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宫廷舞(八):满清时期

茹之 整理


【正见网2007年05月16日】

明代宫廷舞蹈的程式化和礼仪性随着满清帝国的建立有了新的特点。由于清朝亦是由少数民族建立的王朝,其宫廷舞蹈除了因袭前朝的之外,还融入了满族和其它少数民族的特色。

《清史稿•乐志》记载,清代宫廷舞“舞有二:用于祀神者曰佾舞,用于宴飨者曰队舞。凡佾舞武用干戚,文用羽籥。干戚曰武功之舞,羽籥曰文德之舞,祭祀初献以武舞,亚献终献以文舞,惟先师庙、文昌庙初献、亚献、终献皆以文舞焉。若大雩,则童子十六人衣皁衣,持羽翳,歌而舞皇舞,凡此皆隶于佾舞者也。”

清代宴乐共分九类,都是少数民族的舞蹈。它们是:队舞乐,瓦尔喀部乐,朝鲜乐,蒙古乐,回部乐,番子乐,廓尔喀部乐,缅甸国乐,安南国乐。

第一类《队舞乐》是满族舞蹈,有三种:一是庆隆舞,是在殿廷朝会宫中庆贺宴飨时表演;二是世德舞,在宴宗室时表演;三是德胜舞,是在凯旋筵宴时表演。三舞同制,各有乐章。

庆隆舞,最初的名字是蟒式舞或玛克式舞。“蟒式舞”是满族的传统舞蹈,舞姿主要是“大率举一袖于额,反一袖于背,盘旋作势”。庆隆舞“内分大、小马护为扬烈舞,是为武舞;大臣起舞上寿为喜起舞,是为文舞。扬烈舞,用戴面具三十二人,一半穿黄画布的,一半穿黑羊皮的。跳跃倒掷,象异兽。还有骑马者八人,介胄弓矢,分两翼上,北面一叩,兴。周旋驰逐,象八旗。一兽受矢,群兽慑伏,象武成。喜起舞,大臣二十二人,朝服仪刀入,三叩,兴,退东位西乡立。以两而進,舞毕三叩,退。次队继進如前仪。”

第二类《瓦尔喀部乐》,是东部少数民族(属于女真之一)的乐舞。舞蹈时穿红云缎镶妆缎花补袍,戴狐皮大帽。舞者八人,以两为队。

第三类《朝鲜乐》,又乐工三人,俳长一人,倒掷技十四人。俳长从右翼上,北面立,以高丽语致辞,笛、管、鼓技工从右翼上,东北面立,倒掷技从左翼上,自东向西,各呈其艺。

第四类《蒙古乐》,乐工穿蟒服,奏蒙古乐曲。

第五类《回部乐》,除了司乐器的八人外,还有司舞二人,舞盘二人。等到朝鲜国俳呈技后,司舞起舞,舞盘人随舞。

第六类《番子乐》,是藏族乐舞。包括戏狮舞蹈《阿尔萨兰》(藏语《僧格乙》);舞者十人,每两人相携而舞的《大郭庄》(藏语《大拉噶地》);戴舞盔的六人舞蹈《四角鲁》(藏语《得勒布》);还有身披长带,手中执斧,由十名藏族儿童表演的《札什伦布》(藏语《柏拉噶》)等。

第七类《廓尔喀乐舞》,是今尼泊尔的乐舞。除了乐工外,还有舞者二人,都穿着红绿绸衣,戴猩红氈帽,金银丝巾,着红采履,束腰皆用杂色布。舞者每足各系铜铃一串,曰公古哩,腾跃出声,歌舞并奏。

第八类《缅甸国乐》,分为两种。粗缅甸乐,有乐工五人,歌者六人,均拖发扎红,用缅甸衣冠。细缅甸乐,有乐工七人,均拖发扎红,衣蓝缎短衣。有舞者四人,衣闪缎短衣,皆杂色裙,以洋锦束腰,戴扎巾。歌合以粗乐,舞合以细乐。

第九类《安南国乐》。除了乐工,还有舞者四人,穿蟒衣,手执采扇而舞。

乾隆时期,是清朝宫廷乐舞的兴盛时期。当时乐部的管理和演奏者有1038人。乐舞分“外朝”和“内廷”两种。外朝乐舞包括祭祀、朝会、宴飨和仪仗;内廷乐舞只要包括娱乐性、祭祀和朝会舞蹈。直到清光绪时期,宫中仍然保留着宴享乐舞的惯例。

随着西方文化的传入,西方乐舞也开始出现在中国宫廷。清朝中晚期,清宫廷出现了第一支西洋乐队,但是西式舞蹈却未被清宫廷接受,只如一缕微风吹过。

在晚清的夕照中,中国宫廷舞结束了它曾经辉煌的、业已走过千年的历史。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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