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天有泪:从苏家屯看中华大地在发生着什么?(下)

周正


【正见网2006年03月21日】

目录

1 聚焦苏家屯
1.1 沈阳市苏家屯秘密集中营
1.2 证人现身指证苏家屯集中营 摘活体器官
1.3 苏家屯存在秘密关押地点
1.4 关于苏家屯集中营调查的更多线索
1.5 迫害大法弟子的魔窟集中营早就存在
2 虐死法轮功学员的器官成黑市便宜货源
2.1 沈阳的肾移植手术
2.2 大陆医院:移植器官来自健康活体
2.3 前沈阳医院的工作人员证实活体摘取犯人器官
2.4 沈阳肾价飙涨 虐死法轮功学员的器官成黑市便宜货源
2.5 死亡法轮功学员的器官“失踪”
3 一叶落而知天下秋―令人震惊的迫害
3.1 中共曾计划在大庆建法轮功集中营
3.2 沈阳法轮功学员吕嫦靓被关停尸间45天 受尽折磨
3.3 拿法轮功学员在传染病房做实验
3.4 沈阳市和平分局暴行
3.5 张士教养院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十八蒙”
4 历史,在这里沉思
4.1 天怒:50年不遇飓风冰雹袭击沈阳
4.2 历史上的警示:诺亚方舟的故事
4.3 因果报应:漫画诽谤大法五雷轰顶 念“法轮大法好”高压电线脱险
4.4 结语

题记:在历史的将来,当人们回首这一段怵目惊心的往事时,所能描述的词可能只有一个,那就是―邪恶。

* * *

(接上)

3 一叶落而知天下秋―令人震惊的迫害

3.1 中共曾计划在大庆建法轮功集中营?

明慧网2006年3月18日刊登一封投书,披露中共在大庆曾建了座秘密监狱,准备搞法轮功集中营,由于遭到有良知人士的抵制而流产。以下是投诉原文:

2004年我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期间,了解大庆恶党人员曾建造迫害法轮功修炼群众的秘密集中营,但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具体落实。

大庆在建设大厦通往大庆市看守所的中间修了座秘密监狱,叫法轮功集中营,准备专门用于关押和迫害政治犯的,其实就是迫害不转化的法轮功修炼群众,到了那里就别想出来。工程很大,花了不少钱(多少记不清了)。2003年秋竣工,对外没敢挂牌子,当时还没决定挂什么牌子,等邪党上级指示,肯定是不能挂“看守所” “监狱”或“劳教所”之类的牌子。以后大庆的法轮功直接就往那送。关押法轮功修炼群众的地方已经接到了通知,准备把法轮功学员转移到那集中关押,说是法轮功的不好管理,不配合。法轮功学员到了那里就别想出来了,还不让家里人及他人知道,都是秘密关押,到死为止。

恶党人员从各地点名抽了些干警和医生,但到了那里,也不让随便回家,基本上也不让出来,所以都不愿意去。被抽的干警挖门子倒洞找关系,最后也没去成几个人。原大庆市龙凤看守所所长孙恒力因乱搞男女关系等原因,再加上此人很邪恶,迫害大法弟子很卖力,被调到那当头儿(他本人也不愿意去)。大家都知道恶党的流氓恐怖本性,协助恶党干这种见不了人的事情的人,最终肯定被杀人灭口,或者把你整成一个疯子。

关押法轮功修炼群众的地方,如看守所等,有明白真相的人也不愿意把法轮功学员们转移到那里,他们希望尽快放了法轮功修炼群众。我所在的看守所,办案单位一来提审我,那些干警就和办案人说:赶快把人家放了,法轮功的都不错。另外,上层对集中迫害法轮功修炼群众也有异议,但有些事他们说了不算。不管怎样,这座集中营是为迫害法轮功修炼群众而修建的,由于各种原因,而没办成。

以上的情况我从看守所出来时就想揭露一下,但一直听说那座集中营没运行起来,也就作罢了。看了沈阳苏家屯秘密集中营迫害法轮功的罪恶,联想到我了解的一些情况,我觉得恶党修建迫害法轮功集中营的事都是一脉相承的。

