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看法之前先向内找

台湾大法弟子


【正见网2007年11月06日】

我发现当同修言行让你感觉不以为然,甚至动了气,这时你要去回应,效果通常不好,谁也不服谁。因为双方的表现都是常人,在那个时候都是常人心,谁也说服不了谁,气与气之间能有制约作用吗?

在《对澳洲学员讲法》DVD中,师父要我们提出自己的看法之前先向内找,先稳住自己。我理解唯有先向内找才能善意理解对方,了解对方为何会那样想那样做,在了解对方的情况下讲出的话才能贴近事实,提出的意见才能具有包容性,对方才愿意听。

我想到自己的女儿,有一次她做的不好,我生气的数落她,把她说的很糟糕。后来静下心后我向内找,发现自己没有做到“真”,我理解在没有“善”,没有“忍”的情况下,我讲出来的话并不是事实。表面看好像是事实,但真的不是事实。因为只从表面的结果来评断她,真的不公平。她今天有这样的言行,我这个当母亲的能没有责任吗?我以前懂得珍惜她,懂得为她的生命负责吗?

这样一想,我就产生了包容心。我愿意包容她的缺点,她的缺点是多方面原因形成的,有些是她的问题,有些不是她的问题。不管是不是她的问题,我都愿意包容。是她的问题,她已经造了业了,得到惩罚了,我应该原谅她,不是她的问题,那更应该帮助她。

对待同修也是一样,对待负责人更应该具有包容心。我没有当过项目负责人,仅仅在去曼哈顿讲真相时当过团长,当过某些酷刑展的协调人。时间都不长,活动一结束就什么都不是了。我惊讶的发现,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我居然产生“在学员之上”的心,所以我相当能体谅长期当负责人的同修。她们长期义务的做了很多事情,付出了很多心力,我应该感谢她们。有些负责人事情做多了,学法实修时间少了,再加上一些同修盲目推崇,称赞的话听多了,慢慢的就会产生在学员之上的心,认为自己悟的比较对,听不進不同意见,听不了不好听的话。

当我们发现同修的不足,不能站在体谅对方,善意理解对方的立场,先按照对方希望的方式去配合,让她感受到我们的诚意,然后再在法上交流,而是一个劲的说出自己的认识,甚至将认识强加给她,不管我们的认识是否在法上,但是我们的做法已经不在法上了,结果可想而知。

要改变别人之前,一定要先改变自己,唯有先修好自己,别人才能从中看出不足,才愿意做改变。

一点认识,不妥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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