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故事:王翱五德具备

李剑


【正见网2006年01月14日】

王翱是盐山县人。明永乐十三年参加了在北京举行的会试,在会试殿试中王翱都名列前茅。宣德元年,由宰相杨士奇推荐,开始出来做官,直到八十余岁才退休。王翱深得明英宗的敬重,时常召他到便殿应对,英宗恭敬的称他为先生。

王翱为官清廉,他十分痛恨那些贪赃枉法的官员。宣德元年,他担任御史。当时的官吏犯了罪,不论轻重,都可以自赎还职。王翱特地上疏说,赃官只许其赎罪,不许其复职,以惩戒那些贪赃枉法之徒。这个意见被朝廷采纳了。

任右佥都御史期间,王翱曾授命出守镇江,他抑制奸吏,惩罚贪官,深得百姓爱戴。任吏部尚书时,王翱谢绝一切私人请谒,常年住在官衙中,除了每月或年节拜谒祖先祠堂外,从来不回家,以杜绝私弊。他如果举荐了人而不愿被人知道,就说:“吏部难道是买好报怨的地方吗?”

王翱从辽东回京时,有个与他共事的太监很敬重他,送他几颗很好的明珠,他不肯接受。太监笑着说:“大人莫非以为这是贪赃得来的而拒绝我吗?这是先朝皇帝赏赐给我的。”王翱见推辞不掉,不得已收下。待到这个太监死后,他便将这几颗明珠完好无损的还给了太监的侄子。

王翱严于律己,生活非常俭朴。他虽然官职很高,但家中贫穷,房屋破旧。后来还是朝廷知道其家境后,为王翱在老家造了一所房子。那时按照惯例,父亲做官,子孙可以得到庇荫。王翱的孙子因庇荫而入了太学,他却不让孙子去应科举考试。王翱对孙子说:“你不要妨碍那些贫寒学子的仕進之路。”在他担任御史时,他的夫人偷偷为他纳了一个小妾。过了半年,王翱知道了此事,对夫人发怒道:“你为什么破了我的家法!”当天就给以钱物,将小妾送回家去。那个小妾终身未嫁。王翱去世后,她赶到盐山奔丧守节,王翱的儿子赡养她终身。

王翱有个女儿,嫁给在京郊做官的贾杰。王翱的妻子对女儿非常疼爱,常接女儿回家住。贾杰对此很不高兴。有一次,他很生气的对妻子说:“你父亲现在大权在握,调我到京城做官易如反掌,为什么还要象现在这样,不断来来去去的瞎折腾呢!”王翱的妻子听到女婿的话,觉得很有道理,便找了一个机会,趁丈夫心情闲适的时候,对丈夫说起将女婿调進京城的事情,不料王翱听了大动肝火。贾杰终于没有被调進京城。

李贤曾经对人说:“《尚书・皋陶谟》称,为政者有九种品德,王翱就具备了五种:头绪纷繁而能专心致志,遇上扰乱更加坚毅,生活俭朴廉洁奉公,性格刚强充实,好强而合乎道义。”这个评价是恰如其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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