3.2 沈阳法轮功学员吕嫦靓被关停尸间45天 受尽折磨

建立迫害法轮功集中营的事不是突然发生的,而是几年来自上而下,从单位、到家庭、到社会全方位迫害法轮功的延伸和恶化。

据沈阳法轮功学员吕嫦靓介绍,2000年3月,她又一次被非法抓捕,原因是写了一篇文章名为《狱中》讲述北京上访的经历,并在互联网上发表了。市局和区局将她关进甘官福利院专门用于停放尸体的停尸间。

“福利院收留的都是家里不肯照顾的老弱病残,经常死人,人在咽气前就要被抬到停尸间等死,将死之人在那里会排泄废弃物,所以那里的被褥沾满了粪便,房间里怪味刺鼻,窗户上缺少挡风玻璃,他们将我一个人关进了这样的房间,嬉笑着走开。当我的丈夫见到我时,堂堂男子汉竟忍不住流下眼泪。我在甘官福利院被关了45天之后,被以莫须有的罪名强行送至邪恶的马三家教养院。”

据了解,沈阳市甘官福利院,也叫“于洪区收容遣送站”,是收容痴呆傻、精神病、无人照顾的老弱病残、弃婴、盲流等的场所,伙食条件不好,经常有人死亡。99年10月以来,此场所被于洪区政法委利用来关押本地区“黑名单”上的法轮功学员,对外称“法轮功强制学习班”。自1999年10月至2000年5月解散,有二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此。

警察把一些法轮功学员关在福利院一楼用来停尸和关疯子的太平间,给学员铺盖的是薄得透亮的垃圾棉被,上面粘满了粪便、脏物、异味刺鼻;法轮功学员杨燕是回族,可警察们却让她吃猪肠子,还把她关进停尸房,她手脚被冻裂出血,后被迫害得精神失常,放回家后不久坠楼身亡。

吕嫦靓随后又见证了马三家教养院、大连刑事看守所、沈阳安康医院,和龙山教养院的罪恶:

马三家教养院:王东,一个大学生,因拒不“转化”被姓方的警察和邵力拉到办公室施以电棍;一个新来的法轮功学员因坚持炼功,被强行劈胯,造成大腿内侧有两个拳头大的筋包;胡桂珍因拒绝“转化”,前额被打的隆起;辽阳的王金平脑后的头发被一根一根拔光了一大片;大法弟子高雁秋被毒打,后又被折磨的精神失常。

大连刑事看守所:2002年初,吕嫦靓又被非法抓捕,关入大连刑事看守所,并铐入铁椅子。“我拒绝回答任何问题,他们用凉水从我的头上浇下来,直至下半夜2点多钟。三月份东北还在下雪,我只穿了一身衬衣衬裤,凉水顺着我的脊梁骨流下来。我有些抽搐,并咳了血。这时审我的人开始过来摸我的脉搏,后来又有人来摸说:‘摸不着脉了。’他们慌忙将我关入监室。”

沈阳安康医院:吕嫦靓经常被殴打、电击,和强行灌食。灌食用的鼻管竟是日常用来扎点滴时用的止血带,很粗,头全是锋利的毛茬。

龙山教养院的强制作苦力:“院里揽了一批给黑加工点撕豆皮的活,那时我常常后背疼痛难忍,而警察却经常点名让我去一楼扛豆皮。一袋豆皮四十多斤。从一楼到四楼,我曾多次向狱警张宁、杨敏、王宏铃提出我身体不堪重负,不去扛。他们表面答应,一转眼又点名让我去。每一次扛回来,我都要吐血,大口的吐血。即使这样,他们还是让我接着干活,有些普教见我这么遭罪,暗自落泪。

“由于‘非典’的缘故,黑加工点的豆皮停工了。我们又开始 “捻珠”,用来做出口美国的藤条和花环,这时我的双手开始在骨节上裂口,经常能露出白骨,而当我用手捻珠时,刚刚长上一点的裂口又被撕开,经常是鲜血淋淋。有一次,有个普教犯人实在是看不下去了,把我拽到大队长岳军跟前,让他看我的手,岳军告诉当时的组长给我找点别的活,但很快,又在警察们背后的授意下改回来了。”

2002年7月,龙山教养院二大队开会时,恶警队长唐玉宝说:“告诉你们,不怕你们反弹,不怕你们不转化,有的是招!龙山死了两个了(指王红和王秀媛)我唐玉宝照样当大队长!不转化的签捕,别的教养院早就有例子了。”开完会唐玉宝将吕嫦靓安排到一楼,找了五个人看着她,并规定:每天凌晨5点让上床休息半个小时,其他时间一律不许闭眼睛。

