颠而倒之的共产辩证法

东山


【正见网2006年08月02日】

本文把辩证法放在西方文化传统中加以考察,断定马克思的辩证法,是在继承着传统辩证法的形式,却毁坏着传统辩证法的内容,由于马克思主义者们对于宇宙、人体、生命等诸方面知识的贫乏,就注定了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的荒谬性,而各国共产邪恶主义运动实践表明,这个共产辩证法还是一副披着糖衣的烈性毒药。

辩证法在欧洲哲学史中渊深源长。今天文献所保存下来的最早的辩证法是公元前六世纪毕达哥拉斯学派的辩证法思想。他们认为宇宙中存在一些根本性的对立因素。其中根本性的对立是无限与有限、奇与偶。今天流传下来的最早的十对对立范畴也来自这个学派。这十对范畴包括有限、无限、奇、偶、一、多、右、左、雄、雌……善、恶、正方、非正方等。这十对因素的派生关系没有流传下来。在近代人看来这十种对立不过是满足完满之数“十”的拼凑。 这些对立范畴的核心是“有限”与“无限”。有限”的指有规定的,这是精神的特质;“无限”的,或无规定的,乃是对原始“物质”的描述。将“有限”赋予“无限”,宇宙中精神性的因素赋予原始的“物质”,就能够创生出宇宙万物。后来得毕派学说余绪的柏拉图学说中的造物神将“理念”赋予“接受体”而产生可见宇宙,以及亚里士多德学说中的形式结合质料构成事物的存在,更纯粹的形式结合更纯的质料构成更纯粹的存在……,直至“神”的存在的学说,都与毕达哥拉斯此说一脉相承,而与中国道家的阴阳学说在本质上一致。

在毕氏之先,阿那克西曼德有宇宙本源为“无限”之说。不过,从流传下来的阿那克西曼德的箴言:“一切由之而生,毁灭后复归于它,依照时间的程序,因其不正义而受惩罚”来看,宇宙显然还有精神(“正义”)的本源。因此,毕达哥拉斯辩证法也是由来有自。在毕达哥拉斯学说中,作为数之根本的奇、偶的实质,乃是确定与两可。它们是从有限与无限派生而来的。流传下来的毕达哥拉斯的那十对范畴,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十阶对立范畴,是由上而下派生的,如果是这样,此说便是对宇宙创生过程的一套完整描述。

毕达哥拉斯是首创“哲学”一词的人。“哲学”(philosophy)一词源自“哲人”,即“热爱智慧的人”(philosophos)。神才有真智慧,“哲人”则是超脱世俗以追求智慧的人,而“哲学”就是“哲人之学”。毕达哥拉斯学派是一个复兴宗教的修炼团体,他们的“哲学”既是他们的宇宙理论,也是其在“轮回”中“净化”自身的修行指导和手段。先后继起的毕达哥拉斯盟会、赫拉克利特、爱利亚学派,直至苏格拉底、柏拉图在一个信仰衰落、王纲解纽,道德颓败,民主风行的时代,复兴神性文化,这乃是古希腊哲学的贡献。

毕达哥拉斯学派遭人妒恨,受到迫害,而逐渐衰落了。爱菲索的晦涩哲人赫拉克利特批评和发展了毕达哥拉斯派的辩证法。毕达哥拉斯揭示了宇宙中的两种因素的存在及其秩序,赫拉克利特的描述则让人更接近宇宙那活的精神本身。这精神就是道――逻格斯,他是一,是善、公正、美;在人世表现为法律。对逻格斯的认识、服从则是智慧。他说“人应当为法律而战斗”,因为不進则退,“道”不仅需要恪守也要争取。这逻格斯象一团永恒不熄的活火,是宇宙最高贵者,他“审判”一切。高尚者的灵魂“干燥”、智慧而光明,而堕落者的灵魂则“潮湿”、沉重而混乱。另外,宇宙中也存在低的沉重的部分:气、水、土。一方面火的存在总是指向它们,争取它们,“驾驭”它们,“火燃烧一切”,火在此意义上也是需要它们的,因为火要在其对象上燃烧;另一方面,事物中惰性因素的增加使之下降为沉重的物质:气、水、土,而这些物质中也有火的因素。宇宙既有精神的因素,也有物质的方面。最后,宇宙历史存在一个循环的、逐渐衰败、并最终在“世界大火”中自我更新的过程。而这种循环的宇宙历史观我们在阿那克西曼德那里就已看到了。

在希腊哲学史上开始使用“辩证法”一词的是苏格拉底。其“辩证法”是指通过讨论既有的概念的定义,显示其矛盾,从而寻求更恰当定义的方法。辩证法常作为语言逻辑方法而与修辞术并列,直到近代康德所谓的“辩证幻像” 一词的用法都基于此意义。柏拉图继承了苏格拉底的辩证法。柏拉图学园的最高课程就是辩证法,辩证法在柏拉图体系中就是哲学的代名词。柏拉图辩证法直接讨论存在、非存在、一、多、动、静,以及善、真、美等一般性理念本身,述说“逻格斯”,而不再借助“火”等物质元素的比喻意义。柏拉图以“理念”之名统而称之,将理性与感性相区别,将理性置于感性之上,将理性的对象、理念的无形世界置于感性的对象、可见的“现实”世界之上,而生命的意义就是从感观世界“转向”理念的世界。柏拉图主义是西方古典理性主义的源头。生成宇宙的根本原因――无论称其为有限定、逻格斯(道),还是存在(真实)、善等,他既是一,又是多,既是静的,又是动的,既有限,又无限,既抽象又现实,他如何结合原始物质,从无形世界形成有形世界,这是柏拉图辩证法所要讨论但未完善解决的问题。

