶手。但审讯了四十来天,他只承认了收养毛驴这一事实,拒不承认杀害过女子。

王平心中起疑,觉得那位农家不像凶手,便将具体情况和自己的想法,一五一十地报告给府里。

但是,府里的知州平素十分固执,根本不听王平的陈述,断定农家是凶手,命令赶快结案。王平知道后,据理力争,态度十分坚决。知州生气地说:“你也太胆小,谨慎过度了!”王平说:“我今天冒犯了您,被指责为怯懦,不过被免职罢了。这与迎合您的错误意见,滥杀无辜,从而又使您陷入不义相比,哪个重、哪个轻呢?请您三思!”

知州始终不能改变王平的态度,所以,暂时放下这事,没有结案。

过了几天,河南地方的官吏,转押来一名逃兵,详加勘问,才知道他是杀害那女子的凶手。于是,那位农家被无罪释放。

知州这时接见了王平,向他道歉说:“如果不是您,我几乎误杀了人命。您坚持与我相反的意见,确实对我有好处。”对王平表示十分的感谢。

正是:

遇有不同主张,
必须仔细端详;
他山之石能攻玉,
作人应有海量。

偏私固执己见,
恰是小肚鸡肠。
一意孤行不听劝,
后果哪堪设想!

(事据宋.吴曾《能改斋漫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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