2005年8月,吕嫦靓的母亲被迫害致死。遗体上满身的伤痕,左胁下有一大片皮肤已成黑紫色,左乳下有一块手指甲大的伤痕,咽喉处血色鲜艳呈三角形的新伤清清楚楚,下方也是一个方形的新伤痕。为了销毁证据,大批警察有五十多人把守遗体,不许亲人再看到;然后强迫家人签字,强行火化其母亲的遗体。

3.3 拿法轮功学员在传染病房做实验

2002年 5月14日,警察把吕嫦靓和苏丽、王晓燕关入安康医院(戒毒所)的传染病房,那里关的是大北监狱都不收的肝炎和梅毒患者。

吕嫦靓介绍说:“5月15日,我们又开始绝食抗议,我们要求见院长。张简玲把我叫了出去,我问她:‘为什么将法轮功学员关进传染病病房?’她说:‘肝炎和梅毒不传染。’我问:‘不传染?不传染为什么大北监狱不要。’这时我才明白,警察是想拿我们做实验。”

“第二天,院长谢晓宾来了,也说不传染,并且说他曾拿犯人做过实验。我问:‘你是不是也拿我们做实验,也把我们当成了实验品。不传染,国家为什么要下这么大的力度预防肝炎、性病的传播?这些人为什么大北监狱不要?你们这是对我们的迫害,侵犯了我们的人权,我们会告你们的。’谢晓宾无言以对,转身走了。”

3.4 沈阳市和平分局暴行

据一位法轮功学员叙述,“2004年7月21日下午1点多钟七八个警察去办公室抓捕同修A。当时正好我和一位女同修也在场,恶警就把我们一起抓到了沈阳市和平分局九楼国保大队(专案组),把我们分开审讯,手背铐,我不报真实姓名、住址,上来五六个警察对我拳打脚踢,大队长李朝英也过来打了我几个耳光,最后留下一个警察对我说:明慧网上说的都是真的,我就是那个恶警,看我怎么收拾你,说完揪掉我一些头发,然后拿一个铁腿椅子压住我的脚,整个人坐在上面使劲压,看我的脚出了血,又换一个地方再压……” 该学员后来被送张士洗脑班继续迫害,绝食十三天后闯出。

3.5 张士教养院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十八蒙”

据法轮功学员介绍,中国大陆的劳教所为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不断的使用酷刑、暴力实施所谓的“转化”。沈阳张士教养院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手段中有“十八蒙”,2001 年起在张士劳动教养院一度盛行,许多被关押在里面的学员遭受过这种迫害。“十八蒙”包括:

1)电蒙:即教养院警察用高压电棍电击法轮功学员。铁西区学员王進民和皇姑区学员李效元被恶人杨树和一帮普犯用12万伏电棍电击,并遭围殴。4天后,李效元和王進民被迫害得全身肿胀,无法独立行走,行动须人搀扶,李效元上厕所得坐在特制的椅子上。在张士院长程殿坤等人的指使下,恶警对陆远峰、国殿会、齐立克、杜安利、杨忠友、刘鹏令等人进行电击,造成学员嘴、腋下、前胸、大腿、后背等处大面积灼伤,杜安利的嘴被电得变形,肿起老高。

2)困蒙:即被连续长时间剥夺睡眠。在张士教养院,几乎所有不肯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都经历过此种折磨。比如,法轮功学员杜江在“专管大队”的3房、5房被罚蹲,近10天不让睡觉。法轮功学员张国义也连续7天7夜没合眼。滕玉国在专管大队5房被强制坐小凳,20多天不让睡觉,由普犯轮班看守。这些学员被折磨得精神恍惚,面容憔悴。60多岁的徐长光近一个月不让睡觉,困得从小凳上摔倒。

3)打蒙:即恶警及其帮凶对法轮功学员的毒打。法轮功学员骆洪财(22岁的东北大学学生)被帮凶人员打得惨叫,脸肿得吓人。在沈阳市铁西区精神病院2楼的洗脑班,恶警史凤友用三个叠在一起的床板猛击胡林背部,床板被打折。帮凶人员还曾狠命的拍打胡林的头部,还将他按倒,搓肋骨、搔腋窝。王维闯被10多个恶人强按着蹲下,其中一人跳起用膝盖猛顶其后背,致其头重重撞在水泥地上。王历仁在专管大队4房被普犯(4、5个)群殴,被用脚猛“刨”(用鞋跟部向下踢人)腰部,一普犯还用皮鞋踩碾他的手指。恶警教导员宋百顺在队部令蔡文章蹲着,并用皮鞋猛踢其脸部,致其眼眶青紫,眼睛肿成一条缝。恶警刘洪涛伙同几名干警对法轮功学员杜江电击、殴打数小时,致其头部重伤,血流不止,送医院抢救后缝了十余针。