在近代,在黑格尔之前辩证法一直作为方法而被使用。直到黑格尔才恢复了古代辩证法的“本体论”内容。黑格尔辩证法的核心就是“自在”如何通过他物实现自身,通过扬弃抽象的对立达到具体的统一。黑格尔辩证法所显示的是精神自身的实现运动。黑格尔辩证法的复杂体系是他在古代希腊公民道德理想,与基督教道德及近代自由主义潮流之间考量、取舍、综合,并考察资本主义生产、交换关系,及国家、法、市民社会后形成的。而马克思以黑格尔哲学为其出发点,对之做了为其所用的片面理解。

今天的许多中国人是通过马克思主义认识辩证法的,殊不知马克思的辩证法是经过“唯物主义”“颠倒”的辩证法。恩格斯写了本《自然辩证法》,此书为了完成马克思写一本辩证法的书的愿望而写的,其意图是取消辩证法的神秘(神圣)性,以“唯物辩证法”来解释自然。但是,从辩证法史看,要取消辩证法的神秘(神圣)性,使之符合现代科学自然观,就必须否定作为古代辩证法背景的宇宙观大传统,而离开这个宇宙观大传统的背景,辩证法就会失去其本来意义。因为辩证法是关于宇宙从无形生成有形世界的图式的说明。而“唯物主义辩证法”或“科学的辩证法”体系在传统哲学不可理解,在现代自然观看来也是难以接受的自相矛盾的概念,是缺乏根据的“逻辑”,是哲学家牟宗三所谓“立于知性上”的混淆知性与理性的“不通之词”。这就难怪,现代实证主义者(包括第二国际著作家)会质疑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会质疑“自然界存在辩证法吗?”

辩证法在根本上不能脱离其相应的宇宙观而存在。在自然科学领域,置传统辩证法在现代科学自然观之下解释自然现象,其结果反倒可能使之成为一套外在的概念和规则,成为一种新的机械决定论,而且不具有实际操作性。而一旦将这种决定论用于社会科学领域,解释和指导社会历史行为,则可能带来悲剧性的历史后果。

马克思是西方思想的反叛者。对黑格尔“神性辩证法”的非“感性”、非“现实”、非“对象化”的“无限厌烦”(《1844年手稿》),使马克思附体挖心式的截取黑格尔“辩证法”,削足适履而为其所用。他把人类宗教、劳动、财产、国家、法律,乃至哲学视为人的“本质力量”的“异化”,是“僵固的幽灵”。而他的使命就是结束这一切对人的“统治”,“归复”所谓“感性的”、“现实的”人,和作为人的“本质力量”释放对象的自然。实际上,马克思是要颠覆一切文化和作为人的本质的精神――这些在其看来不过是空洞、虚幻,无法与物质现实相抗衡――“同传统的观念做最彻底的决裂”(《共产党宣言》)。其徒子徒孙亦复作如是观。马克思的思想(以及近代科学的传播)使欧洲文化史中古代之理性―感性、思想―政治―劳作、神性―人性―物性等价值秩序,近代对个体权利、自由之尊重等价值观念悉遭倒置或否弃。

马克思“异化―回归”的“辩证法”模式在他的“剩余价值论”和“唯物史观”表现的非常明显。马克思通过对现代资本主义运行矛盾的分析,预测其必然因之而崩溃;他选取欧洲历史上阶级间的经济斗争史,结合生产方式决定论的历史观,断定现代阶级冲突中无产阶级推翻资产阶级,并以其无比的“先進性”,结束人类“史前史”,“解放人类”。这些片面的经济观和历史观,因其“辩证逻辑”的处处推动而得出简单的否定性结论,而马克思所要的不只是“批判”,这种批判是残忍的“武器的批判”、“暴力推翻全部现存的社会制度”,从而带来了人类的百年浩劫。实际上,马克思主义后继者们对辩证法到处滥用的根子,就在于马克思、恩格斯对传统辩证法的盗用。

脱离古代的正确的宇宙观,而把辩证法强拉硬扯到“唯物主义”里头去,使人们对辩证法的理解受到极大的局限,常常把辩证法简单的当作“两点论”、“两分法”,诡辩法,忘却、忽略,甚至否认古代辩证法传统,否认探求生命、善、宇宙真理的求真原则和意义,否认宇宙中存在绝对和永恒的事物,否定对真理、对神圣的正信。这是唯物主义辩证法所带来的害及今日的最大恶果。

除了辩证法被“唯物主义”颠倒所带来的恶果外,问题还有另一方面:古代的辩证法是描述“生成”问题的,强调相反相成,而马克思主义者却始终强调“革命”(颠覆)性和否定的方面。恩格斯断言:辩证法不承认宇宙中有任何绝对的永恒的东西,而总是从暂时性方面看问题。在马克思主义者们看来,否定的力量压倒一切、否定就是主宰。毛泽东有过核战思想,现在胡锦涛也散布核战思想,让我们更能清楚的看到其辩证法中这可怖的否定性。而传统辩证法却是生成辩证法、生命的辩证法, 笃信宇宙中存在绝对和永恒而崇高的事物。

总之,辩证法是植根于西方理性主义传统、并为其核心内容的宇宙生成观。马克思对尊重传统的黑格尔辩证法,做了“唯物主义”的改造,他利用辩证法的崇高名誉,却破坏着辩证法和整个西方文化传统,其思维方式祸及今日的中国人。这的确是我们应该再三反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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