4)饿蒙:在张士教养院的沈阳市司法局的新收大队,恶警暗示牢头不给学员吃饭,每顿饭只给一个窝头、一小碗菜汤,多余的窝头和干菜倒入厕所冲掉。劳动(干手工活)时,若完不成定额还要在吃饭时被掐量,甚至干脆不让吃饭。2001年冬被送到普教一大队的法轮功学员杜江,每天中午只给半个窝头。

5)冻蒙:在张士教养院的市司法局新收大队,法轮功学员冬天没有被子盖,穿着单衣躺在冰冷的铺板上,上面盖一块被老鼠咬了几个洞的破苫布,排风扇还呼呼吹着冷风,学员冻得发抖,无法入睡。专管大队的恶警宋百顺将法轮功学员张国义、张振武、陈松关到被称作“冰箱”的7房(储藏室)“冷处理”,每天“顶墙”(面墙而立)至下半夜2点。 7房是个有三面窗户、二、三百平的大屋子,室内无暖气,室温在零度以下,墙上挂满厚厚的一层白霜。被关过7房“冷处理”的还有法轮功学员李满新、张湃、吕岩松、刘雁等人。

6)热蒙:在新收大队,夏天近几百人“码坐”:后面人前胸紧贴前面人的后背,眼睛盯着前面人的后脑勺,依次坐紧。门窗紧闭,码一次持续6-8小时,热得人浑身大汗淋漓,喘气都费劲。在张士小楼,十几平方米的屋子摆着6张床(上下铺),被强行洗脑的学员或坐或蹲,遭十多名恶人围攻,夏天里热不堪言,不少学员患上湿疹和疥疮,有的出现脚气发炎后烂脚的症状。

7)坐蒙:在新收大队,1房为严管房,学员每天6点起床被迫坐板,午夜12时才让就寝,通常情况就是这样。若赶上其他两个房做工房(二、三房)赶活时,时常要坐等到他们凌晨2、3点收工,有时一坐就是一个通宵。在新收大队,学员被强迫洗脑时通常被要求坐小凳,在遭围攻、强制看所谓的学习材料和看诽谤大法录像时,上述两种坐刑,时间长了致学员臀部青紫、甚至溃烂。

8)蹲蒙:被强制洗脑时,法轮功学员常被逼迫蹲着。有时限定坐在一块方砖内蹲,有时让腿弯部位夹象棋棋子、加强体罚力度,或在摆满图钉的地上蹲,恶人还把法轮功创始人照片放在地上,强迫学员蹲。法轮功学员杜江被罚蹲近10天,双脚肿得象馒头,鞋都穿不上,走路需人搀扶。法轮功学员王进民、郑守君、张国义、闫洪伟等人都曾被长时间罚蹲。

9)码蒙:包括码坐和燕飞码堆。码坐就是在新收大队,逢重大节日,恶警常用此种手段施行所谓的“坦白检举”(俗称“坦检”),数十人紧挨着坐在一起,后面人前胸紧贴前面人的后背,眼睛盯着前面人的后脑勺,两腿分开。警察为加强体罚力度,还要用穿着皮鞋的脚猛踹最后一个人的后背,使得人和人就象粘在一起一样,每码一次6-8小时。燕飞码堆就是,最前面的人低头顶墙,(呈撅状)两腿分开,脚跟抬起,双臂向后上扬,后面的人的头钻到前面人的胯下,同时做“燕飞”状。一般持续半小时左右,头顶疼的受不了、承受到极限时才让放下。此种刑罚力量集中在脚尖,全身往前冲,前面顶墙的人头部受力最大。警察认为动作稍有不到位就会挨电棍或“刨跟儿”。

10)挤蒙:在新收大队,被关押者多达百余人,地方不够用,晚上睡觉时每个人侧身躺下,由牢头在前后用脚踹,互相贴紧,立着身子睡觉,叫做“睡立板”,又称“睡刀鱼”。如果有人起来上厕所,回来时就没位置了。刚刚20岁出头的沈河区法轮功学员贾锡太被挤的直喊“喘不过来气”。

11)绑蒙:在张士小楼三楼,在张士教养院副院长程殿坤、恶警史凤友的幕后指使下,7、8个“帮教”人员将法轮功学员郑守君按到桌子下,把他的腿水平固定在地上,4个人强按住他的脚(双腿成30度角),剩下几人死劲压他的脖子,并用床单将他脖子和小腿绑在一起,然后开始用力往下压其后背,上身被压的几乎与下身成零度角,脖子和脚踝成一直线,用床单固定住。又把他双手反绑,称“烧鸡大窝脖”,持续4个小时。松绑后脚腿已错位,变的脚心朝上,脚踝骨着地,双脚肿胀,走路需人搀扶。瘦弱的刘宪勇也被迫害的双脚肿胀无知觉,无法正常行走。人还把此招用在女学员身上。

12)脏蒙:在新收大队,在警察的纵容和指使下,牢头将法轮功学员自备的毛巾、牙具等物品一律没收,长时间不许洗漱,室内卫生条件级差,致使不少人身上生了虱子,有的还起了疥疮。干手工活时手弄得很脏,饭前也不洗手,打饭时,饭盒都放在地上,每天洗刷餐具就在厕所(不足3平方米)的便池旁。法轮功学员陈阳不停的拉肚子,持续折腾了好几天。在专管队和张士小楼洗脑班,队长暗示帮凶人员不让坚定的学员洗漱,弄得他们整天脏兮兮的。杜江,遭此迫害后身上生了虱子,只得把全身的汗毛刮掉。

13)憋蒙:在新收大队,法轮功学员每天只允许上三次厕所,谓之“一天三次茅”,其余时间坐板或干手工活。在迫害专管队,恶人对坚定的学员上厕所限时、限次,有时甚至无理的说:“不转化上什么厕所?

14)喊(背)蒙:在法轮功专管大队,恶警指使十余名恶人让53岁的刘剑光蹲着,令其头顶尖帽(纸糊的),并用纸卷成喇叭,对着他两耳高声大喊诬蔑大法的话,并用梳子梳眉毛和胡子,对其人格侮辱。在新收大队,队长要求法轮功学员及普犯同队长和牢头说话时要喊报告,出入逢门被强制报数,饭前、睡前要喊“加速改造,重做新人”等口号,并要背诵劳教人员“两规一则”。法轮功学员不配合,便遭毒打或电击。

15)揩(贪)蒙:被非法绑架至张士教养院洗脑班的法轮功学员,一期班(20天),每日须交纳3000元的伙食费,不转化延续办班,须再交3000元,有的被绑架学员的家属为了见到自己的亲人或怕亲人受折磨,便送钱物给洗脑班负责人史凤友,史凤友一向来者不拒,而转身迫害起学员来毫不手软。一些绝食抵制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每次被野蛮灌食(灌的是浓盐水加玉米糊)后,却被强迫交纳灌食费50-100元不等。一些法轮功学员的家属或单位为了办“院外执行”或多减刑期,托人疏通关系,恶警便借机勒索钱财中饱私囊,教养院还以“院外执行”和“保外就医”为名收取担保金3000元。一些法轮功学员家属给送的衣物、日用品、食物等均被截留,队长却不管不问。张士队长们同时对普犯大肆勒索,队长值班时还让普犯给做饭、打扫房间,洗熨衣物、按摩等。

16)窃蒙:张士教养院新收大队管理混乱,一些偷窃犯在监舍常偷走法轮功学员的衣物、鞋等物品,使得有的学员下队时光着两只脚。学员失窃现象在法轮功专管队也有发生。2004年4月,法轮功学员陈松在普教二大队绝食期间,随身带的衣服等物品即被普犯偷走。

17)写蒙:张士教养院对法轮功学员强制洗脑分个阶段:(a)酷刑强制转化班:学员刚入队时,每天安排十几个帮凶人员围攻,灌输邪悟理论,谓之“先谈”;约一周后,见还不妥协,恶警便撕下伪装,不让学员睡觉,令学员蹲着或“顶墙”,谓之“后罚”;再不“转化”,恶警便开始施用各种酷刑,动用电棍等,谓之“再电”。如果承受不住,马上被逼写“四书”(决裂书、悔过书、揭批书、决心书)、“五敢”和“向政府讲清楚”(即检举出卖其他人)。(b)出卖灵魂的巩固班:将被洗脑的学员集中到一起,白天强制灌输诽谤大法的各类教材、观看“焦点访谈”等造谣录相,晚上写“思想汇报”。帮凶人员审查后再交恶警,不合格的被退回重写,或认为此学员思想“不稳定”继续洗脑 “巩固”,甚至被逼写百遍“大揭批”。每逢中央或地方电视台要播诬陷法轮功的节目,教养院都会事先知道,提前组织学员做好观看准备,然后逼迫学员写观后感、谈认识。(c)出卖良心的提高班:“巩固”一个月左右后,被帮凶人员和恶警审定合格的学员转入提高班,灌输各类诽谤大法的材料,每月写一次思想汇报和揭批材料。(d)帮凶做恶的实践班:出了提高班,便开始强迫做其他坚定学员的转化工作,邪恶的说“在做工作实践中提高转化境界”。每名违心妥协的人在被逼写揭批材料时,心都在滴血,甚至有的人在解教后,偶尔听到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音乐时,都条件反射似的难受得不行。

18)累蒙:自2000 年起,沈阳张士教养院把坚定修炼的法轮功学员送入普教大队“强劳严管”,每天被迫从事超负荷的奴工劳动:糊盒、插皮子、插筷子,涂刷仿真地瓜、黄瓜等工艺品,以及插花、捻霓虹泡、剪草、栽花、种菜等奴工。在新收大队时,有的学员还干过插球(祭奠用的工艺品,出口韩国、日本等)的活,都是超负荷的。奴工现场卫生条件级差,为多出活、增效益,教养院甚至默许患性病及其他传染病的普教到现场劳动,一些患重病或残疾干不了活的普犯每天也被背至奴工现场2001年前后,三大队一普犯因长期过度劳累,一天后半夜在走廊插筷子时突然死亡。

队内的法轮功学员由1-2名普教包夹,言行被严密监控,每名学员每天必须完成80包(每70双筷子为一小包,12小包称为“1包”)定额,完不成加班加点,或遭体罚。“插皮子”是张士教养院与沈阳海威饰品有限公司常年合作,生产发梳,大量出口日本、美国、欧洲等十几个国家。每名学员每天必须完成往皮子上插梳钉(“插皮子”)400-600张,任务急时还要多干,梳钉为硬塑、质地坚硬,长时间插皮子手特别痛,甚至被磨起泡。糊盒时定额是每日3000-5000个,用的胶水是对人身体有害的化学制剂,刺鼻辣眼,气味呛得人发晕。为赶效益,学员早饭后便出工,中午也不让休息。为抵制非人迫害和非法奴工,法轮功学员杜安利为抵制迫害在车间炼功,遭恶警电棍电击;法轮功学员李效元、王进民、张振武、陈松、李满新等人拒穿号服、拒服劳役,遭严重迫害。李效元于2003年11月9日在那里被迫害致死。

以上举的例子,只是冰山之一角,更多发生过的,和正在发生着的迫害还不为人所知。然而,事实终究是事实,就象苏家屯一样,总有一天被掩盖着的真相将全面展现在世人面前。

4、历史,在这里沉思

2006年3月20日,大纪元公布了对揭露苏家屯集中营证人的再一次采访。证实前几天揭露的苏家屯集中营,设立在苏家屯辽宁省血栓中西结合医院。证人进一步披露她的前夫就是“苏家屯集中营”活体器官摘除主刀医生之一。他是脑外科医生,主要从事眼角膜摘除。活体器官摘除和焚尸的惨烈,给证人和她的家庭带来摧毁性的阴暗后果。每次回忆,证人都情绪激动,承受难以描述的痛苦。外界难以想象受害法轮功学员本人遭受的痛苦!

“前夫是做眼角膜摘除的。开始也不知道手术对象同意不同意,人推过来已经麻醉,没有知觉。[手术台上的]人是活的,[前夫]开始不知道,做了几个就知道了。他说,叫他干的人说,你已经上了这条船了,杀一个人也是杀,几个人也是杀。他说,后期也知道有活人,[器官]卖到什么地方、[器官/尸体]送到什么地方,他说他不过问。”  证人透露,前夫有一个手机专门是接做这样生意的电话。无论何时何地,只要一接这个电话就去做手术。该医生从事这个工作的2年期间(2001年至2003年),有时每天要做好几个角膜活体摘除。

面对这些,我们还能说什么呢?

听老人们常说,“三尺头上有神灵”。是不是这样,每个人都可以静下心来想一想。有一点是肯定的:坏事做多了是要有报应的;无论人间的理,还是天上的理,都是这样。

“现在他就是报应。自己开着车也是紧张得要命,过不了正常生活。”――摘自证人证词

4.1 天怒:50年不遇飓风冰雹袭击沈阳

据《辽沈晚报》2002年7月16日报道,一次50年不遇的飓风和冰雹使得沈阳市辽中县、苏家屯地区等受灾严重。

从 7月11日8时至15日5时,辽宁省普降中到大雨,其中中部、东部地区降大暴雨,沈阳市平均降雨105.8毫米,是常年7月中旬的平均降雨量(58.3毫米)的两倍,在主汛期来临之前降雨如此之多是历年来比较罕见的。这次降雨还出现了大面积严重的飓风和冰雹,冰雹最大的直径在3厘米左右;最严重的是36米每秒的飓风将许多直径40厘米的树木都连根拔起,部分乡镇受灾严重。据省防汛抗旱指挥部介绍,此次降雨使沈阳的辽中县、苏家屯区有35个乡镇受灾,倒塌房屋5232间,因灾死亡1人,农作物受灾44.7万亩,损坏输电线路74条,损坏灌溉设施20处,估算直接经济损失近2亿元。

7月11日以来的连续暴风雨给沈阳地区电网带来巨大破坏,这次灾害在沈阳地区50年未遇,电力部门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巨大。“风刀子”猛撕沈阳电网,仅辽中倒塌电杆300基。

4.2 历史上的警示:诺亚方舟的故事

苏美人、印度、巴比伦人,希腊神话与中国传说中都有关于大洪水的记载。与大洪水有关的诺亚方舟的故事很也有名。即使在一个没有基督教传统,且正被无神论统治的今日中国,诺亚方舟的故事仍然是广为人知。

据圣经记载,神耶和华看到人类的罪恶愈来愈大,终日所想的都是恶事,就很后悔造人,于是说:“我要将所造的人和走兽,并昆 虫,以及空中的飞鸟,都从地上除灭,因为我造他们后悔了。” 在罪孽深重的人群中,只有挪亚在上帝眼前蒙恩。上帝认为他是一个义人,很守本分;他的三个儿子在父亲的严格教育下也没有误入歧途。挪亚也常告诫周围的人们,应该赶快停止作恶,从充满罪恶的生活中摆脱出来。但人们对他的话都不以为然,继续我行我素,一味地作恶享乐。

神耶和华告诉挪亚说:“你要用歌斐木造一只方舟,分一 间一间的造,外抹上松香。”又告诉诺亚方舟的造法,然后说:“我要使洪水泛滥在地上,毁灭天下,凡地上有血肉,有气息的活物,无一不死。我却要与你立约,你同你的妻、与儿子、儿媳,都要进入方舟,凡血肉的活物,每样两个,一公一母,你要带进方舟,好在你那保全生命。”诺亚便遵照耶和华的吩咐去做,过了七天,洪水开始泛滥,“大渊的泉源,都裂开了,天上的窗户,也敞开了。”大雨降了四十昼夜,水面愈来愈高,天下的高山都淹没了,一切生命都从地上除灭,水势 浩大持续一百五十天。然后水势渐消,方舟停在亚拉腊山上。之后山顶现出来了,数个月后大地都干了。耶和华叫诺亚和家人们出方舟,带领所有一对对的生物,开始在劫后的大地滋生。

4.3 因果报应:漫画诽谤大法五雷轰顶 念“法轮大法好”高压电线脱险

沈阳市苏家屯区官立村68中学美术教师张同兴,曾组织学生在诽谤法轮功征签活动中签名,且亲自画漫画攻击谩骂法轮功创始人。

2003年8月11日,张同兴在官立村一处废弃鱼塘钓鱼。天忽降大雨,他便在一树下避雨,不多时,惊雷阵阵五雷轰顶,张同兴应声倒地而亡。死者头部有大洞、后脑流血,前胸、头发焦糊、合抱粗大树劈开三米裂痕、树皮烤焦裸露树身。此乃谤佛谤法必遭天惩之实例。
  
沈阳市苏家屯区临湖街道办事处主任张邵山,自720以来迫害大法弟子。2003年遭报已被降职,且身患前列腺炎、心脏病、高血压等多种疾病。

沈阳市沈河区一铁路局退休职工张斌听信邪恶宣传在众人面前骂大法,于2002年4月28日早晨在小区院内倒地死亡。

善待大法者则会有善报。沈阳市苏家屯某农村村民李力(化名),男35岁。他的母亲非常相信法轮大法,经常念叨“法轮大法好”。李力今年承包了几亩菜地。2005年10 月9日李力在自家的菜地里用钢筋焊接蔬菜大棚,钢筋长,一下碰到高压电线上,顿时一团红光,人在半空中悬空几秒钟后,掉到地上,李力的手脚打了壹元钱币大小的洞,烧得焦糊。家里人吓坏了,缓过神来大喊他的名字。邻居大法弟子听到后,赶快到李力耳边叫他念“法轮大法好。”

一会儿李力醒过来,说:当时有一团红光护着我,是法轮功师父救了我,拣了一条命。法轮大法好。家人不放心,打120电话送医院检查。医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除了手脚各有一个洞外一切正常。这在医院2000个病例里难得一见。医生自言自语:你们家积了德了。在医院观察了两个小时后没有异样,李力就回家了继续干活。

李力和他的母亲、及全家人都知道是大法救了李力,是因为他们相信“大法好”得到的福报。他们表示:以后也要炼法轮功。

4.4 结语

圣经旧约的《创世纪》中的罪恶之城所多玛和蛾摩拉的毁灭,是个流传非常广泛的著名故事,一直被用来劝诫人们弃恶从善,听从神的教诲。

上帝已知所多玛和蛾摩拉的罪恶深重,但还是>}两位天使降临亚伯拉罕家,受到亚伯拉罕亚伯拉罕的侄子罗得的盛情款待。到了晚间,就听到外面吵吵嚷嚷,所多玛全城的人,连老带少,把罗得家的房子团团围住。他们呼叫罗得说:“今日晚上到你这里来的人在哪里呢.把他们带出来、任我们所为。”二位天使当时都是男子的化身,所多玛的人所说要对他们胡为,就是进行伤天害理的行淫。

罗得认为保护客人是主人家的责任,这是祖上的规矩。他在众人面前哀求道:“众弟兄请你们不要做这恶事。我有两个女儿,还是处女,容我领出来交给你们所为,只是这两个人既来到我舍下,求你们不要向他们做什么。”

那帮人毫不知耻,大声起哄:这个人来寄居、还想要作官哪。现在我们要害你比害他们更甚。众人就向前拥挤罗得、要攻破房门。后来天使略施小计,就让门外的人,无论老少,都双目昏迷,他们摸来摸去总寻不到门。最后作了鸟散状。

后来,耶和华的天火喷下来,所多玛和蛾摩拉,顷刻之间,火光四射,浓烟冲天,整座城和平原的一切都毁灭了,除了亚伯拉罕一家。

在大是大非面前,人都有选择的机会。纵容邪恶也同样是在犯罪。天网之下,一切自救都是妄谈。

时至今日,我们是否也曾见过走在神路上的人被无辜的迫害?我们应该怎么做呢?

参考资料

沈阳集中营设焚尸炉 售法轮功学员器官
http://dajiyuan.com/gb/6/3/9/n1248687.htm
证人现身指证苏家屯集中营 摘活体器官
http://dajiyuan.com/gb/6/3/17/n1257362.htm
主刀医生太太揭苏家屯器官摘除黑幕(续)
http://dajiyuan.com/gb/6/3/20/n1260648.htm
九死一生见证邪党罪恶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3/119241.html
沈阳张士教养院残害法轮功学员的手段“十八蒙”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9/95167.html
50年不遇飓风冰雹袭击沈阳(图)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7/16/33372.html
投书:中共曾计划在大庆建法轮功集中营
http://dajiyuan.com/gb/6/3/19/n1259062.htm
大陆医院:移植器官来自健康活体
http://dajiyuan.com/gb/6/3/20/n1259894.htm
从苏家屯出售器官、焚尸灭迹看人们对中共的幻想还能持续多久?(上)
http://zhengjian.org/zj/articles/2006/3/13/36014.html
从苏家屯出售器官、焚尸灭迹看人们对中共的幻想还能持续多久?(下)
http://zhengjian.org/zj/articles/2006/3/14/360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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